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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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和2010年4.14青海玉树大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数万条无辜生命在这次灾难中被无情地夺走。特别是汶川地震后人们总结:地震强度大固然是主要原因,但部分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也是造成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地震是不可抗力的灾难,我们无法回避,但是工程质量问题我们是可以控制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是可能的,现就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材料问题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只注重效益,不重视工程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小钢厂、黑工厂生产的罗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其钢筋的抗拉、抗弯强度根本达不到要求。这些材料若用在居民日常的平房建造中,由于这类住宅往往采用一层四合院结构,顶部不再承重和负载,一般不易发生问题,但如果用于楼房建筑,就容易出现断筋、开裂、墙体变形等严重质量问题。
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单位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工程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试验检验后,不符合要求,用在基础上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不按要求使用砖块。在楼房施工中使用质量差的红砖,而多数施工企业采用当地的红砖,一方面省运费,另一方面单块成本也低,可是当地产的红砖由于黏土质量和添加的煤质量存在差异,砖的物理强度指标明显达不到要求;或使用半砖较多,这种砖块用在底层墙体砌筑时,易产生墙体裂缝现象。
水泥强度不够。从2008年起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325#水泥,可是一些企业见利忘义,抓住水泥市场紧缺的机会,只顾产量,不管质量,生产的水泥名为425#,实际上连325#的标准都达不到,致使灌筑的顶20天都拆不了模板,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二、施工问题
施工人员未经正规培训。目前建筑市场的建筑工人主要来自农村,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90%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是典型的“放下镰刀拿起瓦刀,放下锄头砌起砖头。”不按规范、标准施工,墙体砌筑施工时,干砖上墙,致使砖块与水泥沙浆的和易性下降,粘灰率达不到80%,不能均匀传递应力,影响了墙体的稳定性。
配筋不足。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施工中,不按设计施工,配筋间距过大,配筋率小,有些构造筋不放或少放,使混凝土构件受力不均,就容易造成混凝土构件开裂,出现墙体或顶部裂缝等质量问题。
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中由于管理人员少,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名无实,管理不到位。致使水泥受潮或存放时间过长,导致水泥强度降低,性能改变,或钢筋淋雨生锈,影响与水泥砂浆的结合牢固度。
在施工中使用木模板和竹条模板,造成水泥泥浆流失,砂石间胶结能力下降。
不按工程量计算所用材料,水灰比变大或拌制混凝土时水泥比例降低,出现露筋或表面不光洁问题。
震捣不密实、不及时、不均匀、水灰比太小,导致浇筑的混凝土松散,内有气泡或孔洞,造成局部凝力降低,形成渗漏隐患。
混凝土不按标准养护或养护时间不足,导致混凝土中水泥固结缺水而不能充分水化,造成混凝土质量整体下降,大大降低强度。
三、预防对策
加大行政监管处罚力度。多数监管单位,对于平时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以督促整改为主,很少给予企业经济行政处罚,从而纵容了这些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为抓好建筑施工质量,建议对工地出现的违章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决不姑息迁就,从重从严处罚,使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不加强管理,就会付出沉重代价,甚至断送企业发展前途。
加强质量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对建筑企业各层次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教育,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严格工程施工操作规范。混凝土浇筑终凝后,要派专人进行养护,用多种方法覆盖养面,每天浇水不少于三次(因气温而定),保持混凝土在潮湿环境下凝结硬化,一般养护不少于两周;提高混凝土震捣密实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震捣操作流程。
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优质的工程离不开优质的材料。在材料选购上,坚持“六不用”的标准:无出厂合格证材料不用;无试验报告材料证明不用;超过误差范围内的不用;破损的材料不用;超期失效的材料不用;假冒伪劣产品不用。在材料进场前,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牵头,组成材料认证小组,通过市场调研,比较分析,确定所需的材料并联合签订认证单。
加强工程监理,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质量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制度,作为监理员要严格把关,做到细、狠、准、实,通过巡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别是重大质量隐患问题,要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清除施工中的质量隐患问题。现场监理必须向施工单位明确每道工序的报验制度,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现场监理要多巡检,做到腿勤口勤,出现问题及时与各方沟通,针对经常出现的质量通病,要明确监控办法,对于有些施工工序要严格控制工作环境和温度、湿度,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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