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影响外资使用效益的主要因素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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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希国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外援贷款项目开始投入到各地区,这些资金的投入对弥补地方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推动地方经济和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据有关部门数据资料反映及我们审计情况来看,部分项目的投资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和作用,具体表现在:
1、部分县未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实施,影响了项目的社会效益。比如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是一个带有扶贫性质的项目,项目选择的乡、村,70%~80%必须是贫困乡、村;60%~70%的项目受益农户为贫困农户。但部分县在实施该项目时没有落实这一规定,大量世行贷款及配套资金集中在国营实验林场。
2、部分项目实施县财政和项目办滞留、挪用项目资金,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
3、随意处置外援贷款配置的物资,项目物资没有用于项目实施上,影响了实施项目的质量。
4、超标准使用项目管理费较普遍,项目资金被挤占用于弥补经费支出及发放工资,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的实施。
5、配套资金不落实,劳务折抵比例严重过大,实施户承担资金过重,影响了项目实施个人和单位的积极性。
6、还贷准备金提取不足,加大了还贷压力,使县级财政今后将背上沉重的偿债包袱。如有的仅占应提金额的23.24%,贷款还贷准备金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将冲击地方财政的预算平衡。
为进一步规范外援贷款项目管理,提高运用外资的效益,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要把外债管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多关心、多过问外债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外债的最终承担人,要以债务管理为主线,以项目的还贷为突破口,在外债项目的“供、用、还”等各个环节上,全方位地参与和加强管理工作,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2、进一步理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就是要在举借外债的“积极、合理、有效”的原则上,并在完善和落实外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和健全“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借用和管理机制,使各有关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项目实施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
3、认真履行职责,确实发挥外资的作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和把好项目贷款资金提款报账关,积极主动地参与外债贷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跟踪问效。项目实施部门要认真地实施好贷款项目,积极做好债务的落实工作,严格实行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制度,对大宗物资采购要严把好关。审计部门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地加强对项目贷款资金的审计,以防止和杜绝各种资金使用上的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外资的使用效益。
(作者单位:抚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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