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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海风

  【摘要】本文以会计理论现代化的要求为依据,对我国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两者的实质性差异和非实质性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八个原因,提出了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化进程时,应采取的两种态度及四条对策。
  
  一、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理论现代化的实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自1973年成立以来,共发布了41项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4月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立并正式运作,旨在建立一套高质量的全球性会计准则,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各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积极地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协调,其目的就在于努力降低本国会计标准的制定成本,降低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使本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
  会计理论现代化是会计现代化的一部分。会计现代化是指广泛、系统地运用规范、科学的符合法制的要求并与国际协调的与时俱进的会计活动过程。会计现代化的标志是: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会计理论是指采用一定逻辑形式对会计客体(会计实践活动)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系统而全面的并具有条理性和综合性的理性认识。因此,会计理论现代化指会计理论反映会计实践具有的当代的规范性、科学性、法制性和国际性的要求。即会计理论现代化要求现代化的会计理论。
  
  二、我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依据会计理论现代化的规范性、科学性、法制性和国际性的要求,新准则的内容不是国际会计准则的简单直译,它的体系将涵盖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原则内容,而且它将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具体的规定。但是,鉴于国内的特定环境,本次趋同后两套准则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的差异。在会计操作上两套准则实务处理完全不同、互不相关和部分处理不同,但相互有关连,即:实质性差异和非实质性差异。
  我国新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组成;国际会计准则共有41项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这是两者主观认识与指导思想的差异。两个准则中有25项准则处理相同,2项存在有实质性差异,11项有非实质性差异。
  
  (一)实质性差异
  1.关联方披露:国际准则认为所有国有企业都是关联方,它们之间发生的交易都是关联方交易,都应该充分披露。我国准则认为国有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控制关系时认定为关联方。
  2.资产减值转回:国际准则规定所有资产发生减值时都要提取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或增加当期损失,当资产价值恢复时要转回增加当期利润或减少当期损失。我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一旦发生减值,视同永久减值,不得转回。
  
  (二)非实质性差异
  1.公允价值:国际准则推崇公允价值,我国准则认同,但认为存在有局限性:(1)公允价值变动需计入损益,该损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却会产生税收、税后收益分配等现金流出,对企业现金运转不利;(2)没有活跃市场时,主观随意性很大。
  2.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双方自愿交易(购买法),购买方支付对价超过被购买方可变现资产公允价值部分作为商誉,该处理准则与我国准则一致;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国际准则没有单独规定,我国准则将其视为资产负债表重新组合,以证券价值为基础,不涉及公允价值,支付的对价与证券价值的差额不调整所有者权益,不形成商誉。
  3.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国际准则注重采用公允价值,我国准则采用历史成本。
  4.保险、石油天然气、金融等特定类型行业:国际准则比较复杂,我国准则详细规定,操作性更强。
  5.国际准则有规定我国没有(通货膨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中止经营):国际准则对于两者都有规定,我国没有相应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中止经营采取变通处理,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对于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发生通货膨胀,在外币折算、合并报表指南中作了相应规定。
  6.其他差异(政府补助、企业年金基金利润):政府补助,国际准则全部计入损益,对于形成资产的计入“递延资产”;我国准则对于形成资产的计入“资本公积”。企业年金基金利润,国际准则为退休福利计划报告,分为:(1)特定提存计划,根据薪酬的一定比例提取交规定外部机构,(2)特定剩余计划,计算预计负债,风险留企业。我国退休政策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都需交外部机构,对于境外子公司因所在国设立的“特定剩余计划”,在合并报表和指南中规定。
  
  (三)我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产生差异的原因
  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转轨期的发展中国家,在思想观念、市场发育、法律制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都存在着差异:
  1.我国会计界主观上过分强调坚持“特色”,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惯例产生差距的最根本原因。在不同社会和经济体制下,采用与全球标准有差异的反映我国经济特色的会计准则,在一定条件下是符合客观要求的。但这种特色不能无限放大,其范围要受到限制。
  2.我国的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发育有待提高,缺乏充分、合法的市场竞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规范,公允价值难以形成。
  3.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产生差异。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监管和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利润,而国际准则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侧重于利润表与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资产负债表是两种不同的观点。虽然,新会计准则开始侧重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负债表,但短期内难以有效,差异仍存在。
  4.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容量不大,上市公司数量有限,在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存在差异,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以投资者为主,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多方面的需要。
  5.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普遍存在短期行为,违反准则以达到粉饰业绩的目的。
  6.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职业判断能力。随着新准则的颁布、实施,会计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消化、掌握新知识,致使准则在实际运用中有偏差。
  7.国际会计准则是借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加以制定的,其所依据的经济背景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为基础,而我国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国的地位和处境是不同的,尤其对发展中国家,国际会计准则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获得外资,但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代价。
  8.要看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对的。在目前的世界经济情况下,在全球范围内按照一套既定的准则处理发展迥异的会计业务,不太现实。
  
  三、我们应采取的态度及对策
  
  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不可避免地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如果全盘接受国际准则,显然会忽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别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符合我国国情的需要;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会计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并且还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
  对此,我们的态度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基础上,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趋势。
  对于会计准则国际化,首先,应当树立观念,一方面对自己有全面、系统、清晰的认识,我国的会计准则有许多是科学的、可行的,是别国没有的,不能为了一味的迎合国际化,丢掉我们的“特色”;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吸收、借鉴对我有用的东西。
  其次,随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试行,必须加快学习、消化的步骤,掌握新知识、新观点,以适应新准则的应用。
  再次,会计准则趋同国际化是世界经济、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大势所趋。但趋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寻求更恰当的处理方法进行多边互动,不能急于求成,曲解本意。
  最后,我们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交流,研究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会计现象,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共同会计现象,提出特定的方法,补充国际会计准则,适应会计理论的新发展。
  
  四、结束语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体系。总的来说,这对于提高我国会计透明度、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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