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发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迎来了快速发展机遇,正好弥补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服务的不足;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渐暴露出同质化严重、无序竞争、风险管理不善、缺乏监管等各种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展开系统研究。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目前大学生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此类产品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悄然兴起。2014年,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呈井喷式发展,整个行业逐渐暴露出同质化严重、无序竞争、风险管理不善、缺乏监管等各种问题。因此,有必要梳理目前我国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发展现状,并通过调研,分析目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此类产品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该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促进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一、大学生对不同模式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现状
   为深入了解大学生对不同模式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现状,本文借助问卷星调查了150名湖北地区高校的在校生,结果发现:(1)在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认知度方面。绝大多数的大学生知道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是什么,具体来说,87.6%的大学生知道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网络广告是大学生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主要渠道,占比达到78.8%,校内宣传这个渠道了解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大学生比例不是太高,仅占23.9%,这可能与目前越来越多的校园禁止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进入校园进行宣传有关。(2)在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使用方面。首先,75.2%的大学生在特定的情况下,会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这也与大学生群体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特征相符合。在众多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中,大学生较常用的是蚂蚁花呗和京东白条,这两种产品也是属于电商消费金融模式,总占比达到75.2%,而P2P网贷由于近几年经常暴雷,引起大学生消费者的排斥,使用比率仅占8.8%,消费分期的占比也不高,只有15.9%,因此,在三种不同的模式中,电商消费金融模式由于最接近消费者,使用的程度也最高。对于为什么会选择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资金紧张是最重要的原因。具体而言,资金紧张的占比高达63.7,而另外三种体验分期乐趣、提前消费以及尝鲜分别占比17.7%、10.6%以及8%。在选择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时,不同的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也是不一样,其中费率的高低和是否有优惠活动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占比分别为89.4%和82.3%。(3)在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期望方面。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额度不一样。对大学生消费者来说,期望程度最高的是2000元-5000元额度;在支出项目方面,71.7%的大学生期望将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用于数码产品,59.3%的大学生期望将金融产品用于服装衣帽,还有29.2%的大学生选择游戏支出;对于现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大学生最关心的是产品同质化严重,不同服务商提供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没有特色。
   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1.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大学生消费者在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时,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有些不法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商向大学生提供服务的时候,经常会使用“零利率、无担保、无服务费……”等宣传广告,来吸引大学生贷款消费,实际年化利率可能高达25.55%以上。此外,这些金融服务商还会雇佣大量的临时人员进行线下推广,这些临时推销人员很少接受系统培训,在推销产品的时候,还会有所隐瞒,从而侵犯大学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当大学生消费者不能及时还贷时,服务商往往会收取高额的滞纳金,甚至会雇佣一些不法人员进行线下催债,这些不法人员素质稂莠不齐,经常会使用暴力催债,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
   2.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
   隨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大量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涌入市场。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目前市面上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在对大学生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时也发现,约有78.8%的受访者认为我国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这极大影响了广大大学生消费者的消费体验。究其原因,许多消费金融服务商在开发产品的时候缺少调研,往往互相借鉴,极少创新。而对于新生代的大学生来说,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趋势。因此,现有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难以满足大学生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3.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市场风险隐患较多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很多配套设施和机制未能同步跟进。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门槛较低,服务商和金融产品迅猛增长,导致大学生消费者过度借贷、重复授信、过高消费以及信息泄露等问题频发。此外,在信用风险方面,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未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商开放,也没有成熟的信用共享机制,因此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风控较为缺乏,因而存在巨大风险。大学生虽然消费潜力巨大且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但是他们往往收入较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存在巨大的违约风险。
   4.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法律监管体系不健全
   由于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属于新物种,且发展速度过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够完备,例如市场准入标准、平台资金监管、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对大学生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当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出现问题时,很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其健康发展。此外,还存在法律监管职责不明的问题,例如,在三种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中,电商消费金融模式归口工商管理部门监管、P2P网贷模式受银监会监管,而大学生分期消费模式属于电商消费金融和P2P网贷的综合体,从而造成了无人监管或多头管辖的问题,这些均不利于大学生分期消费模式的健康运行。    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发展的对策建议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结合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大学生维权意识、产品创新、風险控制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促进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发展的对策建议。具体如下:
   1.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重视自己信用
   相比于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商来说,大学生消费者多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大学生来说,首先要通过查阅公司官网、浏览新闻网站以及咨询专业人士等渠道掌握准确的消费金融知识,特别需要关注已经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商,努力平衡自身与服务商之间的信息鸿沟;其次,在选择消费金融产品和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了解清楚相关的条款,并保留相关的合同协议,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要敢于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最后,从大学生自身出发,一方面要理性消费,不能过分借贷,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把风险控制在自己能够接受的程度,另一方面要培养自己的信用意识,及时还贷,重视自己的信用。
   2.推进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创新设计
   当代的大学生具有新生代的特点,他们个性独特、需求各异,这就要求未来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要从消费者需求出发,努力推进产品创新。具体来说,第一,拓展消费场景,从问卷调查中能够发现,目前大学生主要将消费金融产品应用于数码产品、服装衣帽和游戏支出,而在教育培训和出国留学等方面的支出较少。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商要深度挖掘消费的不同需求,努力拓展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出国留学、医疗健康等消费场景;第二,优化现有产品的设计,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大学生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费率、优惠活动等满意度较低,期望能够有所改进,因此我们建议现有的金融服务商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大学生消费者的画像,从而在产品设计的时候有的放矢,精准营销。
   3.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风险控制
   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新物种,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由于契合大学生群体的消费需求,从而得到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只有完善的产品风险控制,才能保证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长远发展。从高校层面来说,要加强大学生金融知识与风险防范教育。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来说,缺乏金融知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高校应针对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开展不同程度的金融知识讲座,普及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学生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从而防患于未然。对金融服务商来说,一定要做好安全风险提示,引导大学生群体合理消费,同时加强大学生群体的信用评估水平,提高大学生的审核标准。
   4.完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监管体系
   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监管体系建设,一方面是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调整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不适应的条款,相关部门要同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匹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发展需求,例如大学生消费者贷款的资质审核、贷款额度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工商局、银监会、公安局等部门要明确管理界限,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商、服务平台的监管,彼此形成合力,共同维度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柳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模式及法律监管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7):261-262.
   [2]陈华琛,陈悦,陈亚萍,等.大学生互联网金融消费行为分析与对策建议——基于大学生校园贷使用的问卷调查[J].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17(3):56-60.
   [3]刘思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大学生用户使用意愿实证研究[J].现代商业,2018(20):161-163.
   [4]杨菂,陈雪,金萍.互联网经济背景下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调查研究[J].商业经济,2018,508(12):178-181.
   [5]张卓青,陈燕,王坤,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大学生中应用情况的调查研究——以嘉兴学院为例[J].知识经济,2019,494(10):155+157.
   [6]银艳艳,杨瑞.大学生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行为分析——基于AIFAA理论模型[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219(03):198-199.
   [7]郗家宏,乐静宜,乔戍娜,等.北京市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使用情况调查[J].价值工程,2019,38(03):50-52.
  作者简介:刘瑞雪(1997.03- ),女,籍贯:江苏省淮安,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互联网消费金融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1290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