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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海事系统“团圆计划”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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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海事局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涉海类经济执法力量,是建设海洋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能部门。2013年以后,因为多种原因,海事人员流失严重,相当多的人员因为异地的原因离开海事,因此在海事系统内可以仿照公安系统,开展“团圆计划”,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解决直属海事系统人员离职率较高的一个重要手段。
  关键词:海事;人员流失;团圆计划
  公务员调任作为公务员交流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不仅可以优化公务员队伍内部人力资源配置,更能保持队伍的活力和生机。在直属海事系统人员流失日益严重的今天,可以仿照公安系统实施“团圆计划”,开展内部人员交流制度,对减缓人员流失、优化海事系统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属海事系统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的直属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航海保障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防止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目前,在全国沿海地区和主要跨省内河(长江、珠江、黑龙江)干线及重要港口设置了20个直属海事机构、3个航海保障中心,人员队伍近3万人。
  二、公安系统“团圆计划”实施情况
  山东、江西、江苏、辽宁、山西等几个省积极实行公安部“解警忧、暖警心、凝警力”的从优待警政策,努力推进公安“四项建设”,着力解决公安民警后顾之忧,调动公安队伍的积极性,提高民警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先后出台了公安民警“团圆计划”,解决民警的实际家庭困难。
  2009年,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全省公安機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夫妻分居民警“团圆计划”,解决公安民警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2013年,辽宁省公安厅印发了 《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规定,凡是没有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的在职在编警察,参加公安工作10年以上、两地分居生活5年以上的,可以通过调动工作让一家人团聚。
  2016年,湖北荆州市公安局为做实暖心惠警工程,出台了“团圆工程”计划。每年年底在编制员额内拿出空编数的15%专门用于实施“团圆工程”,以解决真正的家庭困难,如民警的丈夫和妻子的长期分离以及对警察的老年父母的照顾。2017年,湖北荆州8名民警通过工作调动与家人团聚,成为荆州公安局“团圆工程”计划后的第一批受益者。
  三、海事系统实行“团圆计划”的必要性
  (一)实行“团圆计划”有利于稳定队伍。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在海事监管压力日益严重、薪酬福利待遇低、人员流失严重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的出台有利于稳定人心的各项举措,稳定海事职工的思想和情绪,聚集人心,增强海事家庭的凝聚力。
  (二)海事执法工作非常专业,培养周期长。
  直属海事机构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航海保障、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以及负责磁罗经校正员、船员、引航员的适任资格培训和考试以及发证管理等专业性很强的职能,行业属性非常特殊。因此,直属海事机构公务员从事的工作高度专业化,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
  (三)海事系统招录渠道狭窄,要求高,吸引力低。
  目前,直属海事机构招录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招录中对专业要求、职业资格限制过死,比如海事现场监管的绝大多数工作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一定年限、职务的航海资历专业背景;此外,由于海事监管涉外性比较强,国际化程度高,要求海事管理人员要有比较高的英语水平。另外,现有的薪酬福利水平也造成直属海事系统在招录中吸引力低,很多岗位甚至存在无人报考的现象。
  四、海事系统“团圆计划”政策依据和实施原则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六十九条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特别是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交流。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规范了公务员调任的原则、资格条件和调任程序。
  (二)实施原则
  1.组织安排原则:充分考虑海事人员夫妻异地分居,职工年迈父母无人照顾的实际家庭困难,由组织给予协调安排,统一调动工作。
  2.统筹安排原则:各直属海事系统集中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海事人员,统一上报,争取一次性统筹安排解决。
  3.尊重个人原则:海事人员调动,要尊重个人调动意向,由海事人员本人亲自提出申请。
  4.公开公正原则:将海事系统“团圆计划”的内容下发到各个直属海事局,遵循个人申报,组织调查认定,直属海事系统内协调,内网公示,最后办理调动手续的工作程序,确保计划能够公开、公正的实施。
  5.长效实施原则:不断根据每年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修正、完善和改进方案,确保计划能够长效实施。
  五.结束语:
  海事发展的希望和未来,关键在人,如何留住人才,成为直属海事系统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不妨以试行“团圆计划”为契机,不断分析探讨更多的有利于优化直属海事系统内部人力资源配置的举措,建立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良的海事执法队伍,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邵梅.加强直属海事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初探[J].交通企业管理,2011,26(04):32-33.
  [2]杨梅.我国公务员调任制度的地方探索与启示[J].中国人事科学,2018(08):16-22.
  [3]周京. 直属海事系统人员适任能力评估方法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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