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作过程的《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情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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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常青
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是依据并围绕职业活动中“为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并获得工作成果而进行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程序”建立起来的课程体系,它是基于工作过程导向课程开发思想的实践结果,是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包含三个层次,即宏观的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中观的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微观的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情境。其中教学情境是基础,教学情境设计好坏关系到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改革的成败。笔者以《税务会计》课程为例说明教学情境的设计。
一、教学情境设计的前提:确定课程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是教学情境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有教学情境的内容及编排都应该能有效实现教学目标,否则,教学情境就没有意义。 因此,设计教学情境之前,必须首先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 高职教育的课程是为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服务的,职业能力最基本的表现是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因此职业教育的一门课程应该针对某一岗位,或某一岗位的部分任务,其教学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能力。
通过调查可知,税务会计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包括以下方面:负责税务登记、增值税认证、减免税、发票领购和审核等企业日常税务事项的处理;负责涉税业务的凭证填制,账务登记;编制企业各类税务报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制定企业税务事项的办理、收入确认等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业务和国家税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税务筹划。要完成这些工作任务,必须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法规,熟悉各项涉税业务办理的流程和要求,精通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这些能力既包括专业能力,也包括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让学生具备这些能力,能够履行税务会计岗位职责,是税务会计课程的目标。
学科型课程按照知识自身的逻辑编排,与实际工作岗位的任务没有针对性,无法实现上述目标。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之所以能够实现上述目标,是因为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教学内容来自实际工作,以实际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二是教学方式是实际工作方式的模拟,是在接近实际工作环境的教学环境中,通过“做”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来学习的。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能够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的训练,还能够实现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
教学情境的设计必须符合上述特点,否则就不是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也不能有效实现培养目标。然而,现实中企业的类型、规模、经营方式、业务内容、文化理念、经营环境各不相同,虽然同为税务会计,但有的企业仅缴纳增值税,有的企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有的企业缴纳营业税,有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有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各不相同。具体产生纳税义务的业务也是千姿百态。如何将这些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内容,这就需要遵循具体、全面及典型性原则。
二、教学情境设计的原则:具体、全面、典型性
一是具体原则。每个教学情境应该是一个具体的工作任务,而不是抽象的任务。具体任务,是指工作的时间、空间、对象、目标具体明确,能够实际操作的工作任务,其表达方式如“填制第一百货商店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抽象的任务,是指仅提出目标,没有具体工作环境描述,无法实际操作的任务,其表达方式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只有具体才能体现工作过程,才能实际操作并形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否则就只能泛泛地讲相关知识,达不到技能训练和能力培养的目的。没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教学情境,是当前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改革亟需解决的问题。很多学校税务会计课程体系和名称看起来都是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但具体的教学内容还是原来学科体系的知识,教学方式还是教师讲学生听。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具体的教学情境。
二是全面原则。没有哪一个企业会承担所有税种的纳税义务。即使是同一税种,产生纳税义务的经济业务也是千差万别,没有哪一个企业会同时发生这些业务。因此如果仅是一个真实具体教学情境,就必然存在遗漏。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掌握本专业领域全面的知识和技能,也就是说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要能够处理。这就要求教学内容要具有全面性。如何兼顾具体与全面的要求,在一门课程中将所有可能情况列举出来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根据典型性原则来选取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情境。
三是典型性原则。典型性原则是教学情境设计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实际工作任务转换为教学任务的途径。虽然企业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但仍有规律可循,如只要销售商品就会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只要提供服务就会产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等。学习具有迁移性,这就意味着学生只要掌握同类企业中一个企业的纳税处理方法,同类业务中一种业务的涉税处理方法,就能处理其他企业的业务。因此,教学情境并不是直接列举现实中各种工作情境和任务,而是对现实工作情境和任务进行教学归纳的结果。这种归纳就是在众多的实际工作情境和任务中,选取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工作情境和任务作为教学情境。一种典型工作任务能够突出某一方面技能培养,几个典型工作情境组成的一门课程,就能够实现一个工作岗位所有技能和能力的培养,实现课程教学目标。选取的典型工作情境并不能直接作为教学情境,而只是教学情境的主要素材。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乎逻辑的加工和补充,如将其他非典型工作情境中的一些业务补充进来,使教学情境更具有典型性。
按照以上三个基本原则,可设计五个教学情境。(1)某商贸企业涉税业务核算与纳税申报,教学目标为系统地训练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增值税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增值税的纳税申报;(2)某酿酒企业涉税业务核算与申报,教学目标为系统地训练消费税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消费税纳税申报,复习增值税的核算和纳税申报;(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业务核算与申报,教学目标为系统地训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涉税业务核算与纳税申报;(4)某服务企业涉税业务的核算与申报,教学目标为系统地训练财产税、行为税类税种的核算与纳税申报,复习营业税的相关核算与纳税申报;(5)某工业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教学目标为系统地训练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与申报。五个教学情境基本涵盖了一个中小企业税务会计工作所需的所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知识部分包括了原学科体系课程《税务会计》中90%以上的内容,这些知识不再按照原学科体系的逻辑编排,而是根据工作的逻辑顺序编排。
三、教学情境内容设计:可操作性
每个具体教学情境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可操作性,可操作性包括教的可操作性和学的可操作性。教的可操作性是指教学情境要便于教师教,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素质目标;有明确的教学内容,包括知识内容、技能要点等;有明确的教法要求,包括教学组织过程、时间安排、教具和教学环境要求; 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包括考核的观测点和评分标准。学的可操作性是指教学情境能够让学生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学习, 具体要求包括: 教学情境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过程,有明确的任务要求、设置了真实或仿真的工作环境、有明确的操作过程和技术要求、有可见的工作成果; 教学情境要求的操作难易适度,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智力能够接受。 上述《税务会计》教学情境的设置是建立在学生已经学习了《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已经知道我国的税法体系和具体规定, 能够对经济业务进行纳税分析。没有这个基础,学生面对工作任务时将无从下手。太大的难度也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按照可操作性原则,每个教学情境必须具有七个要素,分别是教学情境名称、教学目标、企业背景、业务资料、工作任务及要求、工作资料和评价指标与标准。教学情境名称如某商贸企业涉税业务核算与纳税申报。教学目标描述教学情境应实现的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素质目标。如掌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设置要求、能正确编制增值税涉税业务会计分录、能正确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企业背景描述企业的基本情况,目的是为填写纳税申报表、税种登记表、纳税申报表提供相关信息。业务资料以文字和原始凭证等方式描述企业发生的涉税业务。工作任务及要求是提出学生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如正确编制涉税业务记账凭证、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工作资料是指完成工作任务必须的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记账凭证、纳税申报表等材料。评价指标和标准包括过程性评价指标和结果评价指标。过程性评价指标,如学生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评价、学生在小组中体现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结果评价指标如纳税申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记账凭证编制的准确性等。
按照以上方式设计,保证了每一个教学情境都是一个可操作的完整的工作过程。通过对这些工作过程的研究和实际操作,学生不仅能够学到原学科体系下《税务会计》课程的大部分知识,而且还能够学习到原学科体系课程无法传授的实际操作技能。更为重要的是,在对工作的研究和操作过程中,还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社会能力。这也正是开发工作过程系统化、设计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情境的原因。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课程开发策略研究”(编号:2008A086)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研究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山颖:《工作过程系统化学习领域课程中学习情境的设计》,《职教论坛(下)》2008年第8期。
[3]周常青:《论岗位导向的综合课程模式》,《新课程研究》2008年第9期。
[4]黄桃红:《职业教育的课程模式――职业化课程》,《成人教育》2008年第5期。
(编辑 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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