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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环境保护下的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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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球气候变暖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低碳经济”成为全世界人的共识。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黑龙江省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发掘低碳资源潜力,抓住机遇,拓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环境保护黑龙江省低碳经济
  前言:近些年来,科学界以及各国政府已经基本达成一致,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不断增多,气候正在发生变化。在可预见的将来,温室气体水平过高导致的全球变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1.低碳经济发展背景
  “低碳经济”提出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业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低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
  2.低碳经济研究目的
  目前黑龙江省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已经不容乐观。但黑龙江省的低碳资源潜在发展能力同样也是十分巨大的,以2006年统计数据为准,黑龙江省拥有森林面积2 00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3.6%;耕地面积1 151.6万公顷;水资源总量727.9亿立方米;湿地面积434万公顷;草原433万公顷。在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生态系统中森林、耕地和湿地均有重要的作用。基于这些因素,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黑龙江省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长期规划,根据低碳经济的基本理论,在政府、专家和有关人员的努力下,对碳源分布状况和低碳发展潜力进行科学的计算和分析。通过低碳市场的现状及特点的进一步分析,从而完善黑龙江省低碳市场交易理论,并为制定促进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机遇 ――低碳经济
  从大角度看低碳经济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际政治和外交等诸多方面,是综合性很强的问题,从黑龙江省的角度看,低碳经济将会极大地扩展全省社会发展的空间和提升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开展对黑龙江省低碳经济的深入研究可以使社会和经济发展抓住难得的机遇,具有巨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为如下几点:
  3.1 有助于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的设定和实现
  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生态大省的目标的实现。低碳经济的实质是高效、科学和有序地进行能源结构调整,核心是制度创新和能源技术应用。在围绕低碳经济的产业调整和新技术开发应用的过程中无疑会有助于改变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缓解目前比较突出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激化问题,有利于“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现。
  3.2 低碳经济可以推进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倡导低碳经济,推进生物质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利用。在我省粮食主产区生物质能源资源较丰富,应推进以秸秆为燃料的发电厂和中小型锅炉的建设工作。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筹备建设沼气工程,并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推广沼气和农林废弃物的气化技术,大力提高农民生活用能中燃气比例,将解决农村用气问题和工业生产废弃物气化技术作为统一整体进行考量。以低碳经济为主导,以清洁能源革命为目标的农业发展必定可以极大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最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3 为黑龙江省水利建设提供发展机遇
  目前,东北黑土区大约为20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约有11万多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已由50年代的24 292平方公里增加到2000年的45 106平方公里,由于受资金和技术等因素的制约,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十分缓慢。低碳经济中的森林低碳,尤其是《京都议定书》中的CDM清洁发展机制,为黑龙江省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机遇。
  3.4 为黑龙江省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依据
  为实现从国家最大的原木供应基地向林业生态大省的转变,“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将通过构建林业生态、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林业工程。据预计,到2010年,黑龙江全省有林地面积将达到2141万公顷,林木总蓄积达到17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提高到47%以上,林业总产值提高到500亿元。实现林区生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一直以来,制约黑龙江省公益林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难以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一个难点在于如何准确、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通过对低碳资产进行科学的评价,可以为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参考,从而促进黑龙江省林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国家提供生态功能区的服务功能。黑龙江省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林区,是巨大的“低碳”,通过对黑龙江省低碳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CDM项目,能够吸引负减排义务的国家来我省投资造林,从而带动我省林业发展。
  3.5 为黑龙江省将来可能承担的二氧化碳减限排义务作准备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还会有个上升的趋势,2009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球总量的13.6%,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由于我国特殊的发展特点从长期来看,在保护全球气候方面我国承担的相应义务和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大大增强,并且随着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口的绝对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变大,很有可能在将来承担起更艰巨的减排义务,作为林业大省的黑龙江应责无旁贷。因此,加强对我省低碳问题的研究,特比是扩大林业的发展,尽早做好减限排的基础性研究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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