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校女教师二孩生育意愿与生育代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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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采用分层抽样方法对天津市10所高校292位女性教师进行调查,收集家庭理想孩子数、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价等资料,并进行不同特征群体相关因素的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天津市高校女教师认为家庭理想孩子数为2个比例较高,但二孩生育意愿明显降低,院校类型、职称、年龄对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价均有显著差异。
关键词:全面二孩;生育意愿;生育代价;高校女教师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出台“全面二孩”政策,即允许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2016年1月1日,政策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初衷是调整优化人口结构及规模,实现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女性作为生育行为的主要承担者,“二孩政策”的直接践行者,要付出一定代價。由于生育的特殊性,女性在生育期间要投入大量的情感,付出必要的体力和精力,生育行为将会使女性收入减少,丧失学习机会,甚至会因为生育改变或中断职业生涯。然而女性生育行为不仅是实现家庭生育意愿的个人行为,也是人类自身生产帮助社会达到调整人口结构和规模等目标的社会行为。因此,“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因选择再次生育而产生的代价不应全部由个人及家庭承担,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思考和分析,利用社会保障制度优化来解决这一问题以实现社会最优生育水平。
大学是知识密集型教育行业,是高学历女性的聚集地,女性教师会因为生育过程而承受有异于其他领域的生育代价。选择再度生育对高校女教师的生育代价是其做生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本文以高校女性教师为研究对象,探究院校类型、职称、所处年龄段不同特征群体生育意愿、生育代价的差异,以及生育代价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从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措施提供依据,以期达到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
综合学者们的研究,生育代价指的是女性因承担生育行为而产生与工作有关的影响,既包括对女性就业者自身的影响(收入、自我价值实现程度、培训与晋升机会),也包括对就职单位的影响(工作时间投入、参与模式)。结合高校的工作性质和内容,本文将高校女性教师的生育代价概括为:高校女教师因生育行为而产生的对自身利益(收入、职称晋升、工作上的自我价值实现)及对所就职高校利益(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工作)的影响。
1资料与方法
1.2问卷构成
经过文献查阅、专家咨询以及课题组讨论自行编制《“全面二孩”政策下天津市高校女教师生育代价及社会保障制度优化研究调查问卷》,共16个条目,问卷以封闭性问题为主,辅以少量以多选题中其他项形式的开放性问题。在正式调查前,进行预调查并对问卷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问卷的克伦巴赫a系数为0.752,量表的可靠性较好。
1.3统计方法
将292份有效数据导入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分别按院校性质、职称、年龄阶段对家庭理想孩子数、对二孩生育意愿、对生育代价进行卡方检验,将生育意愿与生育代价进行卡方检验且两两比较,用logistic模型对生育意愿进行多因素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调查结果
2.1不同特征群体二孩生育意愿比较
将不同特征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进行分析比较,得出院校类型、职称、年龄对二孩生育意愿有影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表2。
2.2二孩生育意愿多因素分析
由于二孩生育意愿方面回答“顺其自然”以及家庭理想孩子数方面回答“其他”的人数比例较小且纳入分析意义不大,故仅将明确意愿的人群纳入分析。职称分布中,副教授、教授人数所占比例较小且二者属于职称中最高两个相邻层次,故合并分析。将二孩生育意愿作为因变量,将卡方分析得出对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变量以及在“在您考虑是否生育二孩时,以下哪个/些因素对您的影响程度非常大”这个多选问题中选中比例超过50%的变量为自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将无显著影响的变量剔除调整后,最终结果见表3。分析表明职称越高二孩生育意愿越强,家庭理想子女数与二孩生育意愿显著相关,年龄越小二孩生育意愿越强,经济问题以及是否有人照料与二孩生育意愿显著相关,见表3。
2.3生育代价
将不同生育意愿的受访者与其生育代价进行卡方检验,将不同特征受访者生育代价比较进行卡方检验且两两检验,分别得出以下结论。
收入变化:29岁至35岁比其他年龄段影响程度更大;助教与讲师有显著差异,对助教影响更大;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职称晋升:36岁以上比其他年龄段影响程度更小;助教与讲师有显著差异,对讲师的影响更小;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工作中自我价值实现:36岁以上比其他年龄段影响程度更小;讲师比其他职称影响更小;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对教学工作的影响:29岁至35岁与36岁以上两个年龄段有明显差异,对29岁至35岁影响更大;讲师比其他职称程度更小;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对科研工作的影响:28岁及以下比其他年龄段影响程度更小;讲师与副教授/教授有显著差异,讲师程度更大;非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对社会服务工作的影响:28岁及以下与36岁以上两个年龄段有明显差异,对28岁及以下影响更大;讲师比其他职称程度更小;公办院校影响更大。
3讨论
有76.03%的被访者认为家庭理想孩子数为2个,但仅有45.89%的被访者二孩生育意愿回答“是”,而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比例只能更低。在进行二孩决策时,对被访者影响非常大的前三个因素分别是经济问题(64.81%)、是否有人照料(61.11%)、工作与家庭的平衡(57.41%)。
3.1家庭理想孩子数以及二孩生育意愿方面
被访者的院校类别、职称、年龄段均有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非公办院校相比,公办院校认为家庭理想孩子数为2个的倾向更大,生育二孩意愿也更强。笔者认为,这个结论与公办院校弹性的工作时间,稳定的工资福利有关。与助教、副教授/教授相比,讲师认为家庭理想孩子数为2个,回答二孩生育意愿为否倾向更大,是理想与现实差异最大最矛盾的一个群体。这个阶段正处于职业上升期,家庭与事业的平衡难度更大,因此想生不敢生。28岁及以下的被访者,比起其他年龄段的回答,认为家庭理想孩子数为2个的倾向更大,生育二孩意愿也更强。笔者认为,这个年龄段尚处于一孩决策阶段,生育孩子方面欠缺实践经验,所以在进行二孩生育意愿决策时考虑因素没有其他年龄段全面,因此理想与生育意愿比较一致。
3.2生育代价方面
收入变化、职称晋升、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对科研工作的影响、对社会服务工作的影响、对工作产生影响的时间段与二孩生育意愿有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工作上的自我价值实现因素无统计学意义。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有很多,选择生育二孩的高校女教师自然认为生育行为是在家庭环境中实现个人价值,因此体现出在工作上的价值实现与不计划生育二孩的群体无显著差异。
3.3社会保障制度期待方面
“在生育期间,您认为学校采取以下哪个/些措施会对您影响特别大”排名前三的措施分别是允许弹性工作时间(81.48%)、减免工作量(61.11%)、保留培训/晋升机会(44.44%)。影响工作的时间段方面,占比最多的(50%)选择孕产期至孩子3岁。为了降低高校女教师的生育代价,全面二孩政策在高校领域的落地需要国家、社会、高校等多方的支持,避免让高校女教师个人及家庭独自承担,消除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从而破解生育困境。
由于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时间不长,生育二孩的高校女教师比例较少(14.81%),因此在对生育代价衡量上未对政策实施前后生育对高校女教师的影响进行比较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性。下一步课题组将在本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能够使高校女教师生育代价最小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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