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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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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近些年来,国家实行的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推进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而2008年12月1日起将执行的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全新的计价模式赋予了造价控制工作新的内容,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的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在介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工程中的作用和特点的基础上,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遣价控制工作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按照《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结合市场竞争状况并充分考虑投标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通过公开竞争并为业主所接纳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及作为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和特点
   (一)工程量清单作用
   按照计价规范,遵循统一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给投标人,它的作用既是商务报价的依据,也是招标人控制标底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具体可分为两部分,包括实体项目和施工措施,实体部分是设汁标准控制的主体,是反映工程经济指标的重点;而施工措施是反映各投标人自身的综合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的最具竞争性的因素。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报价最大的特点是摒弃了以往定额计价计算先是定额直接费,再算材料差价和其他直接费、流动施工津贴和利润等,在最后费程序表上才能确定价格的报价方式,而采用了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前后二者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简单明了,方便评标、定标,便于准确的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且不低于成本价这一原则的优点。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工程证清单报价严格要求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打破了长期以来预算定额的单一性、垄断性和法定不可改变性。有效地解决了投标人为了获取工程承包权而进行忽略工程质量的盲目优惠、竞相压价的问题。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可以使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制定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商务报价,使建筑产品和其他行业的产品一样真正实现商品化。
   (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法定性
   工程量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工程项目在竞投标过程中,只要中标,则其商务报价单上的综合单价是不能再进行更改的,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从竣工结算到工程索赔都必须采用此报价,除非之前相关事宜另有约定。
  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作为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是投标计价的主要依据。因此编制高质量的工程清单,能够合理的对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要编制出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就必须做到全面了解有关工程的所有资料,了解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了解实际施工条件(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要注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项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的准确完整,做到分项不错不漏、不留缺口,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
   (二)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对标底的编制应该认真进行,虽然标底在评标时看似只起参考作用,但标底是进行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是否合理性的重要依据。标底是对生产建筑产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估值,是核算成本价的参考依据,是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的费率和价格的参考依据。在确定标底价格水平时应详细地进行大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并掌握较多的该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之后,再经过认真仔细地研究、分析,相互比较计算等工作之后,再进行编制审核,同时要尽量做到将工程标底控制于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上。
   (三)重视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做好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询标工作,对控制好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有重要的意义。询标工作,能够有效地对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进行排除。避免错报、漏报问题的发生,为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进行互相解释、澄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而在评标工程中,要选择合理的评标方法,例如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合理低价法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和最高分中标的综合因素评标法。在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单位的成本较难确定,某些投标人有时会采用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通过变更、签证等办法补偿损失,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大难度。为了有效地避免以上的恶性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在评标时对一些简单的工程可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而对一些较复杂的工程则应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时,不能只看总报价,同时要重视清单子目的单价,以此来限制投标单位采用不均衡报价法。根据招标文件中“履约、工期、报价”等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计算出各项投标的评标价,然后据此评价,分析各项投标,然后评选出合理、低价的中标候选人。
   (四)重视施工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施工合同作为招标文件中重要组成内容,目前主要存在着合同内容不详细、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严谨、表达不清楚、专业知识及合司知识较缺乏、法律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严重影响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制定合同时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积极引入律师机制
   施工合同应该全面体现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且包括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答疑、补遗、修改、询标记要、承诺、各种协议等。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施工合同要引入律师机制,要明确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规定,为施工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减少施工合同纠纷。从法律角度全面规范合同内容,确保施工合同的质量。
   2.应重视专用条款的内容
   施工合同应对工程计量调整、价格调整、履约保证、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合同争议解决具体方式等专用条款应着重作出具体的规定。如对有关工程量清单的误差调整进行规定,明确调整方法与时间,明确负责调整责任人;再如对工程签证程序及有效性的约定,工程索赔的处理等均应在专用条款中作出规定。
  结论:
   由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要想合理的进行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应把握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调整、评标、施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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