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应 虹 张 璠
[摘 要] 资产减值会计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其初衷是为了来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规避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相关性。但是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有时为企业调节各期的利润提供了可能性。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为规范企业计提减值准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准备会计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新准则下共有四项具体准则规范资产减值会计,第八号准则以及存货和金融资产等具体准则的相关减值计提规定,标志着我国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也逐渐与国际趋同。
一、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理论
1.资产划分方式。传统的资产通常被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新的会计准则引入了金融资产的概念,这两种划分的方式存在一定的交叉。新的资产划分形式是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的基础,因为不用的资产在资产减值的确认时,标准、内在价值的测算、减值在会计上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2.金融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金融资产根据管理层持有的目的范围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三种金融资产都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该类资产的减值确认主要采用可能性标准,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表形为公允价值发生或非暂时的下降,债权类金融资产只要表现为不利因素影响到了未来现金流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减值测试为比较该类资产的期末摊余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的闲置;贷款和应收款项为坏账准备的计提实质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减值测试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在其公允价值下降且非暂时才计提减值准备。除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几种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转回。
3.存货的资产减值会计。在确认标准上,存货主要采用永久性标准,即只有存货的减值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无法恢复时才确认减值损失。对于那些可以恢复的或暂时的价格变动则没有必要计提。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如果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比较,将其差额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
4.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计。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计主要是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规范,这一部分也是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的核心。该类资产的确认标准有永久性和可能性,对于商誉和寿命不能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这部分资产的减值测试主要是通过将其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相比较,且新准则严格禁止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内转回。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会计的新发展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范围扩大了。在旧准则体系下只规范了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八项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新准则中,扩大了这一范围,从而为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供了更加有效的途径。
2.规范了资产减值计提的时间和标准。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企业的各项资产,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对于具体的时间和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规范,规定企业必须在“资产负债表日”测试资产是否有减值迹象,若有,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资产减值计提的时间和标准的规定不具体,资产减值往往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所以新准则在这方面做了更加具体规定。对于投资性资产,在旧的会计制度中,将其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采用的经济性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长期投资采用的是可能性标准,判断其是永久性还是暂时暂时性减值基本上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有可能成为企业操控理论的工具;在新准则中,将以前的投资性资产划分到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仍采用可能性标准,有一定的改进,但是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企业利用其操纵利润。
3.增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可操作性。新准则中第八号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保证了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实务操作意义。同时,为了减少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空间,降低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该准则对以资产组为单位确认的资产减值的前提、资产组的特征和认定条件等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更加细致,新会计准则专门规范了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量基础,即为可回收金额,在准则中确定了可回收金额的含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确认方法、未来现金流量的组成部分和确定的一句、折现率的选择等一系列问题,增加了实务的可操作性。
4.增强了资产减值会计核算的质量。在旧的会计制度中,没有给资产减值准备设置单独的会计帐户,而是将其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中核算,但是报表的使用者不能准确地区分资产减值与其他的费用,不能完全解读报表的会计信息。在新准则中设置了“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统一核算资产减值准备,由于这一科目容易受人为操纵,这样的集中反映,能够使报表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资产减值情况,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抑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企业利润的动机。新准则的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准则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资产减值会计的重大突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的人为因素,提高了企业的报表质量。
5.严格要求了资产减值的列报。新会计准则中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时,一律以净值列示,同时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1]张奇峰 王俊秋 王建新:上市公司长期资产减值转回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财经论坛,2007,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841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