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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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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企业可以在合理和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安排自己的涉税活动来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效益,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现代企业纳税筹划的作用、内容和实际应用,对企业如何合理运用各种税收筹划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纳税作用 实际应用
  
  纳税筹划其实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西方国家己有很长的历史,不仅被政府认可,而且在会计主体中应用十分普遍,甚至已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可见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在我国,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并在企业中得到实际运用。
  1、充分认识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1.1,纳税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
  1.2,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1.3,纳税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1.4,纳税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
  2、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2.1,合理避税。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作出安排,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
  2.2,合法节税。随着税制的完善和征管漏洞的减少,避税筹划的难度越来越大。但是节税筹划的空间却日益扩大。与避税筹划的非违法性相比,节税筹划是合法的,是顺应立法精神的。
  2.3,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3、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3.1,企业筹资纳税筹划
  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等。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纳税效果有很大的差异,对某些筹资渠道的利用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3.2,企业投资纳税筹划
   3.2.1投资地点的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相对较低地区进行投资,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例如,我国经济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而国内其他地区则为33%,差幅高达18%,因此,投资地点的不同选择对投资净收益将产生巨大影响。
   3.2.2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对有关行业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也不容忽视。例如,我国为鼓励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对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为鼓励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对从事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而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上述规定享受减免税待遇期满后,经批准在以后10年的经营期内继续按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投资行业的选择也会影响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而影响其收益。
  
   3.3,企业经营纳税筹划
   3.3.1、收入筹划策略
   3.3.1.1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待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3.3.1.2收入确认时点的选择。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特别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
  3.3.1.3劳务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长期合同工程的收益计算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采用完成合同法为佳。因为完成合同法在工程全部完工年度才报缴所得说,故可获得延缓纳税之利益。
  3.3.2、成本费用筹划策略
  3.3.2.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流转有实物流转和价值流转两个方面,由于实物流转与价值流转往往不相一致,因而必须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采用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在期末存货与已售货物间分配成本。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存货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因此,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利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能达到节税目的。
  3.3.2.2折旧方法的选择。由于折旧要摊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企业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但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应考虑选择税法允许的折旧年限。
   3.3.2.3费用的分摊与列支。通过对各项费用的计算、组合,使其达到一个最佳成本值,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润少缴税。运用费用分摊与列支方法,并非任意夸大成本、乱摊成本,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计算程序和核算方法等合法手段进行的财务税收筹划活动。
  3.3.3、盈亏抵补筹划策略
  盈亏抵补是准许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抵减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这种优惠形式对扶持新办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对具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盈亏抵补筹划主要有以下几点:
   3.3.3.1提前确认收入。企业在有前五年亏损可供抵补的年度,可以提前确认收入。
   3.3.3.2延后列支费用。如呆账、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可采用直接核销法延后处理;将某些可控费用,如广告费等延后支付。
   3.3.3.3收购、兼并亏损企业。税法规定:企业以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兼并方式合并,被吸收或兼并企业已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间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弥补。
   4、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看到合理纳税筹划行为的重要性与合理性,这就要求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能够精通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掌握企业产品涉税的范围和项目,懂得不同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不同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企业做出的纳税筹划决策才会合法而有效。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税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会更加强烈,我国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利用纳税筹划来当家理财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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