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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税收政策速递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盛立中

  结构性减税的大旗扯出不到一年后的今天,刚刚从金融风暴中喘息未定的众多企业已感受到查税风暴袭来的丝丝秋寒。原本针对全国3108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审查业已波及所有企业及所有的涉税项目。“重税主义”如此快的卷土重来,使人们有足够的理由重新审视以民为本与税收宫廷化间的彼此消长关系。
  
  财政部国税总局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对国产装备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仍需进口的,作为过渡措施,经严格审核,以逐步降低优惠幅度、缩小免税范围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继续给予进口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重大技术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停止执行。
  点评: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到免征,主要原因还是人们对退税款在非国有企业中形成的所谓“国家干股”(国家资本金)在认识上存在的严重分歧。
  建筑物的附属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点评: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明确跨年度老合同的营业税过渡政策
  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境内应税行为的确定和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建筑、旅游、外汇转贷及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的确定,按照合同到期日和2009年12月31日孰先的原则,实行过渡政策。上述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人民币折合率、减免税优惠政策等其他涉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执行。之前纳税人已缴、多缴、已扣缴、多扣缴的营业税税款,允许从其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点评:旨在因应营业税政策变化后的接轨。“跨年度老合同”是指2008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在上述日期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劳务合同、销售不动产合同和转让无形资产合同等。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点评: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保险业涉农风险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的,按不超过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点评:农险业务的特殊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
  明确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
  
  个人取得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所得属于个人因任职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税。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当日收盘价)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点评:此次首次明确了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该规定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囿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点,持有限制性股票的自然人股东,无论在股票解禁日是否出售股票,均负有纳税义务。此规为一些现金流较紧张(或持股较多)的自然人股东在解禁日大量减持提供了一个“税收原因”。不过,在税收实务中,目前的不少“大小非”由于持股时间长,历经分红、送股及股权分置改革,其涉及的税收问题远非上述文件所规范的这般简单。
  停止执行“双薪制”计税法
  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的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停止执行“双薪制”计税方法。
  点评:停止执行“双薪制”计税法后,企业需要把握的要点是,将年终加薪(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分摊计税法已被明确禁止。换言之,如果纳税人有年终加薪又有全年奖,应将两项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计税法。此外,国税总局还明确,具有华侨身份的人员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提供其华侨身份有效证明材料后可取得4800元的费用扣除。
  简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手续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税务机关受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不再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单及进行相关信息的对比,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产生的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疑点可以人工挑过。
  点评:旨在解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出口货物退(免)税瓶颈。
  核桃油适用税率同食用植物油
  国税总局日前对四川省国税局《关于核桃油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中批复:核桃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点评:目前我国对食用植物油销售,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复合胶非“天然橡胶”产品
  国税总局日前在对云南省国税局《关于复合胶增值税适用税率的请示》中批复:复合胶不属于规定的“天然橡胶”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点评:按照国税总局的解释,复合胶是以新鲜橡胶液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生产的橡胶制品。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属于享受低税率的林产品,执行13%的税率。
  将免费为企业提供出口退税业务信息
  今后各地税务机关本着企业自愿原则,可将以下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及时提供给出口企业: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企业已出口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且已接近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申报期限的出口情况;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纸质单证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核销单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向企业提供提醒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点评:纳税人能够享受新增免费服务项目实属不易。政府机关任何微小的进步都值得纳税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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