基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管要点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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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只有加强工程建设的事前引导和控制,注重事中的执法检查,不断完善事后的回访、监督和处理,才能使质量监督进入良性循环。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由原来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质量验收评定转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管理,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行为检查以及监督竣工质量验收等为主。本文是个人的一些见解,以供同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 规划监督; 质量监督; 验收监督;
前言
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监督职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工程质监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监制度,严格遵循质监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不断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监管分析研究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对建筑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全过程的监督。
2)随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国家条例、法律、法规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工程质量监督领域迎来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的新局面。2000 年4 月 7 日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工程质量检验制”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改变了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质监机构的职能从以前对工程直接管理转变成对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性及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管理。
3)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充分调到建设(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工程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针对自身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理念和思路,使工程质量真正受到“新监督”。
二、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分析研究
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是鲜为人知的另一个重要监督。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设定规划核实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通过的监督程序。其实,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并非新制,只是《城乡规划法》将规划核实作为强制性的法定程序,增强其可操作性,从而加强了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力度。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可以分为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督表现为政府部门对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可以从规划审批程序,规划修改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补充,规划公示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社会监督方法,建设工程规划监督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验则是实施政府和社会规划监督的有效途径。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和完善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方式、方法,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工程建设的事前引导和控制,注重事中的执法检查分析研究
1)施工前的监督属于工程质量事前监督,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查,并存入监督档案。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查,监督组应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保体系审查表存入监督档案。比如某市区有一点值得提倡的市监督管理规定:每个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出勤不得少于 22 天,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个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该市招标办设定的指纹机考勤机上考勤。
2)施工中的监督属于事中监督,主要涉及施工作业的检查和工程实体检查两个方面。监督组在施工现场抽查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时,应选择工程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及项目,根据监督方案实施不预约、不通知的监督抽查,保证检查内部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并应及时填写 XX 部位监督记录表存入监督档案。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问题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注重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培养。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监督会议,明确告之其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使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明,目标明确。针对不同工程制定相应质监方案,做到预控在先。由于受到工程所处自然环境限制,施工场地、工艺等都要随之改变,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如深基础工程,应加强基础围护及开挖工程的监督力度;装饰装修工程则应加强对装饰材。
4)进一步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加大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力度,在抽查过程中,要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抽查工程重要部位的主要构件。譬如,一个单位工程既有框架结构,又有砖混结构,若要抽查其砼的强度,则首先要选择框架结构的框架柱主梁抽测,而不要去选择砖混结构的构造柱及圈梁抽测。当然,构造柱、圈梁也同样重要。
四、 工程验收检测监督分析研究
1)工程验收监督属于事后监督,主要有分部(子分部)验收的监督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两个方面。监督机构应严格把好关,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生产、改善环境,使建设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2)建筑节能是一个关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是节约能源的一个重要现成部分,工程质监机构应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同时,还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有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使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
3)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准确、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质量监督也由原先较为落后的“一把尺子,一把榔头”,发展成为通过先进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多视角多领域的质量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住宅施工质量抽检和优质工程评选中,通过现场检测手段,以实测数据作为依据,准确地评判工程质量的真实水平,质量监督的手段更为灵活化、科学化、全面化。
4)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的提高,检测成为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技术保证。
五、 结语
随着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发展,对一个具体工程来说,也有一个监督重点的问题。工程质量包含的内容多而广泛,正如国家新版质量验收规范中的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那样,各项内容有主次之分。对工程整体的全面质量控制的责任,均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加上监理单位的监理,我国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已经建立起了比较严密的机制。国家要建立和谐社会,如果建设工程没有质量作保证,科学发展是不可思议的。而建筑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其建造过程中涉及的方面很多。这就要求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每一个监督员都要提高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负其责,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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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庞长峰,乔焕新,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及内容的探讨[J].工程质量,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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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中立.浅析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途径.科技创新导报,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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