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设计与空间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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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如何合理组织各种空间,使整个设计更趋合理,造型更加美观,居住更加舒适至关重要,本文就主要阐述了建筑空间与建筑功能、建筑艺术、建筑技术、建筑环境的关系,以创造和谐统一的空间形态为目的,提出了建筑设计空间组合的原则和方法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建筑设计;空间组合;功能;技术
前言
老子说:“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表明,建筑对于人类来说真正有价值的不是建筑实体的本身,而是由其所围合的空间。人们称建筑是流动的音乐,这是把建筑当作是一种艺术来对待,在所有艺术门类当中,建筑无疑是最具空间性的。建筑之所以为建筑,就在于它通过对空间的分割而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
1 建筑空间与建筑功能
两千多年前古罗马著名的建筑理论家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适用、坚固、美观是建筑的三要素,其中“适用”指的就是建筑的功能性。而功能与空间是紧密相联,互不可分的。建筑界常引用老子在道德经中的一段话:“埏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这句话的意思表明了一幢建筑,人们要用的,不是别的,而是它的空间。在建筑中功能一般表现为建筑的内容,而空间则体现为建筑的形式,因此功能与空间的关系可以用哲学上的“内容与形式”的辨证原理来加以解释,一方面功能决定空间的形态,另一方面,空间的形态又对功能具有反作用。
建筑不仅仅用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且还要用来满足社会各种需要。人们盖房子总有其具体的目的和使用要求,这在建筑中叫功能。在建筑设计的历史过程中,功能的变化和发展带有自发性,它是一种活跃因素,特别是它在建筑设计中有着主导地位,因而在功能与空间形式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矛盾中,经常都是处于支配的地位,并成为推动建筑发展的原动力。在建筑中,功能作为内容的一个主导方面,确实对形式(空间)的发展起着推动的作用,但也不能否定空间形式的反作用。一种新的空间形式的出现(或被创造出来),不仅适应新的功能要求,还会反过来促使功能朝着新的高度发展。
2 住宅设计中内部空间的合理设计
建筑空间有内、外之分,内部空间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功能)而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从自然空间中分隔出来的;它和人的关系最密切,对人的影响也最大,它应当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的形式,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感受和审美要求。在住宅设计中,从设计师的角度来谈,笔者认为尤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
2.1 空间的体量
住宅空间的舒适度是以人的尺度和心理接受的感觉为基准,过大的空间会失去家庭的温馨感、亲和感,失去家庭特有的生活气氛,有时还会使人觉得自己渺小而冷漠、僻静。目前,由于住宅市场的炒作和使用方(甲方)盲目攀比的心理,使很多设计变得不理性:厅的面积被扩大到60~70m2,卫生间被扩大到18m2。这不是正常人所能接受的。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曾指出:“日本式建筑中四张半席的空间对两个人来说,是小巧、宁静、亲密的空间⋯⋯”其所说的四张半席相当于我国10m2 左右的小居室。意大利著名建筑师布鲁诺•赛维,在他的《建筑空间论》中曾谈到:“尽管我们可以忽视空间,空间却影响着我们,并控制我们的精神活动”。有关研究表明,引起人们心理体验的,不仅是建筑物的物理实体,主要是使用建筑空间的人和活动。
2.2 空间的尺度
尺度问题就是在空间的高度上应考虑好的两个高度:绝对高度(实际层高)和相对高度。选择合适的层高在住宅设计中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大部分地区住宅设计层高一般为2.8m。空间的高度对于精神感受的影响很大,这可以从两方面分析:①绝对高度以人为尺度,过低会使人感到压抑,过高会使人感到不亲切;②相对高度指空间的高度与面积的比例关系,相对高度愈小,顶盖与地面的引力感愈强(图1)。
探讨在云天化生活小区B类住宅的设计中,根据地域特征、气候环境和以前的工程实际经验,层高是取2.8m还是3m才恰当?这是一个困扰人的问题。
在向老工程师们咨询,了解当地气候资料以及对职工进行调查访问后,取得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采用3m的层高,在满足空间要求上是最适宜的,也是相对较经济的。
相对高度不能只着眼于尺寸,而要联系到实际的平面面积,人们在实际生活经验中体会到,在绝对高度不变的情况下,面积愈大空间愈显得低矮;另外,作为空间顶界面的天棚和底界面的地面 ――其相互平行、对应,如高度和面积保持适当的比例,则可以显示一种互相吸引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造成一种亲和、适宜的感觉。
2.3 空间的形状和比例
不同的形状空间,往往使人产生不同的感受,在选择空间形状时,必须把功能使用要求和精神感受要求统一起来考虑,使其不但适用而且又能按照一定的艺术意图给人以良好的精神感受。
对于一般建筑空间来讲,所谓形状就是指“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由不同形状体量组合而成的建筑体形,可以利用长、宽、高三个向量要素在形状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对比、组合以产生变化。在设计过程中,首先应处理好建筑物整体的比例关系,也就是从组合入手来推敲各基本体量长、宽、高三者的比例关系。
2.4 协调空间中围与透的关系
在建筑空间中,围与透是相辅相成的,只围而不透的空间会使人感到闭塞、气闷;只透而不围的空间尽管开敞,但这样的空间犹如置身室外,违反了建筑的本意和初衷。所以在设计中应把围与透这两种互相对立的因素统一起来考虑。住宅设计中的居室和客厅、餐厅等应朝向环境好的面,并且应争取透;特别是对着室外风景优美的一面处理得既开敞又通透,从而把大自然引入室内;像卫生间、厨房等房间所需朝向不一定很好,且应尽量围。
3 建筑空间与建筑艺术
建筑给人们提供了活动的空间环境,这些活动无疑包括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两方面。在建筑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在满足自我精神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审美习惯,并用特定的审美观念来判断对象的美与否。因此,建筑不仅应被赋予实用属性,还应被赋予审美属性。
然而,建筑艺术的感染力不只限于人们静止地处在某个固定点上,或从某个单一的空间之内来观赏它,而是贯穿于人们从连续行进的过程之中来感受它。
当然,并非所有的建筑空间都能够达到艺术创作的高度,但至少应该满足人们起码的精神感受,给人以视觉和感官上的愉悦,这就要求在创造建筑空间时,必须遵循美学原则来构思设想,直至将其变为现实。
4 建筑空间与建筑技术
建筑是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技术是建筑的构思和理念转变为现实的重要手段,而在技术中结构与建筑空间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于一幢建筑来说,只有形式和装饰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必须在结构上是优美的合乎逻辑的。而且不同的结构形式各自具有其独特的表现力,古罗马所采用的拱券和穹隆结构提供了巨大的室内空间,表现了宏伟、博大、庄严的艺术形象;哥特式教堂高直的尖拱和飞扶壁结构,营造了高耸、轻盈和神秘的宗教气氛;我国传统的木构建筑获得了轻巧、空灵和通透的空间效果。
5 建筑空间与建筑环境
建筑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它必然处于特定的环境之中,因此,建筑周围的环境也对建筑空间形态有着一定的影响。建筑师在进行空间设计时,必须周密地考虑建筑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力图使所创造的空间能够与环境相协调,甚至与环境融为一体,使之相得益彰,大大提高建筑艺术的感染力。如赖特的流水别墅(图11)就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几层平台轻盈地凌立在溪水之上,凭借穿插错落的体形组合,和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成为无与伦比的现代建筑经典。
6 建筑造型(外部体形)和空间的关系
建筑的外部效果,其实就是内部空间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空间,就必然会产生什么样的外部体形。外部体形是内部空间的反映,而内部空间包括它的形式和组合情况,又必须符合于功能的规定性。所以,建筑体形不仅是内部空间的反映,而且它还要间接地反映出建筑功能的特点。
住宅建筑是直接服务于人们生活、休息的一种建筑类型,为了给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觉,在功能的规定性下,其在立面设计和整个建筑造型上应做到具有小巧的尺度,亲切、宁静、朴素、淡雅的气氛。
探讨云天化生活小区内的B类住宅设计的思路,在立面造型上采用传统欧洲古典建筑的三段式风格(基座、中段、坡屋面的顶部);上部为红色机平瓦盖钢筋混凝土现浇坡屋顶。为满足通风的要求,在坡屋面上设置了三角形的通风窗;为满足检修和采光,设计了凹式铝合金窗;这种处理既有充分的功能依据,又极大丰富了建筑物的体形和外部轮廓线的变化。中部有设计细腻的阳台,方向形状都有变化的窗户等,主体颜色为乳白色外墙涂料。基座为仿石质浅灰色外墙涂料。整个建筑造型典雅、别致,同室外青褐色的条石台阶、花池、嫩绿色的草地、多姿多彩的花草树木互为映衬。成功营造了温馨、浪漫、雅致的生活气息,同整个生活区美好优雅的环境设计相辅相成。
7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住宅过程中,应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种原始资料、具体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下,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整个用地环境充分理解。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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