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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信贷发展回顾与展望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振亚

  摘要:扩大内需、启动消费是未来中国整个经济持续增长的支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在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开始起步并获得迅速发展。2008年,在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持续扩大的背景下,中央再次提出了扩大内需的战略要求。为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调控目标,回顾和总结十年来中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历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消费信贷对支持扩大内需的作用。
  关键词:消费信贷:扩大内需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3-0016-04
  
  一、中国消费信贷发展基本情况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进入买方市场的需求约束型阶段,1998年和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获得了巨大发展。消费信贷余额从有统计数据的1997年的172亿元,发展到2008年底的3.73万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12.4%。
  随着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各银行均将个人消费信贷作为重点业务发展,消费信贷和个人金融业务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消费信贷占银行信贷的比例(反映供给深度)由1998年的0.2%,快速提高到1999年的1.5%,2001年又有长足发展,达到6.22%。到2008年末,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已经占到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规模的12.28%。
  
  二、中国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特点
  
  1、消费信贷总量逐年增加,增长速度逐年放缓。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速,1997年到2008年的年均增长率为61.16%,超过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47.6个百分点。但受宏观经济政策和消费信贷基数不断增加的影响,增长率呈逐年走低趋势,最近五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5.8%,个别年份的增长率甚至跌破10%,虽然在开办初期。消费信贷的成倍增长具有需求集中释放的不可持续性,但是近年消费信贷增速的持续下降在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新的增长点。
  2、消费信贷总体深度较低。
  从供给深度看。消费信贷余额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比重提高很快。从1998年的0.2%提高到2008年的12.28%,但是与发达国家40-60%的比重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从需求深度看,2008年底全国消费信贷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4%;占居民消费的34.35%。
  3、住房贷款持续占据主导。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主要有住房、汽车、助学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个人信用卡透支和其他贷款等品种。自开办消费信贷以来,住房信贷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比重基本在60-75%之间。以个人房贷为主的个人消费贷款明显受制于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变化。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2003年以来国家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信贷高速增长的势头难以长期持续。2008年金融机构个人房贷合计余额29831亿元。新增2808亿元,与2007年新增7147亿元相比可谓冰火两重天。相当于同比减少60.7%。
  
  4、期限结构以中长期贷款为主。
  受住房信贷占据主导地位影响,中长期消费信贷占个人贷款的比重一直在75%以上。住房信贷为主的消费信贷结构。对银行来说,在通过抵押完善内控的同时也带来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匹配的问题。随着利率市场化过程的深入和经济周期的波动,对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重大考验。
  5、地域和人群分布不均衡。
  主要表现为由于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能力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东西部地区的消费信贷情况分化明显。分地区看。东部地区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占全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到70%以上。而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消费信贷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多数省份个人消费贷款在人民币贷款中的比重不到10%。分人群看,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有6330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是低收入的成员对高收入家庭的补贴。分家庭而言,消费信贷与居民家庭资产结构密切相关。对社会来说,住房信贷在推动安居乐业的同时,也带来了城乡不均、贫富不均的问题。
  6、信贷风险总体较低。
  从资产质量看,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率低于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不良比率,属于优质资产。分业务看,汽车和助学贷款风险管理压力较大。住房信贷的整体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尤其是2008年6月以后,随着经济下滑态势进一步显露,失业压力增加,部分地区个人贷款逾期现象增加,根据国外的经验。住房信贷风险暴露一般在10-15年。从1998年开始发展住房消费信贷至今,我国住房信贷发放已超过十年。防范住房信贷风险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次级债券危机爆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对不合格信贷者放松要求,发放抵押贷款,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7、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
  据中国银联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达18亿张,同比增长22.45%。境内联网商户118万户,联网POS机具185万台,联网ATM机近16万台,同比增长30.1%。在发卡量大幅度上升的同时,银行卡交易规模也相应增长。2008年。我国银行卡消费额约占同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的30%。比2007年提高近8个百分点。
  
  三、中国消费信贷发展存在问题与展望
  
  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预计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还将继续呈加速发展态势。
  首先,国民收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按照国际经验,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是消费信贷发展最快的时期,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以住房和汽车为主导的消费信贷业务将进入快速增长期。从现在到2020年左右。中国正好处于这个时期。按国际经验显示,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的潜在规模在十几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开发的还不及5%,中国消费信贷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中国人口总量还在继续增长。由于消费观念的转变,对消费融资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根据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40年达到高峰,总数达到16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课题组,2000),新增的消费群体缺少储蓄实力但有巨大的潜在需求。按照生命周期理论,人在年轻时收入低但支出大,要打破融资约束就必须依靠消费信贷。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新的消费群体的潜在消费需求正迅速转化为对消费信贷的需求。
  第三,直接融资比重的上升,迫使银行重视对个人业务的开发。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优质企业正以发行债券、股票等融资方式取代贷款。银行只能加大对个人客户市场的开发。根据摩根大通的资料显示。国内股债融资比例。已由2004年的4%增至2006年

的9%,而银行贷款相应由93%急降至84%。
  第四,国际经验表明,消费信贷的市场规模通常也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美国为例。美国消费信贷(含住房按揭)起步早,消费信贷的增长随着经济周期而呈现巨大波动,但总体发展迅速。美国消费信贷余额(包括美联储发布的美国资金账户流动上的消费信贷与住房按揭贷款)占GDP的比重1971年为59.4%,2001年底上升至103.6%。因此综合起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将进入一个比较长期的快速增长阶段。
  但是,当前中国消费信贷发展也面临如下制约因素。
  (一)消费者承贷能力较弱,制约了消费信贷发展
  消费者是否具有负债消费的能力和需求,直接取决于个人或家庭的收入水平,尤其是预期收入水平。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居民收入虽然有了较大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增长到2007年的13786元,实际增长6.5倍,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长到2007年的4140元,实际增长6.3倍。但相对住房、汽车等商品而言。其收入水平和金融资产拥有量仍显不足。而且随着住房、医疗、养老改革的深入,消费者对未来的支出预期和收入的不可确定性增加,消费信心受到影响。储蓄倾向上升,消费倾向下降,消费信贷需求进一步减弱。
  (二)政策法规不完善。制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
  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有关消费信贷的法律,只有一些层次较低的法规和文件,如《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1994)、《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5)、《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1996)、《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199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等。对照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有信用领域内的联邦消费者保护法中最为综合的《借贷真实法》(TheTruthinLendingAct。自1968年通过后先后被修订13次),此外还有《公平信贷报告法》(1970)、《公平信贷费用法》(1974)等6部主要法律来规范信贷市场。因此,我国不但要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而且还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法律的修订,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消费信贷发展面临制度瓶颈
  消费信贷贷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对贷款人个人信息的依赖程度也就较高。尽管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信贷信息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由于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缺乏长效机制。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准确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金融机构只能侧重于抵押、担保等第一还款来源。而无法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价。现有的征信体系的覆盖范围和商业化程度无法满足商业银行大规模发放消费信贷的要求,已经成为制约消费信贷向纵深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由于违约成本过低。对失信者缺乏威慑力,也影响了消费信贷的进一步发展。
  (四)交易费用过高,阻碍消费信贷市场规模扩大
  适量的交易费用,可以润滑市场飞轮。增加市场运行的稳定性;但交易费用过高,则像在快速运转的市场飞轮下撒入沙子,将降低市场运转的速度。目前消费信贷中的交易费用过高已经阻碍了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大。据调查,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和有关税款。成本的上升和手续复杂,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不利于消费信贷的发展。此外。银行卡透支费率过高也不利于银行卡信用发展。
  
  四、促进消费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发展消费信贷不仅对于扩大内需,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应对金融市场发展,进行业务转型的内在需求,发展消费信贷还可以有效地改善我国信贷资金的投向结构,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为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承贷能力。
  扩大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改善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根本途径,当前重点是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居民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即期消费能力,合理调节农村居民家庭储蓄结构和总量,刺激农村市场。三是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对居民消费的挤占效应。四是进一步改进金融宏观调控。维护币值的对内和对外的相对稳定。创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改善消费环境。
  2、健全法律法规,为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以法律手段对消费信贷进行规范和调整,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要将重视和鼓励消费放到重视投资一样的地位,尽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消费信贷的对象、程序、用途以及消费信息的披露、消费信用的评估等事项,以更好地厘清银行、消费者和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金融支持消费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担保法》及相关消费贷款法规。增加专门针对消费信贷及其担保的规定。从而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制度和形式。二要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规范个人信用行为,杜绝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三要加快修订出台《银行卡条例》,推动个人信用卡透支消费发展。研究将个人小额贷款通过银行卡简便办理,取消贷款用途限制,方便个人小额贷款资金需求。适当降低个人消费贷款的资产风险权重。四是加快征信法律建设,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规范信用交易秩序,明确失信惩罚机制。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消费信贷发展环境。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银行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决定了现代征信的主体是信贷征信。银行信息共享的资源较充分,人民银行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征信市场的作用,应从信贷征信起步,尽快扩展到整个金融领域,并最终扩展到全社会,走联合征信的发展道路。应加快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体系。尽快将人民银行、工商、公安、质监、税务、海关、社保、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丰富个人信用数据库信息。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的覆盖面,将征信范围扩大到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开展征信宣传和服务,形成在信用信息采集环节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在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增值服务各具特色、平等竞争,适应不同需求的征信服务体系。加快信用评级机构规范发展,防范收费激励和道德风险驱动下的违规评级。积极培育诚信意识和诚信文化,以诚信文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开发和投入。
  4、创新消费信贷业务,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既要充分认识支持扩大消费对拉动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也要看到促进消费发展所蕴涵的业务机遇。要把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从深度、广度上重视消费信贷的产品开发,切实提高消费信贷金融服务的水平。一是要制订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战略。应及时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相关行业发展和金融政策和消费市场的变化,研究和把握消费市场需求,逐步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消费信贷营销模式,针对不同客户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服务。适当简化消费信贷流程,扩大授信额度。二是积极支持扩大内需。发展新型的消费金融服务机构。要加快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推进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扩大消费信贷市场。三是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改善用卡环境,降低用卡成本。
  5、完善消费信贷监测体系,促进消费信贷稳健发展。
  消费信贷的作用在于实现了消费的跨期均衡,使将来的消费提前到即期实现。但它还是要以偿还为前提的,因此,保障消费信贷的需求者是合格消费者,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是保障消费信贷以及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加强对居民家庭债务负担比率监测。借鉴美国的经验,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住户部门的资产负债统计,通过家庭负债率、家庭偿债率等一系列指标,监测和预警金融风险,促进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消费信贷资金用途的分析监测。日本在1980年代泡沫经济时期,曾经有大量的个人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等领域。在泡沫破灭后,对国民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而美国次贷危机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要借鉴历史经验。严格规范消费信贷资金用途。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合规开办个人消费信贷,防止对不合格借款人发放消费信贷,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周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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