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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整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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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确定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含义及任务的基础上,分析了土地整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同时,土地整治也可以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手段。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作用
  
  2010年10月18日,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第三部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等建议。因此,土地整治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土地整治的内涵及任务
  1.1 土地整治的内涵
  土地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1.2 土地整治的任务
  一是开展农田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二是推进村庄整治。对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起规划,一起建设,一起更新,建设现代新村。三是发展非农产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依法依规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让农民参与经营和开发。四是促进城乡互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仅仅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含义及任务
  2.1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含义
  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我国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生产发展就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二三产业,农村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生活宽裕就是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乡风文明就是农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村民遵纪守法和睦诚信;村容整洁就是农村规划建设有序,卫生整洁;管理民主就是农村政治民主,人人都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又能够统一集中。
  2.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1 土地整治促进生产发展
  我国是一个人均耕地较少的国家,根据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人口统计数据,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仅913.79m2,耕地大都存在着地块分割零碎、不同权属地块相互交错、规模化经营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建设和推进。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对耕地及其间的道路、沟渠、林网、田坎、坟地、零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同时可以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3.2 土地整治促进生活宽裕
  首先,通过土地整治可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其次,通过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效益,提高了农民的农业收入;第三,通过土地整治资金的投入,可以聚合带动农田水利、村村通、农村医疗等涉农资金的投入,产生集聚效应,农民也可以在整治过程中投工投劳,这有助于缓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压力,同时也从另一方面提高收入。另外,通过土地整治实现权属调整、规模经营,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从而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在农业龙头企业务工还可获得工资收入;同时,通过村庄整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并享有较好的公共服务,使城乡居民平等拥有发展权益,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3.3 土地整治促进乡风文明
  土地整治不仅整治农田,整治农宅,而且配套建设公共设施,使农村道路、水电、通信、绿化、卫生院、文化站等公共设施有根本的改观,使公共服务落地新村,而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可以不断拓展农民的知识和见识,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使地块合并、权属调整、耕地质量提高,从而有效化解过去因权属争议、地块位置及耕地质量不均等原因造成的各种农村矛盾;另外,通过土地整治,进行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可以使村庄生态环境、农业生态环境及景观等得到很大改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愉悦人们的心情。
  3.4 土地整治促进村容整洁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我国目前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很大,大多数农村住宅用地超标,村内空闲地、闲置农村居民点和未利用地较多,也存在着村庄内部杂草丛生、排水排污不畅等问题。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通过对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起规划,一起建设,一起更新,建设现代新村,保障村庄整洁;对耕地进行整治。还可以从村庄外部造就优美景观环境。另外,在改造旧村、建设新居过程中,可以发挥农村特色,保留传统的农耕文化和民风民俗中的积极元素,建设与城镇同样便利但风貌有别的现代农村。
  4 搞好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4.1 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
  首先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统一干群认识,组织干群到试点村参观考察,让群众亲身感受土地整治带来的变化,为土地整治打牢民意基础。其次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实地勘察,查清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庄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农民意愿和希望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申报设计。
  4.2 加强土地整治的制度建设,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支持力度
  首先,加强土地整治理论、实践、操作模式的调研,建立完善土地整治的指标体系。其次,建立土地整治“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项目实施、纠纷调处、监督检查三个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职能部门分工、资金筹措、整合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再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土地整治工程投入很大,地方财力有限,建议省里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投放上给予倾斜。
  4.3 处理好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首先,项目实施注重以民为本,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明晰产权,突出处理好房屋、土地的登记、确权、再分配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和“致富工程”。其次,要发挥农民主力军作用,探讨广大农民投工投劳,参加土地整治的途径和办法;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整治的积极性。
  4.4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强化耕地保护
  首先,以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契机,编制出土地整治的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慎重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同时,更要针对面上广大农村新一轮的建房潮,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工作,引导农民在规划区统一建房,做到点上的土地开源和面上的土地节流并举。其次,在通过点上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点上和面上的耕地质量,强化耕地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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