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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条件下影响公司治理的因素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辛国军

  摘 要:针对公司治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文章主要从信息不对称、信息技术及手段、信息权三个方面论述信息条件下公司治理的问题,以期完善和发展现有的公司治理。
  关键词:公司治理 信息权 信息技术 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023-02
  
  一、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
  传统的古典企业中,公司的使用权和控制权是合一的,出资者直接支配、管理和监督自己的资产,同时直接承担剩余风险,不需要通过一组制度安排来规范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也就不存在公司治理问题。随着股份公司的产生,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出现分离,拥有专门的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由此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也就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不对称和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即公司的所有者如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由于不直接经营企业,对于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往往不如其代理人(经营者)了解透彻,因此就存住经营者利用信息优势,追求自身目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例如,管理者可能过度地挥霍铺张追求过高的在职消费,也可能实施一些无利可图但能够加强权利的投资等。因此,委托人就有必要设计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使代理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尽可能一致起来,由此产生了公司治理问题。
  现代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形成委托代理系。为了解决不同时代下的经理人在进行战略决策和选择时所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行为问题,公司治理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作出相应的变化。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极大地改变着我们生存的环境,改变着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日益影响着世界的经济效率。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企业的经营环境,尤其是企业的组织结构的创新变化给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更畅通的信息沟通与严密的控制,更加强调战略与公司的管理。
  二、信息化条件下影响公司治理的因素分析
  1.企业信息不对称。近年来一系列的公司舞弊丑闻严重了损害了人们对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的信心。然而,只有少数丑闻是精心编制的骗局,大多数则是因为企业高层、利益相关者、监督机构无法掌握企业的完整信息而导致公司治理失败。有专家总结了一些国家公司治理案例后认为:信息披露不充分:隐瞒或篡改信息。控股股东侵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小股东缺乏保护机制:董事会缺乏诚信和问责,CEO权力过大,公司内部控制失效以及与中介机构合谋等都是造成公司治理失败的重要原因。其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信息失灵是公司治理失败的重中之重。很多企业已经在各个职能部门和价值链的某些环节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快速的信息收集、加工、管理功能,但是,由于缺乏站在企业整体角度的统一规划以及存在于企业内部各团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这些分散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环节和区域的系统彼此之间往往相对独立、难以兼容,企业高层向下看到的不是系统问的透明连接,而是条块分割的森严壁垒,产生于其中的数据彼此间难以相互钩稽、印证、反映和核实,严重制约了企业领导人及时获取并对外披露真实、准确、全面、相关的信息,并为违规和舞弊行为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基于此,必须由企业集团总部统一部署,建立一套覆盖内部各机构、部门和区域的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元数据的基础上,确保所有应用软件能够互相调用和关联,实现数据钩稽与核实,确保信息质量,同时为实时智能的实现奠定数据基础。
  2.企业信息技术及手段。信息化建设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没有被充分的重视。事实上,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公司治理中具有潜在的、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通过全面的企业信息化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它不能超越企业制度、经营机制和人为决策的决定作用,但可以成为完善公司治理和改进公司治理的有效辅助工具。目前,电子邮件、互联网、视频会议以及智能商业软件的使用在促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信息化建设应充分考虑公司治理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开发出功能强大的公司治理信息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着重解决公司重要信息(财务、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信息传递的效率。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在实现企业透明度和体现监控力度方面确实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正确地、及时地将信息披露给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如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披露。现代化的手段在信息披露的广度、深度、及时性及影响范围方面是传统方式所无法相比的,也可以强制性地记录内部控制的信息和管理层实施内部控制的操作。这无疑将会改进和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价值。
  另外,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的频度、内容和及时性提出了愈来愈严格的要求,基于此,企业有必要建构实时商业智能,形成实时捕捉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揭示规则间冲突,实时查看各项基于活动的成本和收益、预测各项绩效指标的走势,从而能够从容分析迅速变化的内外部因素对自身庞大的企业生态群落造成的影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控制潜在风险并调整有关业务,提高决策效率,赢得机会和市场信心,所以公司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在于企业目前的信息化手段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公司治理要求。
  因此建立统一的、结构化的信息搜集、整理和披露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流程化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全体员工行为的监控,进而建构实时的问题识别和判断智能,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循各项内外规则,克服监管所带来的效率阻滞,控制成本、形成更多的竞争优势。
  3.企业信息权。信息化社会,信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信息作为一种基础性、战略性资源,蕴藏着巨大的财富,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信息权是对信息的占有权、使用权、控制权、转让权和收益处置权等一组权利的统称,它既不同于有形资产的产权,与知识产权也有一定区别。确立信息产权,关系到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的互连互通、发展网络经济、优化治理结构的必要前提。
  因此,在信息化条件下公司治理,更强调对信息权(信息获取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意义的认识,明确信息权的地位对公司治理相关主体理念和对他们参与公司治理意识的影响相当大。信息权是其他权力实现的基础,是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其他权利和保障实施行为的桥梁,网络信息技术的权利保障措施是通过实现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权才实现的。网络环境下,可以更好地分析信息流动、信息应用、决策支持、监督支持、信息披露的职能,并将网络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应用进去。股东获取平等的信息权,并保障其实现才能更好的监督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董事会只有获得并在政策、机制、制度、组织和技术保障下实现其信息权,才能更好完成股东委托的受托责任,科学决策、有效监督经理层的活动;其他利益相关者只有获得平等的信息权,并保障其实现才能参与共同治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
  三、结束语
  多年以来公司治理的实务缺失严重,出现了许多财务丑闻和公司利益损害等重大事件,这严重危害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企业信息化为公司治理提供现代的方法和手段,但不可否认目前企业信息化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开发还不够,大多数企业重视程度也不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必将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多的实质性帮助。
  
  参考文献:
  1.郭平,李颖杰.信息化条件下公司治理“瓶颈”突破的探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1)
  2.谢涤宇.信息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内部审计对策.集团经济研究,2007(31)
  3.黄奕.缓解公司治理压力的信息化方案构建.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1)
  4.徐莉莉.信息技术对公司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对策.企业经济,2005(4)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7)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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