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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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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搞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既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投资的合理运用,实现预期经济收益,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方法。在工程结算审核阶段如何科学、合理地控制造价,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时期和投资收益时期都同样是具备重要的意义,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工程结算审核主要从资料完整性,计量计价规则执行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工程量的准确性,单价构成合理性,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真实性,规费税金、清单项目设置与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关键词:工程结算、造价控制、审核要点、工程变更、成本管理等。
  一、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
  竣工结算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承包方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包含
  (一)合同文件
  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4、招标答疑纪要5、投标文件商务标6、投标文件技术标。
  (二)原始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2、原始地貌标高测量记录3、图纸会审纪录4、开工及竣工报告5、工验收记录。
  (三)技术资料
  1、施工图2、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基础工程打桩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
  (四)造价资料
  1、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选用通知单4、材料设备单价审批表5、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6、现场签证单7、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
  二、编制执行依据的合法性
  主要审查工程结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依据有:
  (一)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有关决定、通知、细则和文件规定等;
  (二)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颁发的现行定额或补充定额以及有关现行取费标准或费用定额;
  (三)现行的地区材料价格指导性文件,本地区工资标准及机械台班费用标准;
  (四)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订购合同;
  (五)发包人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
  三、领会招标文件着重性
  招标采购,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经过实践证明,能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科学合理又积极有效的交易模式,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规定了拟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拟订合同的基础。编制出完整、严谨、科学、客观公正,集针对性、合理性与保护性一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不科学,往往会纠纷、投诉增多,采购的效率。重新解释招标文件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增加工程等。签订合理可靠的合同,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避免合同欺诈,有效地防范合同方面的风险。
  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以及招标范围小而合同范围大的不正常情况下特别容易产生上述这种情况。较典型的案例有:某一土建装饰工程,招标是只是考虑该项目的主体建筑,结构装饰和机电安装部分。招标文件并未约定其他附属工程的计价依据及收费标准,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对于室外附属工程结算编制套用非合同约定的建筑装饰定额,采用市政定额结算,报审的人工费用也非投标承诺的人工单价。所以对该部分的问题要注意剔除。
  四、工程合同的延续性
  基本建设工程无论是采用何种承包形式,都签订有施工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编制都是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来进行的。审核工程决算,首先要审查合同,弄清合同条款内容和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的规定,判定该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合同内容有无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和其他规定,合同各条款之间有无自相矛盾内容,合同条款有无明显不平等内容,合同内容有无明显漏洞或缺口。
   基建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般只约定框架内容,对一些具体细节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还签订有补充合同或协议,在图纸交底时还要形成纪要,这些补充的书面资料与原合同共同构成该工程的全部合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审核中要对这部分资料进行细致的阅读审查,看补充协议其内容是否有推翻、超越、违背原合同条款内容的,有无人为的或因不懂建筑工程规定签订了留有活口的并有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合约。
  工程结算比较典型案例。比如,某工程招标清单关于土方挖运、回填、平整以及耕作层复铺等工程内容的清单子目只有“平整土地”一个子目,招标文件明确投标单位报价的综合单价需要完成该清单子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单位是m3,表明该子目已包括了所有这些工作内容,投标人只能以这个子目作为完成全部土方工作内容所需费用的唯一载体并通过报价加以体现,或按填方区域计量,挖填只能算一次。但编制结算时,施工方却以建设单位清单漏项的名义新增了“挖土、推土、转运土、填土、夯压平整、耕作层复铺”等子目,实际上是原有的综合子目“平整土地”被肢解后多次计价。
  五、审查变更签证资料真实性
  审查变更要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出具通知,由原计划批准部门同意,才能视为合法变更,未按此规定,甲乙双方自行变更的,均为不合法。在审核过程中,对合法变更和不合法变更要区别对待。合法变更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不合法变更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及施工日志、隐蔽和现场记录,审查其真实性。对未办理手续的变更属于结构、工艺流程等技术方面的,应要求补办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以上内容审核完成后,作为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结果进行造价分析,有三个比例值应该注意的:
  (一)增加工程造价占合同价的比例;
  (二)合同内增加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
  (三)合同外增加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
  当增加工程造价占合同价的比例超过10%时,应当分析造成的原因。通常需鉴别原因有:建筑功能改变,设计变更在竣工图结算当中已经按照竣工图进行计量,施工现场签证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有否重复计算。需剔除由于施工方合同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的如材料检验不合、工期延误导致的返工、停工、拆改等涉及的费用。
  六、审核工程量准确性
  工程量的计算在审核结算工作,是最为繁琐、最耗时的,其作为结算最为主要的依据,直接影响着结算的准确性。
  (一)熟练掌握计算的规则,并对竣工图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特别要根据综合单价,区分在同一个项目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定额计算规则两者的不同之处,区分两者所包含的不同内容和特点。
  (二)需要仔细核对计算构件尺寸与图纸尺寸是否相一致,防止出现计算错误。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等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计算误差,但很多误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须对结算中的每一项进行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导致工程价款多计或少计。
  七、分析单价构成的合理性
  (一)对合同内固定单价的审核,应该分别对照合同投标文件对应项目,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审核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需要特别注意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列项的每个分部分项按施工图纸要求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合同内的项目是否按照合同单价计价。
  (二)增补项目,审核人员首先应根据竣工图与招标图纸对照及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项目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在包含在原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合理性:
  (1)在工程量清单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清单中的单价计算该项费用。施工工艺方法、主要材料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类工作的单价,但有近似的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换算。
  (3)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需要重新组价的项目,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
  审查新增单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新增单价计费办法进行套价,是否按照投标的承诺进行下浮,让利等。另外需留意新增综合单价套价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有否重复套用定额子目。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名称、材料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和提高工程项目定额消耗量等问题。对于原合同已有投标报价的部分比如人工费、主材费,应该按原投标的单价执行。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执行。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因此,审核人员认真核实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尤为重要。
  结语
  总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过程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环节,是一项深入细致的工作,对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尤为重要。能够帮助建设单位挤压结算中的水分,起到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从审核结果上看,效果非常明显。客观公正的结算审核,也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建设单位恶意压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可避免结算扯皮、合同纠纷等不必要的麻烦。结算审核结果能够反映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水平,这也必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同时,承包单位要想获取最大的收益,只有对工程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造价控制和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具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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