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施工阶段做好巡视监理工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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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重点阐述了巡视监理工作的内容及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根据目前的监理行业现状与笔者的实践,对监理工程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监理人员作一些参考。
【关健词】施工阶段;巡视监理;问题处理;建议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8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履行投资控制的职责,合理处理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巡视过中应注意做好信息的采集及填写记录工作,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巡视效率。利用巡视掌握的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变更,避免事后返工,提倡节约、避免浪费。积极巡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严格进行监管,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 编制监理规划、巡视细则、组织分工
1.1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从事项目监理活动的“宪法”。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并体现对巡视的要求,把巡视监理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不能仅仅将其视为质量控制的方法,而且是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的重要手段。
1.2 巡视细则和巡视制度
编制“巡视监理细则”,使其成为一部“基本大法”,制订切实可行的巡视方案,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具体指导现场监理人员施工过程的巡视监理;制订巡视监理制度,使其成为项目监理机构的若干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工地会议制度、试验制度、旁站制度等等)之一,以制度的形式提高监理部对巡视的要求。总监定期组织检查细则实施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指出问题,促进巡视的工作质量。
1.3 巡视的组织和分工
巡视应分为全场性巡视、专业性巡视和作业面跟踪巡视。全场性巡视检查一般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组织现场监理进行;专业性巡视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可按质量、安全、进度等划分;工作面跟踪巡视一般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由监理员进行。
一般情况下,对重要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除了进行旁站监理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坚持每天巡视不少于2次,总监或总代宜坚持每天巡视。
2 巡视监理内容
2.1 检查施工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应在其位担其责,巡视人员如发现其不在岗时应即时提出,要求其履行职责;发现其专业能力不足、健康状况不佳时应及时汇报,以便要求施工单位调整。
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件,无证人员严禁上岗,有证无能人员要予以辞退或换岗。注意检查证件的有效期和年检情况,还要注意观察相关人员是否身体健康、是否适合某项工作。各普通专业施工班组工人上岗证允许使用企业内部培训证件。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巡视发现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工人、设备数量等不足或工效降低时应立即汇报,以确保施工进度。
2.2 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批准的方案一致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监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见证复试的要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末经检查批准和复试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擅自使用一经发现巡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总监汇报。
确需变更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准备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时,施工单位应当重新向监理工程师报审,经研究确能保证质量、提高工效、不增加费用和工期、既安全又环保的,应于批准后实施。
2.3 检查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自检、工序交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工艺和方法。凡违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的,巡视人员应当即予以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及时向汇报。施工单位准备采用其他施工方法或工艺,应当重新报审,经研究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制度,检查是否存在不自检、不交接或自检、交接不认真现象,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施工单位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艺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先行自检,自检合格方可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完工的工序经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4 检查施工质量
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定,如发现有存在质量问题之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质检人员处理,避免留有后患,且要求其处理部位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应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分项工程,如:卫生间等电位的连接、防水层施工、热桥部位的外墙保温、防水砼的浇筑等。
为了防止承包商擅自施工,避免出现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监理每日巡视应特别注意检查,未经批准的部位、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虽然施工单位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但由于作业面广、施工人员多等特点,难免发生擅自施工的现象。
巡视还要检查分包单位资质,防止分项或分部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以免相互扯皮,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
2.5 检查测量仪器、试验设备使用情况
测量仪器、试验设备是否状态良好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必须按规定校准。各类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常规检验和校正,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辨的仪器。例如全站仪、水准仪等在有资质的部门每年应检测校准一次,磅秤应每半年校准一次。
还要查看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是否正确使用相关仪器和设备,检查存放环境是否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等。比如测量仪器在强烈阳光下、雨天使用时应伞遮保护。
2.6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对全场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整改,坚持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许继续施工的原则,必要时可暂缓施工,直至消除隐患。对“三宝”、“四口”、“五临边”等重要部位,应坚持每天巡查,使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要注意检查施工人员受教育情况,调查工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常识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程度,如有不足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必要时监理人员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7 其他
发现设计不足,应当及时建议修改或变更,以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装饰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方法或工艺,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环保的情况下厉行节约,积极发挥投资控制的作用。
特殊天气和节假日要加强巡视。大风、雷电、雨雪、高温天气和冬季施工的巡视要有针对性,预计施工作业不安全或影响施工质量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停工或采取有效措施。节假日施工时的巡视,要注意观察班组工人的思想动态,思想不稳定时易出安全、质量问题(事故),此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思想教育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安抚。
3 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
3.1 严格监理,管帮结合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就要在监理合同期限内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为了促进项目又好又快的完成,除了指出施工单位的错误和遗漏,还要主动给予帮助、提供建议,使其信服监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当巡视发现问题时,进行管帮结合是一种高度责任心的体现。
3.2 及时汇报,不越权处理
巡视发现问题后如不在本人职责处理范围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执行好上级的处理意见和要求,不能越权处理;如某些问题在现场不能及时处理,应在巡视检查结束后马上研究解决。
3.3 下达监理指令或处罚单
发现问题后施工单位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巡视人员现场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当口头指令(一般性问题)未奏效时,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处罚通知”等书面指令或处罚文件,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向业主汇报后及时下达“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3.4 与业主代表沟通,征得业主支持
对某些问题,施工单位不配合整改或处理时,要及时向业主汇报,征得业主支持,避免在现场与施工单位产生冲突;更不要在现场火冒三丈、对班组长和工人指手画脚、带不良口语,造成矛盾激化、情绪对立,使问题解决陷入被动。
3.5 召开专题会或专家座谈会
巡视发现重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召集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讨论会商解决方案。遇有难题,可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听取汇报并考察现场后,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4 关于巡视的几点建议
4.1 注意信息采集
利用巡视可以比较全面的采集施工阶段的各类信息。采集的信息一般有书面记录、拍照、录音、录像、材料封样等原始资料,可安排监理资料员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调取。
4.2 及时填写记录
及时填写巡视记录,一般应于巡视完毕后填写,不应次日补写或他人代写;对当即不能处理的问题,可待处理完成后补记处理情况,也可在处理当日的记录中记述,使内容交圈。记录应做到真实、条理、整洁。
4.3 提高巡视效率
优化巡视路线,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提高巡视效率,避免巡视“盲区”。由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职责不同,应加强监理内部信息沟通和相互配合,防止各自为战、漏掉边缘,应达到“无缝覆盖”。巡视不能流于形式,应合理的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几个层次,提纲挈领、统筹安排、面面俱到,避免茫然巡视。
4.4 加强业务学习
监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形式就是巡视检查,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能敏锐的发现问题和潜在的苗头,从而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由于目前建设规模大、专业人员不足,不少项目的监理人员达不到这样的层次。因此,应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实践,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真正的发挥监理的作用。
4.5 进行检查评比
巡视记录作为单项监理资料,总监宜每周检查(可抽查)一次,分季度进行阶段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奖优罚劣,激励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巡视意识,促进巡视质量。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施工阶段的认真巡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进行有效处理,把工程质量控制在验收标准范围内,确保验收合格。通过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能力、施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工程的影响,找出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引导施工单位逐一排除,确保工程进度,从而加强巡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钟玉文,刘绍春.施工阶段的监理巡视制度[J].建筑设计管理,2009(9):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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