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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新规堵塞规避邪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梅新育

  部分西方企业和机构投资者正在手持巨额“廉价货币”四处寻求新投资市场,某些面临资金瓶颈约束的中国企业很可能成为他们猎取的对象,外资并购中须警惕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如今,中国正逐步收紧货币政策,许多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局面,某些前两年实施了激进高负债扩张策略的企业可能陷入困境。相反,西方仍在实行零利率政策,美联储尽管没有正式宣布实施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却明确宣布宽松货币政策将执行至2013年,流动性泛滥局面短期内不会改观。
  部分西方企业和机构投资者手持巨额“廉价货币”四处寻求新的投资市场。在市场前景看好的中国市场,某些面临资金瓶颈约束的企业有很大可能成为他们猎取的对象。而在这个过程中又有可能出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局面。
  9月1日,《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取代之前的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可谓是恰逢其时。
  对此,除了海外投资者需要正确理解外,我国的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也应认清形势,头脑冷静。他们对任何规则都不考虑老老实实遵守,而是一门心思琢磨规避之道。
  相关企业和地方、部门尤其需要克制这种规避冲动,因为与几个月前发布的暂行规定相比,这份正式规定在反规避方面下了工夫。不仅规避难度提高,而且一些采取了种种规避操作的外资并购项目,当初自以为得计,现在也很可能面临重新接受安全审查甚至被否决的风险。
  新规定第九条明确提出,“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从交易的实质内容和实际影响来判断并购交易是否属于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多层次再投资、租赁、贷款、协议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与前几个月满城风雨的支付宝争端结合起来审视,不难看到这项条款的理由。
  支付宝争端关键是此前通过协议控制模式规避中国政府对外资控制的管理规定,而且这一模式通行于中国境外上市互联网企业界,支付宝争端爆发后,一些谋求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其海外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某些媒体渲染了种种理由,主张让协议控制模式合法化。但倘若同意他们的主张,等于是同意相关企业、投资机构等享受治外法权,可以不遵守我国法规。
  新规定之所以增添这项新条款,完全可能是受到了支付宝争端的一些影响。这项条款不仅涵盖了目前已经暴露的规避手法,还涵盖了未来可能设计出来的规避手法,从而弥补了一个重大漏洞。
  进一步结合新规定第十条审视,此前玩弄规避手法且自以为得计者的风险更加凸显。以前玩弄手段规避者,现在必须重新接受审查,当初的结果可能被推翻。倘若如此,与一开始就老老实实申报、审查相比,对相关企业和投资机构而言,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我们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不是要挡住正常的境外投资者,而是为了拒绝某些心怀叵测之辈。我们欢迎正常的境外投资者来中国发展,大家实现互利双赢。
  不断完善的条款与相关投资争议案件结合起来看,也告诫内外资企业界,少花些精力琢磨规避,还是老老实实守法经营、走增强竞争力正途为好。而我们有些地方、有些政府部门也应采取审慎态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要再盲目给予某些境外投资者以超国民待遇了。
  
  (注: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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