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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华振国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的根基,无论是解决执法队伍的素质问题,还是解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问题,至关重要的是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把执法为民根植于广大工商干部头脑之中,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
  
  (一)树立正确执法思想,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实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及时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重拳出击,及时查处,对一般性违法经营行为重在宣传教育,认真加以规范,坚决摒弃以罚没款数量左右执法办案工作实绩的错误做法,通过积极高效的行政执法活动,着力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严格选定执法主体,全面履行执法责任。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主体准入关,对未通过江苏省工商局执法办案资格考试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严禁进入执法办案队伍,另外,要根据履职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不断调整充实行政执法证年审内容,纠正执法办案资格终身制的做法,设定一定期限的重新申报考试制度,以推进执法办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肃规范办案行为。一是要落实分级办案管理制度。明确立案管理,经初步凋查属实的案源线索,应及时立案,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明确办案权限,细化基层分局、经检大队查办案件类型、案件处罚幅度等权限,杜绝简单案件争着办、复杂案件不愿办的现象,做到资源整合,各司其职。明确结案管理,案件审理结束后,实行承办人意见、承办单位意见、法制核审意见等程序,确保所查结的案件过罚相当、公开透明。二是要落实案件流程实时跟踪制度。明确各办案环节的运行程序,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为依据,细化执法办案过程中每个环节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使执法办案人员按图索骥,知道如何去做。明确各办案环节的工作期限,要求执法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以克服案件审结周期偏长、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对超过期限的应及时说明原因,以实现从立案报批到立卷归档的整个办案流程的全程监控。三是要落实执法办案工作考评制度。及时、准确、翔实记录案件主办人所办案件情况,并对案件主办人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与执法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挂钩。
  
  (四)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创建和谐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不存在主导地位和从属地位之分,这要求执法办案人员平时要注重自身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必须怀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深厚感情,设身处地为行政相对人着想,照顾行政相对人的感受,给行政相对人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使行政相对人真切感受到工商机关的人性化执法,并主动配合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着实优化人员素质,大力提高办案能力。一要注重培训。根据受训对象的年龄梯次、知识结构、应用需求,结合执法办案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培训主题,优化培训内容,使每次培训做到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富有成效;改进培训方式,由过去单纯灌输式培训向案例式、研讨式、点评式、情景模拟式等互动培训形式转变,着力使培训形象生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实战能力。二要创新机制。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快工作转型步伐,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由过去的收费监管向现在的执法监管转变。目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推行了“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监管责任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探索解决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潜能,重在解决人的问题,促使一线监管干部不断向高效能监管迈进,着力实现群众利益第一时间维护的目标。三要岗位交流。不同的辖区有不同的经济发展特点,其监管的方向、执法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执法办案人员如果在某辖区工作时间过长,对查处该辖区违法经营行为较为得心应手,而对查处其他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就显得较为生疏,容易形成执法办案能力的单一性,需要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岗位交流,促进办案人员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六)强力规制办案程序,切实保证执法质量。一是注重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增强程序意识,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从思想上摆正行政处罚与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二是注重掌握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办案人员时常犯执法程序方面的错误,许多并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对执法程序的不熟知,为此,必须全面增强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使广大工商干部自觉学习程序、自觉履行程序、自觉遵守程序。三是注重执行程序。强化执法责任,健全工作流程,公开办案程序,充分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行政处罚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七)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务求执法公平公正。一是创新监督方法,通过请上来,定期召开由行政相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倾听他们对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走出去,及时向行政相对人了解执法办案人员是否存在不规范执法行为、是否存在执法态度粗暴情况、是否存在不廉洁情况等等。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在执法办案机构醒目位置,就执法办案程序、执法办案依据、执法办案人员等方面制作公示栏,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三是构建监督体制,实行办案单位、局纪检监察、纪委三级监督体制,对每一个一般程序案件从不同层面开展回访工作,以形成内外结合的执法办案监督网络。
  
  (八)注重提升工商形象,努力增强执法成效。积极研究探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最大限度地体现执法的社会效果。一是大力推行和谐执法五项制度。着力加大宣传教育提示制度、行政指导建议制度、轻微问题告诫制度、突出问题约见制度、案后规范服务制度的执行力度,摆正教育与处罚的关系,重在事前规范。二是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以及传销等案件,做到及时发现,重拳出击,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三是积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商机关近期来的执法办案动态。主动向企业告知工商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力求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之效果,使守法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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