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税收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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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立中
纵观新的一年,消费税和增值税似乎还有调整的空间;大幅上调资源税、推出环境税或碳排放税已经列入时间表;动用税收工具抑制房价和囤地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物业税的出台似乎也在相关部门的考虑之中。
2008年即将结束,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多项税收政策进入调整的时间之窗。企业家们对结构性减税的期待被突如其来的“查税”运动整得一提税收肾上腺素立马上升,Where is the beef?纵观新的一年,消费税和增值税似乎还有调整的空间;大幅上调资源税、推出环境税或碳排放税已经列入时间表;动用税收工具抑制房价和囤地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物业税的出台似乎也在相关部门的考虑之中。企业家们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觊觎使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固然没有问题,但且不要奢望上帝真的会给你寄来税收馅饼的包裹。还是那句老话:多研究些政策,注意规避风险。
财政部国税总局
第16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布
财政部国税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确认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76家技术中心和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分技术中心为第16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技术中心。
点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正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已达600多家。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的评价中,取消了l2家已经被国家正式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证资格。其中,哈尔滨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有限公司、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得分均低于60分,评价为不合格;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等六家企业技术中心因未上报评价材料而被撤销。
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受税收优惠
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点评: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税收激励措施。按照要求,外资研发中心免征进口税,应满足下列条件:(一)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研发费用标准:(1)对新设立不足两年的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2)对设立两年及以上的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l0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90人。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二)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作为独立法人的研发费用标准,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50人。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点评:目前国内冶炼企业所需铜原料主要依赖国外进口,其中对粗铜料需求量相当大。我国目前对进口黄金、黄金矿砂以及铜精矿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实施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进口粗铜所含黄金价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可为相关冶炼企业减负增效。
明确机场建设耕地占用税政策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对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揭阳潮汕机场征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中批复:根据相关规定,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飞机场内飞行区范围的其他建设用地,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点评:按照国家民航局公布的标准,飞行区包括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滑行道、机坪以及机场净空。跑道、停机坪也属于飞行区的一部分。
国税总局
七因素有碍“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1)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得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支付或派发给第三国(地区)居民;(2)除持有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3)在申请人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资产、规模和人员配置较小,与所得数额难以匹配;(4)对于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控制权或处置权,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风险;(5)缔约对方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6)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7)在特许权使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
点评:为避免双重课税,各国间一般通过签署税收协定来保护跨国纳税人的利益。税收协定缔约方居民可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多项税收待遇。2008年之前,由于外资企业享受多项超国民税收优惠待遇,人们尚不屑于利用税收协定“避税”。“两税”并轨后,停止了多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开始研究如何利用税收协定中那些可以使自己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政策。准确界定“受益所有人”概念对于更好地执行税收协定具有现实中的考虑。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鉴于部分地区农村电网维护费改由其他单位收取后,只是收费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收取方法、对象以及使用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评:上述政策对应的是农村电管站改制后收费主体的变化。
明确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增值税政策
国税总局日前对大连市国税局《关于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业务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的请示》中批复: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所属资产、负债及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控股公司,但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不属于规定的整体转让企业产权行为。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上述控股公司将受让获得的实物资产再投资给其他公司的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点评:上述政策对上市公司中的ST和三板壳公司重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空”。2002年5月17日,国税总局在对江西省国税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转让上犹江水电厂全部产权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中曾批复:根据相关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国税总局认为,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保留上市公司资格,实际上属于没有全部转让资产(商誉)、债权(控股权)和劳动力(操纵上市公司人)等产权,故应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征收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国税总局日前对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中批复:根据相关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点评:“招、拍、挂”程序是指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竞价方式出让土地。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是指(参考财税[2004]134号文)“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人发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国税总局日前对安徽省国税局《关于人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中批复:人发不属于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点评:人发,乃人的头发,依税法中的“废旧物资”类进行管理。
我国将于2011年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简并后,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普通发票将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
点评: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将于2009年底启动,2010年为实施和过渡阶段。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考虑到目前有些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按照总局部署,继续保留机动车销售、二手车销售、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建筑业、不动产销售的统一发票,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于通用发票无法涵盖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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