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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乐昌

  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通过分析提出新准则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如何完善资产减值会计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会计 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9-167-02
  
  资产减值会计是指资产未来可能流入的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低于该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而在会计上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其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费用的会计。2006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了所有资产减值的适用原则。对具体规范的范围做了进一步界定,使得会计人员容易理解和操作。更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但是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完善资产减值会计任重道远。
  
  一、新准则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1.资产减值的确认。(1)资产减值确认的时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对计提时间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会计期末,企业应核查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2)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我国新准则采用经济性标准确认减值损失,以对资产的计量为基础,在资产的可收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确认一项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都采用可收回金额忪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高)这一标准。(3)资产减值确认的范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这一概念,即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明确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人为依据。”(4)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做出原则性限制:“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如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计提损失调节利润,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有待提高这一现实状况,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1)存货的减值损失的计量。《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存货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根据规定,我国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期末存货进行计价,这里的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2)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计量。根据规定,不同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不同的计量属性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其他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可以看出,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计量属性有两种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3)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长期资产是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挺下,长期资产是长期使用的,一般并不需要在短期内出售变现,并且长期资产账面价值一般都不考虑市价变动的影响。但是,由于长期资产的物理状态或使用性能可能发生重大改变、企业经营环境(如技术条件或市场要求等)变动影响有关资产的使用潜能、资产的市价持续的显著性下跌等等,都可能削弱长期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根据规定,长期资产减值是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4)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相对于其他资产项目而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最为复杂。因为无形资产通常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且无形资产本身往往难以独立创造现金流量,为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一般应以资产组为基础。商誉是由于购买方支付的金额高于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金额而形成的,不能独立于企业的其他资产而产生的现金流量,因而应当与其他资产一起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分摊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也可以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3.资产减值损失的披露。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1)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3)披露分部报告信息的企业,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4)如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属于资产组,应当披露:①资产组的基本情况;②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5)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还是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原有准则体系相比要详细得多,特别是要求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以及“估计其现值时所用的折现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调节利润。
  
  二、资产减值会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资产减值披露不充分。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未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是对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和原因予以披露,而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信息,如估计未来现金流最所依据的假设条件、折现率的计算方法、销售净价的计算依据等往往不进行相关披露。在披露重要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时要么过于笼统,要么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和判断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
  2.可回收金额的计量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的核心问题。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且技术水平也要求比较高,由于根据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很难在没有一个熟悉和实践情况下进行操作,操作难度很大。从目前各公司计提减值准各的情况看,虽然要求按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但实际上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依据都不够明确,受会计人员判断和估计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3.公允价值计量困难。公允价值的运用给减值准备的计提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的计量都需要以公正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客观评价资产价值对信息的公开程度、

信息的传递技术、外部市场的成熟状况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需要社会资产评估机构的完善和发展。由于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不能定期、及时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上市公司很难获得当前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这就使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即使上市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其计量依据也难以进行衡量,这就使得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缺乏一定的资料依据。
  4.资产减值不得转回导致资产失真。第一。减值不得转回导致资产计价不够真实。新的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充分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杜绝了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是该准则是以牺牲资产真实可靠性为代价的,计提的资产减值在以后期间得以恢复的时候不能在账面上得到体现,只能在以后资产处置时才得以体现,违背了会计上的真实可靠性原则,虽然这是在目前的处境下不得己而为之。第二,资产变现时同样产生巨额收益。按照相关规定,资产在实际变现时,其存有的资产减值准备必须同时转回,抵减当期成本,增加利润总额。因此,新准则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公司操纵利澜的随意性,但无法控制公司在资产实际变现当期获取高额利润。
  5.资产组引用问题。旧资产减值准则针对会计实务时,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而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新准则引入资产组,资产组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实务中具体运用资产组有一定难度,使得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基础难以确定。第一,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然而资产组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这将会使上市公司在实施时存在一定的困难。第二,资产组的划分没有明确的标准。上市公司对资产组进行划分时,有着不同的划分方法,而划分方法的不同,将会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以及计提金额多少等问题,从而容易诱发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第三,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规模不大,中小企业偏多,会计人员素质高,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增加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完善资产减值会计的对策
  
  1.不断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政策赋予了企业会计人员更多的职业判断和选择空间,目的是使企业更真实、稳健地确定当期收益,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但是许多企业没有正确运用政策赋予它们的会计选择权,相反使其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为了减少人为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应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在现有资产减值范围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标准,全面完整地定义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中的各个概念,并在操作指南部分对资产减值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及折现率的确定等方面给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和估计的范围,避免政策的灵活性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工具。
  2.建立和健全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使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场价值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因此有效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是资产减值准则顺利实施的保障。目前我国的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资产减值计量的可操作性较差。我国应逐步建立起信息价格市场系统,利用互联网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使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减少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性,从而增强会计信息的公允、客观真实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素质。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如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及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等都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它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的准确理解和掌握,也需要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和经营目标进行全面深入了解。会计理论界和有关部门既要大力宣传和解释新准则的要点,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讨论,又要完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力度。同时,会计人员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大胆探索、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同时还要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做违背会计相关法规的事,成为具有理论水平和职业修养的高素质人员。
  4.加强对资产减值的审计监督。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更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论据,以客观公正的立场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就应该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的注意,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5.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会计操纵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治理会计操纵行为,要及时识别和发现会计操纵,对于违规的企业,应对其进行严重处罚,使其进行违规操作的成本加大,从中得不到好处,同时还应借鉴国外经验,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民事诉讼机制。这样,可使得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相应的补偿。又使造假者得到应有经济处罚,从而有效地遏制利润操纵的行为。
  目前我国对资产减值会计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会计实务操作,但不可避免地存在相应的问题,一些企业仍可能利用资产减值有选择地进行利润操纵。因此应在借鉴国际准则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加快对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完善,使之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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