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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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钧铎
摘要:自国家、自治区“十二五”教育规划发布以来,我区各市、县(区)不少人大、政协及政府教育部门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义务教育发展的调查研究。全面实现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育基础保障做出贡献,为提升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水平做出贡献。
关键词:义务教育;县域;现状;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G51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86-03
一、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及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现状
1.国家义务教育发展政策与现状
根据统计与预测,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2015年将达到1.61亿人,巩固率达93.0%。2020年将达到1.65亿人,巩固率达95.0%。2009年9月,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1)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2)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3)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一是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二是要实施义务教育老师队伍建设工程,三是要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四是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五是健全老师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及职称系列评定标准等。
2.我区义务教育发展政策与现状
2009年广西区教育厅厅长高枫指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在教育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我区教育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区教育事业实现了“四大跨越”。特别是“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跨入免费教育阶段。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动下,到2007年我区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师资队伍配备、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的普及标准,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今天的义务教育跟10年前相比,有了质的飞跃。首先是普及程度的提高。10年前,初中毛入学率只有87%,现在达到了100%。其次是学生上学免费,即免学杂费,农村还免课本费,对生活困难的寄宿制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再次是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核拨的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学校的运行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我区地处西部地区,和沿海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我区有不少地区为边、少、穷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师资、校舍、场地、图书、经费等一系列难题有待进一步改善与提高。
2011年5月,广西教育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我区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国仍处于落后地位;教育观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规划指出,广西九年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2012年在校生规模达到644万人,巩固率为88%;2015年在校生规模达到650万人,巩固率为93%;2020年在校生规模达到690万人,巩固率为95%。为此提出:我区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与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分步实施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对城镇学校开展扩容改造建设,在城市新区合理布局中小学校,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撤并部分农村教学点,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扶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薄弱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支持和鼓励开展学校联盟、优质管理输出、师资互派等办学和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城镇学校与少数民族自治县(乡)农村学校开展结对帮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区2011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区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2011.6.10),《关于征集广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图书样书的公告》(区教育厅,2011.6.10), 《关于编制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等规划的通知》(区教育厅,2011.9.19)等,这些配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必将促进了我区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历年来《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获得的资料,我区近几年来义务教育统计数据情况详见表1。
表1:2001-2010年来义务教育阶段的统计资料
从以上数据看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与初中适龄学生人数与学校数量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至2005年后,小学与初中不再公布统计的学校数量,说明为偏远乡村适龄学童求学服务的小学与初中数量减少较多,并呈现出农村适龄学童向乡、镇、县小学与初中求学就读的倾向。根据调查,有的城市(如桂林市叠彩区)出现了农村适龄儿童随父母进城务工,而在城区小学、初中就读(或借读)的情景,使城区小学、初中适龄学童就学压力加大。 有的城市义务教育的控辍保学工作被纳入政府工作计划,2011年7月12日,南宁市政府郑重提出:将建立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在2011年达到93%,2013年达到94%,2015年达到96%。为此,该市全面做好义务教育的控辍保学工作,计划启动“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动员流失学生入学。通过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屯、校长教师进家庭,对学生进行劝访,把握小学升初中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控辍预防工作。对未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儿童少年,派出所不予办理外出务工的相关手续,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同时,针对辍学时间超过两个月、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留到下一个年级进行学习。
根据第六次人品普查结果显示:广西人口为4602万人,全国排名第11位。根据行政区划:广西共设14个地级市;设109个县(市、区),其中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34个市辖区;基层设748个镇,515个乡,61个民族乡。“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力争到2015年末,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由于城乡差别的存在,要想实现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不均衡
在办学条件方面,一是不少农村小学地处偏远,小学占地面积有限,校舍、运动场地不足或等级较低,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差;二是教学用的图书、资料、运动器材、音乐器材等缺乏或落后;三是电脑、网络设备短缺,一些农村小学学生所用电脑与城市小学用的相差几代;四是交通不便,有的学校农村教师生活、办公条件艰苦,部分老师每天走一个多小时山路上班,这与城市交通便利、办公环境优越的教师对比悬殊。
乡、镇、行政村承担义务教育的初中与农村偏远地区小学的办学条件相比,有所改善,但与城区初中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2.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备不均衡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农村代课教师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与解决,但还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首先,由于城市与农村存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条件的差距,农村小学及乡镇初中教师师资力量明显弱于城区的小学与初中,其次,由于优质民办小学与民办初中在师资招聘方面极具吸引力的待遇条件,进一步加大了师资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呈现出教师人才向城市集中的趋势,由于培养一个教师成长起来实际上是为其他学校做师资人才培训,导致农村小学与乡镇初中缺乏了培养优质师资的积极机制,教师的成长更多地体现为个体教师的自我成长。第三,职称评定方面的不对称,在农村小学、乡镇初中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由于各方面条件弱于城区学校的教师,成果难以取得及申报,职称评定积极性不高,或者说想评也评不上。由此进一步加剧了师资资源的不均衡。
3.城乡义务教育生源质量不均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富余人员进城务工成为一种常态。随着两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识,在农村中读书改变命运的思想也在发生质的变化。当前,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只要家庭境况相对还过得去,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往往将他们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带到城市里来生存与发展,在城市里的小学及初中接受教育,这一方面为城市中承担义务教育的广大小学与初中增强了压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农村适龄学童数量的下降,按城乡居民户籍管理的入学机制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这一进程中,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生源质量的不均衡,由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适龄学童迁向城区求学,农村小学及乡镇初中优秀学生的培养更加困难。
4.城乡义务教育教育投入不均衡
自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后,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与投入体制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农村义务教育的善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将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上提到县,乡镇教师工资上由县级发放,在公用经费、校舍改造等方面作了比较明确的责任划分。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仍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完全弥补资金缺口,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二是由于县乡财政在分担义务教育资金投入比例后,吃饭财政的困难更加加剧,体现在教育投入以保教师工资为主;三是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难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教育财政所占县行政管理费支出比重增加,县级经济发展的好坏决定了义务教育发展的好坏,而县与县财政的差异,以及县与城区财政的差异加重了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
三、促进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自国家、自治区“十二五”教育规划发布以来,我区各市、县(区)不少人大、政协及政府教育部门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义务教育发展的调查研究,结合其他地区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于2011年8月31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政府教育部门重点工作范畴,为实现我区“十二五”教育规划目标做出了积极的战略布局。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认真分析我区义务教育现状及《规划》中的主要措施后,我们提出有助于实现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如下,以作为实施该规划的补充建议。
1.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区县城区建寄宿制初中,乡镇建寄宿制小学,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二是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打破地域、隶属、体制等界限,统筹全区学校布局;三是切实加强仍需保留的教学点的管理,实行教“跑教”、“轮教”等制度。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各级政协在制度实施的监督过程中常年设立相关课题调研组,与各市、县(区)教育局、高校的有关专家一起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手段,建立指标体系,动态地监督这一进程的实施情况,监督政府做好《规划》要求的落实。
2.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实行项目统筹,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整合项目资源;二是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改善食宿公共卫生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基本满足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的住宿要求。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在社会服务与回馈社会方面,通过西部政策的引导,吸纳东部民间资本或本土成功企业的慈善资本进入这一领域,首先在县乡镇寄宿制初中及小学校舍及教师周转宿舍等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方面实现突破,弥补政府财政在教育支持方面的不足,所建学校可以资助者企业或个人名义进行命名,并通过政府主导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正面的宣传与表彰,以弘扬先进,促成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良好风气的形成。
3.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合理流动,整体提高农村教师”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修改完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三是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职工管理职能;四是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提升计划。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政府试点采用义务教育“固定+流动”教职工编制的方式来实行编制动态管理,特别是对于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采用若干个固定编制稳定行政村一级的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增加若干流动教师编制用于解决原隶属于市县乡镇中的“跑教”、“轮教”教师,实施支教、特岗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师资的合理流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将固定编制的行政村级教学点的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定期的脱产专业轮训,以实现教师提升计划。
4.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三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认真研究民办小学与初中的办学宗旨,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实现回报社会的转型升级。义务教育是投入而不是产出,民办教育应成为义务教育的助力者,它不应成为优师优教高收费的代名词。努力实现公办与民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收费上实现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政府统筹协调,以实现义务教育的公平化。
5.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由于城市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村适龄学童随父母或祖辈进城求学现象加剧,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一些城区教育部门难以真正落实解决好的难题,在就近入学读书、入学条件、校舍容量以及办学承载能力等方面存在着非常突出的矛盾。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开展市、县(区)一级接纳农村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扩建增容工程建设,在城市规划中检查小学、初中配套规划是否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并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民间资本为辅助优先发展城市基础教育建设项目,将一些职业技术学校适时改造,利用闲置教室、师资等帮助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提升进城人员随迁子女接爱义务教育的能力。
6.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加强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保障机制”的进程中
《规划》要求: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和落实自治区、市、县(区)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加强部门间分工与合作;二是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加大监督力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实现这一进程,建议:实现教育经费自治区级或地级市的统一安排,打破县(区)、乡镇教育财政的怪圈。在义务教育投入真正做到一定比例的投放,而不是增加的教育经费投入转化为教师工资和收入增加的投入。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是关键,特别是要争取到国家对西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支持。
通过努力,我们希望能够按照《规划》设定的“广西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时间表”,在2020年全面达成《规划》的各项目标要求,全面实现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育基础保障做出贡献,为提升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水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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