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的经济必然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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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顺 梅国辉 赵 勇
摘要: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掀起了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的浪潮。绝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这是扼制危机蔓延的权宜之计,但本文从银行信用的本质、私人资本的逐利性、信息不对称和防范全球金融市场风险的角度分析,认为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是一项长期策略,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关键词: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内在经济决定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16-03
自2008年爆发了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先后掀起了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的浪潮。历来视国有化为自由市场经济的洪水猛兽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由政府注资或收购股份的措施对大型商业银行进行救助,以扼制危机的蔓延。这是暂时的权宜之计,还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绝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这是临时的过度性措施,但本文从银行信用的本质、私人资本的逐利性、信息不对称和防范全球金融市场风险的角度分析后,认为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是一项长期策略,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一、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救助商业银行的主要措施
随着次贷危机演变成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美欧主要发达国家政府纷纷采取国有化措施对大型商业银行业进行救助。英国率先于2008年10月8日由政府出资500亿英镑认购八大商业银行和房屋贷款机构的优先股;10月13日,英国政府向皇家苏格兰银行、劳埃德TSB和哈利法克斯苏格兰银行注资370亿英镑,将其部分国有化;2009年2月27日,英国政府再次向深陷困境的苏格兰皇家银行银行注资255亿英镑;2009年3月7日,英国政府在莱斯银行中的股份从原来的43%上升为至少65%。美国紧随英国于2008年10月14日由政府注资1250亿美元购买美国九大银行的优先股;11月17日,美国政府再次斥资335,6亿美元购买21家美国银行的股份。德国政府于2008年12月12日向德国商业银行注资82亿欧元;2009年1月8日,德国政府再次向德国商业银行注资100亿欧元,使德国政府拥有了德国商业银行25%的股份;2009年2月18日,德国通过银行国有化法案,允许政府在6月30日之前将深陷危机的银行收归国有。日本政府于2008年12月19日为银行股权收购公司(Banks'Shareholdings Purchase Corp,)所发行债券提供高达20万亿日元的担保,以帮助该公司购买银行股份;2009年2月3日,日本宣布斥资1万亿日元(111亿美元),购入金融机构的股份,以帮助这些机构补充资本。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国有化已成为各国抵御风险、防范金融危机的有效途径,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二、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的经济必然性分析
(一)实行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可以提升社会公众信心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一旦丧失信用,其经营则难以为继。从这个意义来说,金融危机是信用链条断裂的极端表现,而此次危机就是破坏信用的典型案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实际是以国家信用提升商业银行信用,恢复公众信心和抵御金融危机。由此可以推理,社会公众对商业银行的信心背后实际隐含的是对政府的信心。
相对于其他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十分明显,突出的特点是经营高负债性、债权高分散性和股权高分离性,这决定了商业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不能等同于一般企业进行控制和调节,由于其风险破坏性极大,一旦危机爆发,不仅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而且对实体经济有很大危害。因此,对大型商业银行采取国有化不是政府一厢情愿的行为,而是由大型商业银行在一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
一是高负债率使商业银行天生具有脆弱性,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依靠对储户的高度负债进行经营,对商业银行而言,如果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商业银行的负债率要高达90%以上,大大高于非金融企业负债率。需要说明的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大部分是存款人的钱,对于这部分负债没有规定商业银行拿任何资产作抵押,从此角度看,存款人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人们之所以愿意把钱长期存放在商业银行,完全建立在对其信任的基础上。客户的信任是商业银行的最大商誉,这些长期、稳定的存款也被称为“核心存款”,可以被银行当作长期附属资本加以使用。在银行完全私有化的条件下,一旦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配置受利益驱动出现投资风险和流动性危机,这时存款人便不再信任商业银行,“核心存款”也不再是长期附属资本,而回归为银行负债的本来面目。此时,挤提存款成为规避风险的唯一办法,货币信用危机的爆发也在所难免了。
二是债权、股权高分散性使得存款人和股东无力约束商业银行,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保证存款人的利益,但没有规定存款人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理论上,存款人的存款相当于对商业银行的债权,按理存款人可以约束商业银行的冒险行为,但由于存款人众多分散,加之信息不对称,无法组成集体联盟对商业银行形成有效的约束。从股权结构上讲,由于现代商业银行股权高度分散,股东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约束,股东大会的权力形同虚设。在股票期权成为高级管理层报酬的主要来源时,高级管理层从事高风险投资,增加银行利润,甚至操纵股价便成为必然之举,极易引发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存在上述巨大的风险隐患,对信用的影响是巨大的。当出现危机后,商业银行的信用将为零,与信用相伴的存款便有被挤兑,导致商业银行出现破产的危险。由于危机的传递和传染效应,一旦一家商业银行经营出现问题。将危及多家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经济动荡和社会不稳定。此时,政府必须站出来通过注资收购股权等途径持有商业银行股份,实施国有化,以国家信用来弥补商业信用的缺失,防范出现挤提存款的风险。虽然这些救助措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危机的扩散和蔓延,但政府事后挽救的成本是极其巨大的。笔者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大型商业银行的事前监督、管理与控制。以合理引导资金投向,缓解商业银行的脆弱性压力。
(二)实行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可以抑制高风险投资
20世纪90年代美国总统克林顿推动国会通过金融服务新法案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宽金融管制。金融管制的放松极大地刺激了金融工具的创新,债券远期、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应运而生,虚拟资本的交易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虚拟经济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呈现相对独立的自我循环,金融稳定也随之失去了社会最终产品支持的物质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仅为3%左右,国际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左右,但国际资本流动却增加了25%,全球股票的总
价值增加了250%。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世界虚拟经济总量是160万亿美元,其中金融衍生品年末余额约95万亿美元,股票债券存量约65万亿美元,是全世界GDP总和的5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流动量是2万亿美元左右,大约是世界日平均贸易额的50倍。在此背景下,为获取高额利润,商业银行逐渐由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向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发展,开始大量投资于高盈利的金融衍生产品。通常来讲,两倍的杠杆率(即资产/资本)就已经非常高了,而商业银行投资的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却往往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使得交叉性金融风险大大增加。尽管从理论上讲单个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规避风险的功能,但总体上看,风险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金融市场,并通过金融工具的杠杆率加倍放大,使得整个金融市场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
政府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要求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行,避免高风险,但商业银行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在资本逐利本性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会乐于冒风险投资于高杠杆金融产品,因此,商业银行本身不具有抑制风险的内部机制,这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与管理,从而蕴含并体现了国有化性质的一个侧面。
(三)实行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可以一定程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商业银行蕴含的巨大风险要求政府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机构不可避免地面临来自于商业银行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政府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监管实践中,商业银行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他们作为微观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难以顾及银行业整体利益。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会故意对报送资料或报表进行篡改。有意隐瞒高风险投资问题,导致监管者不能及时识别、发现问题。首先是逆向选择问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商业银行在接受监管时,对监管当局提供的信息报告不真实,使监管当局监管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目前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披露不真实,填报的数据随意性很大,监管当局汇总得出的数据真实性大打折扣。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当局难以及时、准确地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处理金融风险的成本很高。其次是道德风险问题,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充当最后贷款人,当银行流动性危机爆发时可进行紧急救助。中央银行参与救助,不仅仅是扮演最后贷款人角色,更重要的是清除因集体行为的非理性造成的金融恐慌。但是中央银行的这一举措有可能削弱市场惩戒的约束机制,助长道德风险。
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外部监管的失效要求国家通过国有化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股权约束,实现外部监管向内部监管的转化,从而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增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增强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机制,从而抑制商业银行的高风险投资冲动,避免银行的负外部性,同时把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结合起来,以实现银行经营稳健与国家经济增长的“双赢”。
(四)实行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化有利于抵御全球金融市场风险
在社会资源逐步向全球化配置转化的情况下,企业的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开始逐步跨国界、跨地区流动。这种经济一体化趋势在给企业带来前所未有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的信用环境恶化,借贷风险加大。尤其在金融全球化的特殊背景下,一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外部的影响更大。此时,单个银行的资本难以抵御全球金融市场风险,虽然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公众利益的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心问题。在市场存在缺陷时,必须借助政府“有形的手”,通过国家控股的方式增强银行的信用,维护公众信心,以抵御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风险。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亚洲国家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银行的商业信用不发达,银行国有化程度普遍较高,也正因为此,亚洲国家在本次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如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经受住了此次危机的考验,表现出强大的抗风险能力。据2009年2月9日《德国法兰克福汇报》报道,在全球银行市值排行榜前十名中,中资银行占据了四个位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高居三甲。就全世界范围看,国有银行制度非常普遍,拉・波特(La Porta)等的研究表明,尽管自1970年以来,政府在银行的所有权比重在逐步下降,但下降的幅度比主流经济学家所预期的要小得多。即使在许多银行刚刚完成私有化的1995年,全世界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的平均比重仍为41.7%,即使排除前社会主义国家,也达38.7%。
三、结语
商业银行的高负债率、债权股权的高分散和巨大的负外部效应使其具有天然的脆弱性,易引发信用危机。同时,私人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商业银行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具有很大信贷风险。商业银行蕴含的巨大风险要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外部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国家必须通过国有化提升银行信用,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股权约束,实现外部监管向内部监管的转化,增强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从而抑制商业银行的高风险投资冲动,抵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实现银行经营稳健与国家经济增长的“双赢”。
总之,国家控股是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重建银行信用、稳健经营、加强监管、抵御风险的必然之举,具有长期的历史必然性。至于国有化后采取何种控股模式,才能既控制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又提高银行效率和效益,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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