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剑 方仪

  摘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经济伦理的视角下把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确立经济发展的正确目标,寻求通达目标的路径,避免其被异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以人的幸福为中心,实现符合经济伦理要求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方式。
  关键词:经济发展;经济伦理;幸福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107-02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就是要实现资源更优配置,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增加人民的福祉,使人幸福。这不仅需要经济制度的合理安排,更需要人们观念的转变,因为人的行为总在一定的价值观念、伦理意识的支配下去做出选择。
  经济伦理就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并用以约束和调节人们的经济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其核心使经济主体在内心深处接受人是目的的观点,把经济活动变为人的幸福和人格完善的手段。从经济伦理的视角下把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确立经济发展的正确目标,寻求通达目标的路径,避免其被异化。
  
  1、把以人的幸福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
  
  “人是目的”这个观点是人对自己的最真切的定位。它对人和人所面对的世界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哲学观点,也是最重要的哲学观点之一,经济伦理就是以此为基础。因此,经济发展的目的应该是使经济发展围绕人为中心,而不是人围绕经济发展为中心。
  那么人的目的是什么?在人所追求的价值中,有一种特殊的价值。它不是某种具体的价值,而是一种抽象价值;不是某种单个的价值,而是价值的总体;不是某种确定的价值,而是一种变动的价值;它不为任何人完全拥有,但几乎所有人都承认它的存在并努力追求它。这种价值就是幸福。幸福意味着人生的完善,意味着人性的圆满实现,意味着越来越好的生活。
  幸福作为一种满足感是个人的感受,每个人对幸福有不同的认识,然而,在某一特定的社会范围内,总是某些得到大多数人认同的要素,总有些用以判断的客观尺度。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仅在某一社会范围内,而且在全人类范围内,人们越来越觉得应当有一些衡量生活好坏、质量高低的标准。从这种意义上看,一个人是否幸福决不能仅凭自己的感觉。幸福的条件(分为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是幸福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不具备这些条件,即使某人感到幸福,也未必真的是幸福。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应该围绕如何增进人的幸福为中心,创造出让人们幸福的外部条件,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质要求。首先是社会个体的财富增长,贫穷肯定是一种不幸,财富可以改变生活状况、改善营养条件、改变教育环境。但到了一定限度,财富的作用就会越来越小。目前,我国大部分人不富足,“就业难”、“挣钱难”的问题还很突出。其次是公平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公平的分配是增进人的幸福感的重要手段,因为公平感和幸福感都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当然,公平分配也是相对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行的,最大限度的实现还需要社会保障体系来进行第二次分配,使公民生活的基本条件能够得到保障。第三是人生活的自然环境的舒美。舒美的自然环境是最适合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是人类所应该追求构建的环境。这种环境不仅仅是人类幸福的条件,不只是具有工具价值,而且本身就是人类幸福的内容,具有目的价值。经济发展方式就应该向增强人的幸福转变,在增加人们的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舒美的环境等方面想功夫,让人们在发展中得到实惠、感受到幸福。
  
  2、实现可再生可循环生产方式
  
  幸福首先依赖于物资的丰裕,它是幸福的基础,物资匮乏的年代肯定不会幸福。物资的丰裕离不开生产。生产就是利用工具加工自然资源,使最终的产品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过程。所以在生产中离不开自然资源的开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需要我们关注生产方式的转变。
  在工业文明前,人类的生产力有限,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限,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小。近代科技革命开启了工业文明,在机械哲学和科学的作用下,自然在人类面前不再神秘,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再毕恭毕敬。“人类要做大自然的主人”、“人类征服自然”的口号,使人们对自然的索取越来越大。在这样进程中,生产(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生产)消耗了过多的资源,产生了过多的废弃物,造成了更多的环境破坏。
  我国长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我国的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我国自然资产损失(包括能源耗竭损失、二氧化碳污染损失、矿产耗竭损失、森林耗竭损失等)占GDP的比重非常惊人。从世界银行200年底公布的数据看,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自然资产损失占GDP的比重占GDP的6%-7%,而1985年,这一损失达到20%。虽然90年代以来大规模经济调整使这一损失占GDP比重迅速下降,至1998年降为4.5%,但仍明显高于日本和美国。2010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煤炭、钢铁、铁矿石、氧化铝、铜、水泥消耗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上能源消耗的第二大国。随着以GDP作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评价标准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人们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依靠牺牲环境、资源和损害民生来实现经济增长的模式已到尽头。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情况下,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最大限度地增加经济发展利益,提高国家收入。经济发展要求自然、经济和社会三者的可持续。我们不能因为自然原因而放弃发展,这是历史的倒退,不为现实所接受。幸福的基本条件就是物资对人的某种满足,目前我国大多数人还没有达到公认的幸福程度,发展是使我们幸福的重要手段,绝对不能不发展。而片面追求发展,放弃可持续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最后使环境恶化,最后我们依然不会幸福。实现三者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依靠建构于环境伦理基础上的科技创新实现可再生可循环的生产。在生产的原料上:主要应用可回收可循环的原料,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在生产的产品上,应注重产品更便宜,更耐用,更便于修理和循环使用,更具美感和更无伤害性,减少一次性或短暂性消费品的生产;在生产的能源上,开发再生性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减少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不可恢复性能源的消耗;在生产的过程中减少各种有害物(气体、污水、化工废料、垃圾等)的排放。在此基础上的科技创新必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既能够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
  
  3、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公平分配
  
  全体公民的普遍幸福来源于财富、权利、机会的公平分配,这是最基本的价值要求。社会公正正是这一价值要求的保证,它对人们由享有平等权利所引起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作适当的调整,保证所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在总体上得

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使每一位公民得其所得,不得其不应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该关注到这一点。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每一位公民的天赋、作为、条件、环境、机遇等方面客观上不相同,最终会出现事实上的不平等。国家政策如果强制性地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追求绝对的平等,必然挫伤强者的积极性,虽然保护了弱者,看似会增强普遍的幸福,但其结果将导致社会缺乏活力,社会效,率的低下,最终并不会享受到幸福(这已被历史所证明);如果任由事实上的不平等发展,虽然社会可能会更具活力,但必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和社会矛盾的加深。实现公平分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健全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最低保障原则的要求。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使每个人都能够有尊严的生活,这需要政府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保护机制,健全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帮扶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民共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成果。第二,着眼于社会中下层的利益,把政策的优惠机会偏向他们。“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关键之一。这要求我们在制定政策着眼于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同时提高低保的保障水平。第三,健全分配调节制度。当前,我国城乡、地区、行业、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大,这需要对收入过高的行业采取从总量和水平两个方面,对他们的收入加以限制。一是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加以限制,二是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对高收入者课以更高的税赋,提高公共财政的收入,支持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以上问题,不仅能够提高人民的边际消费能力和边际消费倾向,直接拉动社会内需,而且能够极大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构建合理消费的消费文化
  
  消费是得到幸福的必要手段,消费创造了生产并引导着生产,所以在谈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不能不谈消费。
  在目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在资本的逐利性这一本质的强力推动下,借助于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与先进的生产方式,工业社会开始大量生产,商品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生产过剩和消费不足成为资本主义生产面临的一大问题。于是,商品不再只具备简单的使用价值,而是同文化意义、身份象征、生活态度等等相结合。此时的生产“已经不仅仅是产品的生产,而且同时也是消费欲望和消费激情的生产,是消费者的生产”;此时的社会“已经从传统的以‘生产’(制造)为中心的社会转变到以‘消费’(以及消费服务)为中心的社会”。这些使得消费社会中的消费呈现异化状态:浪费、感性消费、炫耀性消费、过度消费……所有这一切又会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和能源的巨大浪费,同时也助长了社会的等级化和地位攀比风气,进一步加剧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收入和财富差距,形成了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少消费经济就会衰退;消费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给人们带来幸福,消费越多就越幸福;人类能够承担消费社会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
  合理消费的消费文化是基于对幸福的正确理解,即“某种程度的满足”,这既表明人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不可能得到完全满足,同时有强调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这种程度就是:生存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发展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并有进一步满足的可能。合理消费的消费文化就是既鼓励人们对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消费,与传统的禁欲主义消费观和节俭消费观区别,又能够避免感性消费、炫耀性消费、过度消费。合理消费的消费文化首先应该关注人们更多的非物质性(安全的、情感的、尊严的、审美的和自我实现的等等)需求。实质上对物质增长的渴望背后有一项主要的推动力就是心理上的空虚。一个社会能用非物质的方法来满足人们的需要,那么只需要低得多的物质和能量产出就能提供更高层次的人类满足。其次,责任消费。每个公民都有消费的自由,但自由是与责任相关联的,个人消费的自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种责任既包括对自己负责,也包括对他人负责和对生态环境的责任。例如我们在生活方式上不过度消费、一次性消费、为时尚而消费、为消费而消费,应更多消费绿色产品、可循环使用产品、节能产品。把消费习惯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人们通过绿色消费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增长能力的现实需要,从根本上把生产引导到绿色、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上。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0-10-28,(1)
  [2]江畅,理论伦理学[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
  [4]王宁,消费社会学:一种分析的视角[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陈勇,黄嫱,试论可持续消费的伦理,伦理学研究,2005,(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136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