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互联网消费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近年来,在互联网及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消费金融得到进一步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产生并获得了快速发展。本文通过文献查阅和实际调查的方法,立足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生发展,着重分析其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利用互联网技术降低成本、创新产品、转变服务理念、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的建议,以达到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冲击下,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 商业银行 信贷市场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定义、特点及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定义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申请借贷并使用的,全流程的一种新型消费金融业务。本文所指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侧指互联网公司创办的消费金融平台,其多与网络购物平台合作,用于平台销售便利,目前其发展已经由线上平台推广到线下的交易。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点
  1.数据便捷化。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产物,其发展依托于现代数据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充分利用网络的数据便捷化特点,根据消费者移动支付的购买习惯、消费对象金额等数据,通过云端大数据分析系统,针对不同客户的消费情况推出适合不同群体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产品。例如常见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以及唯品花等,蚂蚁花呗就是蚂蚁金服根据移动支付平台支付宝的交易信息,推出的适合中小消费者日常生活及网购消费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2.创新性。信用卡是传统金融工具与现代消费金融的融合而出现的一种信用工具,而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对信用卡进一步创新的成果,其是传统消费金融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产品。其出现是在当今互联网移动支付平台发展和消费金融不断发展创新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移动支付平台的“类信用卡”,其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支付载体,丰富了传统的消费金融市场的信用工具,同时适应了当前购物便捷化、网络化的发展要求。
  3.小额普惠性。传统消费金融额度较大,审核较为严格,考察申请者的收入、资产等诸多因素,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申请上程序较为简单,同时数量金额较小,例如蚂蚁花呗的使用额度是500-50000元,适合普通消费群体的日常消费。属于小额消费信贷,其申请者可以是中低收入者,是中央在2013年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重要成果和组成部分[1]。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
  2014年2月,京东金融推出具有先消费、后付款并且方便快捷等特点的市场上首个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京东白条,此后,蚂蚁花呗、趣分期等相继上线,互联网消费金融开始出现并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于2016年共同提出:一方面要推进对于信贷监管方式的创新;另一方面要不断丰富消费信贷产品,在国家宏观发展政策条件的积极鼓励下更多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出现。《2017消费金融洞察报告》指出,从2013年到2016年,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呈现70倍疯狂式增长,达317%的年复合增长率[2]。到2018年底预计达到4万亿元,在4年之内,互联网消费金融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其交易规模从60亿元迅速增长到3万亿元以上。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对传统商业银行影响
  (一)冲击了原有消费金融产品信用卡
  2014-2017年,我国的消费信贷规模持续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占比正在逐年扩大。以花呗为例,到2017年蚂蚁金服的消费贷款是原来的2倍,蚂蚁金服的消费者贷款额度,是建设银行的近3.7倍。2018年3月,蚂蚁金服用于消费贷款的规模增长到6000亿元,相当于每个月每个用户借款额达到700元;自2015年蚂蚁花呗问世以来,商业银行存贷款率逐年减少,虽然一方面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这一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相比于信用卡的使用,有更多的客户转向选择存贷一体并且方便快捷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促进用户消费的重要引力,极大的冲击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中小贷款业务。
  (二)缩小了银行的潜在客户市场
  互聯网消费金融的业务种类较多、手续简便、手续费用低、并且具有较长的免息期,吸引了众多中小客户,缩小了银行的潜在客户群体。互联网消费金融为中低端消费者提供小额消费贷款,由最初的线上消费支付逐渐融合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在小额消费信贷市场上占领了相当广阔的市场。其中,蚂蚁花呗作为消费金融支付的重要手段,便吸引了一众消费者,同时也促进了支付宝的广泛使用和推广。支付宝除蚂蚁花呗消费金融产品外还有余额宝、小额贷等存款理财和小微企业贷款服务,这些服务与商业银行传统的借贷业务存在着竞争,而支付宝提出的余额宝等基金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更具竞争力。其进一步使用及推广势必会影响商业银行相关存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促进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产品及业务创新
  原有的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线下理财信贷产品,其重点是吸引客户进行存贷款业务,涉及到消费金融领域的工具主要为信用卡,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开展场所局限于线下,同时使得业务便捷度和资金的流动度受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出现是对原有的传统消费金融品的创新,为客户提供了更为优惠的存贷款政策,为风险厌恶型顾客及小额贷款者带来了福利,同时也具备投资和保险等特色业务板块,进一步冲击了原有的金融市场,使得传统的金融机构、银行等不得不加快创新进程,提出更加具有特色符合市场的金融产品,提升自身竞争力,完善自身服务,使得传统的银行金融业务在品种及质量上都得到提高。
  (四)刺激了传统金融服务对象和服务理念的转变
  传统互联网金融服从“二八定律”发展理念和原则,将金融服务对象集中于能创造80%效益的20%人群和机构,限定了金融服务的受众范围。互联网消费金融突破了传统的限制性理念,着眼于占比更大的中低收入对象的金融服务开发,扩大了金融服务的受众范围,更加注重普惠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小规模机构甚至是穷人都可以享受到互联网消费金融所提供服务,开辟了新的盈利点。这种新的普惠金融思想,通过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进一步刺激着传统金融主体服务对象和普惠理念的转变,大力挖掘潜在消费客户,开发更具特色化、竞争优势的消费金融产品,保证市场份额,为不同机构主体有序竞争创造条件。   三、对传统商业银行对策建议
  (一)通过互联网降低成本
  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的发展,通过云端数据整合、计算能够显著降低消费金融的交易成本,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交易的方便快捷。因此,应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较快发展,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方便快捷化,进一步降低在客户的选定以及风险模型处理上的人工成本,与此同时可以提高银行效率以及质量情况,节约出更多资源。在保证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传统业务同互联网金融的对接,降低实体银行面临的成本升高风险,实现现代实体银行业的转型发展和完善。
  (二)创新消费金融产品
  面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中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的发展,对原有的信用卡业务等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于是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利用在把握自身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不断丰富银行业务,创新消费金融产品的种类,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制定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服务品类。结合市场特征,将传统银行产品放在现代化的市场需求背景下,形成符合社会的新型金融产品,促进银行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新型业务以扩大对象市场,并且借鉴市场国外消费金融发展中的经验,结合国家现状例如人口老龄化等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下的变化,推出符合国情并具有创新意义的金融产品。
  (三)转变服务理念
  摆脱传统的二八定律思想的固化作用,助力普惠金融的建设,深入开发潜在客户群体。我国消费金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协调,众多消费金融市场尚未得到充分而开发。在2018年初欧美发达国家消费信贷比为GDP的70%-80%,而在我国目前消费信贷比仅为58.8%。对比发达国家,我国消费金融面临着较大的缺口,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加快服务理念的转变,根据市场的发展,推出符合不同消费群体和对象的消费金融服务。在原有的20%市场上不断开发客户,不断提高质量、优化服务,利用原有市场,拓展传统市场,更好的服务目标客户。
  (四)加强线上线下建设结合
  目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和服务是基于线上消费发展起来的,在面对广阔的线下市场内,并没有有效的利用和发展。银行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增大线上消费场景的开展和布局,特别是医疗、教育、养老等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垂直型电商平台,并与之积极达成合作关系,提高服务行业范围,在便利客户的同时,为自身发展积累客戶资源,提高银行整合经济效益。运用银行金融服务的优势资源,为不同行业行业提供特别定制的特色化消费金融解决方案,提升消费金融同消费场景的契合度。凭借实体优势,做好线下消费场景的扩大,将线下与线上有效连接,充分发挥两者的利好便利,构建线上线下全面消费布局。
  参考文献:
  [1]操文君.论农民金融权利的法律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4.
  [2]凌纪伟.互联网消费金融4年爆增70倍[N].经济参考报.2017-06-1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7552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