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效率与公平的虚拟冲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志国

  [关键词]效率;公平;虚拟冲突;分配
  
  效率与公平冲突论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占有一席之地。该理论认为,效率与公平之间具有替代或取舍关系,二者冲突是无法避免的,由此形成效率优先或公平优先等不同的主张。这些观点和主张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内广泛流传,不仅深深影响了一些学者和社会公众,而且一度影响了我国分配体制改革。但是,深入研究发现,效率与公平的冲突具有虚拟特征,主要结论基于多种未经证实的默认或假设条件,因此是一种虚拟冲突。本文拟重新审视一些西方学者的观点,说明效率与公平冲突的虚拟性质。
  
  一、产出最大化与分配平均化:虚拟冲突的两极
  
  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是基于严格假设条件的两种理想目标,把它们规定为效率与公平的内涵,是构造二者虚拟冲突的逻辑起点。
  1964年,米德发表题为《效率、公平与产权》一书,首次系统分析了市场经济中效率与公平的冲突问题。书中写到:“所谓有效,也就是说,让资源的使用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一个人要想使自己处境更佳,必须以使其他人处境更差为前提。”[1](2)这一定义就是新古典经济学所讲的帕累托状态,即产出最大化。该书没有给出同样明确的公平定义,但在分析如何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政策来实现公平时,明显把公平理解为“分配平均化”或“平等化”。米德认为在选择经济政策时必须牢记四项目标:(1)充分就业,(2)经济效率,(3)公平分配,(4)最优储蓄;他分析了“目标(2)与目标(3)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即运用价格机制获得经济效率与运用价格机制达到公平分配之间的冲突”。[1](11-13)
  1975年,美国学者奥肯出版《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一书,从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方面分析了效率与公平的冲突。奥肯讲:“效率,意味着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2](2)“我倾向于收入上更多的平等而且是完全的、最好的平等。”“给每个公民以国家收入中平均的一份,会使每个公民加强对道德价值的认识,对公民之间互相关系的认识和对社会全体成员都有相等价值的认识。”[2](41)显然,奥肯所讲的效率是指产出最大化;公平或平等主要是指收入平均化,同时也涉及社会成员在政治权利和机会方面的平等。据奥肯自我介绍,他毕生都在研究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抉择问题,当他意识到一种“更为困扰人心、更为普遍的抉择,即平等与效率间的抉择”时,就立即来进行讨论,而暂时搁置通货膨胀与失业问题。他似乎从通货膨胀与失业的替代关系得到某种启示,认为效率与公平也具有替代关系:“任何坚持把馅饼等分成小块的主张,都会导致整个馅饼的缩小。” “平等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2](42、105)
  奥肯关于效率与公平冲突的某些言论在西方国家流行的教科书中得到广泛引用。例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所著《经济学》第16版(1998年)第19章的标题为:“效率与平等――重大的抉择”(Efficiency vs. equality: the big tradeoff),这正是奥肯那本书的书名。该章引用奥肯的观点作为题记:“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我们最大的社会经济选择,它使我们在社会政策的众多方面遇到了麻烦。我们无法既得到市场效率的蛋糕又公平地分享它。”[3](343)又如,希勒所著《当代经济学》第8版(2000年)第33章的标题为“税收:公平与效率”,引用奥肯关于等分馅饼导致它缩小的观点作为题记。[4](554)
  虽然西方学者对把效率定义为产出最大化的认识比较一致,但是把公平归结为分配平均化却存在分歧。米尔顿・弗里德曼明确区分人身平等、机会均等和结果均等,认为人身平等、机会均等与自由、效率之间本来没有任何冲突,只是最近几十年来(20世纪中期)把平等理解为结果均等才同自由、效率相抵触。他虚构种种情况来质疑和讽刺结果均等:给缺乏音乐才能的人最大量的音乐训练以弥补其天分不足,同时剥夺音乐天分高的青年受良好音乐训练的机会;让拳王阿里和普通码头工人拿一样的工资;要赌场里的赢家把赢得的钱还给输家以求公平;等等。[5](131-152)他的看法进一步说明,只有当把公平理解为分配平均化时,才可能同效率即产出最大化发生冲突。
  
  二、假设或默认人们追求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双重目标
  
  撇开把效率与公平分别归结为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的争议不说,只有当人们同时追求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的双重目标,二者又不能同时实现时,才可能发生冲突。如果人们并不追求这种双重目标,或者只是追求其中一种目标,不追求另一种目标,那就谈不上二者冲突。西方学者判断效率与公平之间有冲突,实际上是假设或默认人们追求这种双重目标。由此可以做出一个虚拟判断:如果效率与公平分别是指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人们同时追求这两种理想目标,那么二者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存在冲突。这个虚拟判断中的前提未经证实,含有虚假成分。
  尽管产出最大化作为一种理想目标存在于严格的假设条件下,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注重降低消耗和增加产出,可以认为人们具有追求产出最大化的愿望;至于分配平均化,则从来没有成为人们普遍追求的目标。严格地说,西方学者所讲的分配平均化是指社会成员的收入达到绝对平均状态,在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中通常以洛伦茨曲线与45°线的重合即基尼系数等于0时的状态作为衡量基准。这意味着,分配平均化是基尼系数趋近于0的过程。事实上,社会范围内的分配结果不存在基尼系数等于0的情况。虽然在历史和现实中都有人提出过平均分配的设想,但是绝对平均从来没有成为社会普遍追求的目标。
  奥肯曾用一些民意调查结果来说明在西方国家人们反对平均分配。[2](30)他明知西方社会的主流意识并不主张平均分配,但还是把选举表决中的一人一票与收入分配中的一人一份进行类比,在假设上述双重目标同样重要的前提下推断效率与公平之间存在冲突: “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2](80)奥肯就是用这种虚拟方式来构造效率与公平的冲突。
  
  三、从市场对效率与公平的功能差异推断二者冲突
  
  古典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市场对资源效率与收入分配的功能差异。亚当・斯密注意到一种生产要素投入不同用途的收入有差别,判断这种差别部分起因于职业本身的性质不均等,部分起因于当时欧洲政策的不均等,在完全自由的地方通过生产要素的转移将会消失。[6](91)这时尚未提出效率与公平发生冲突的问题。
  新古典经济学在严格假设条件下运用边际分析方法把市场功能描述得近乎完美,认为自由竞争市场能够实现产出最大化;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和价格支付报酬,一个人得到的收入正好等于他的贡献;这种生产和分配方式有利于提高效率,也没有什么不公平。随着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效率的确逐步提高,但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个问题充分暴露。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马歇尔已经意识到自由竞争能否满足效率与公平双重欲望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7](61)

  凯恩斯批判了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断言 “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经济社会的显著弊端是:第一,它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第二,它以无原则的和不公正的方式来对财富和收入加以分配。”[8](386)在他看来,市场在实现效率与公平两方面都显得功能不足。米德认为,市场价格机制有利于效率,不利于公平。 奥肯的《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一书分为四章,其中一章专门分析“市场同时产生不平等和效率的情况”。他认为,市场默认或承认人们的财产所有权、机会、能力和贡献的不平等,并以此为激励手段,按照人们的贡献大小来支付报酬,这有利于效率,但同时导致收入不平等。他主张给市场一定的位置,发挥它在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市场加以约束,以便增加公平。
  由于各种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供求关系和利用效率有差异,当它们通过市场配置而投入使用时,给要素提供者带来的收入必然有差异。假设效率和公平分别等于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社会同时追求这两种目标,那么市场不能保证同时实现它们,因此二者之间有冲突。这个虚拟判断的假设前提包含两种不真实的情况:一是公平等于分配平均化;二是社会追求分配平均化。包括奥肯在内的一些西方学者承认:人的能力和实际贡献差异引起收入差异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市场经济中激励的源泉;每个人都有通过市场做出贡献并获得收入的权利,这是权利和机会公平;每个人的收入应当与他的贡献保持相同或至少相近的比例,这是规则公平。他们一方面承认并重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认为公平有利于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把公平混同于结果均等,认为公平不利于提高效率。对权利、机会和规则而言的公平有利于提高效率与对结果均等而言的公平不利于提高效率,这两种判断在严格的定义下并不矛盾,但是不能把特指结果均等的公平与效率的冲突泛化,说成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冲突,甚至是最大的冲突。
  只要把权利、机会、规则和结果等方面结合起来全面认识公平,就会看到市场从总体上讲有利于公平。对此,一些西方学者有明确论述。例如,约翰・罗尔斯认为,市场体系的“优点之一就是效率”,“还有另一个更有意义的优点,即在必要的背景制度下,它是和平等的自由及机会的公正平等相协调的。”[9]( 262-263)他主张把公平放在比效率优先的位置,所以说市场对公平的优点更有意义。米尔顿・弗里德曼则主张效率优先,认为自由市场制度在实现效率过程中能够带来一种副产品――平等。[5](152)可见,关于市场是否有利于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不同西方学者的认识有分歧。从市场对效率与公平的功能差异来推断二者的冲突,带有明显的虚拟特征。
  
  四、效率与公平的虚拟冲突在国内的影响及其终结
  
  国内一些学者忽略或舍去西方学者提出的种种假设条件,按照自己的认识重新解释效率与公平,淡化二者的冲突,强调其统一性,把它们视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对具有普遍性的矛盾。这可以说是上述虚拟冲突在国内的变异和泛化。既然效率与公平的冲突具有虚拟特征,那么在这种虚拟冲突影响下构造出来的矛盾是否真实,需要重新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起步不久,如何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大力提高效率,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一些理论工作者受到来自西方的效率与公平冲突论的影响,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张来反对国内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用意无疑是好的。问题在于,西方学者构造的效率与公平的虚拟冲突形成一种不科学的思维模式,误导人们试图通过比较效率与公平的重要程度来进行选择和取舍,强调一个总是针对另一个,使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本来能够统筹兼顾、和谐相处的效率与公平目标被人为地对立起来,甚至被视为鱼和熊掌难以兼得的关系。而且,西方学者把公平混同于平均分配,这种观点在国内流传造成对公平标准的认识错乱:一方面讲反对绝对平均;另一方面又借用西方学者的提法,兼顾以平均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公平,造成自相矛盾。
  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把公平定义为平均分配,更没有把平均分配视为社会主义理想目标。现实中有人把公平等同于平均分配,那是一种误解。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以承认人们的劳动贡献大小差异为前提,保持劳动报酬与贡献的合理比例和同步变化是公平分配的原则;将来在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也承认人们需要的差异,而不是绝对平均。社会主义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及其需要的合理而充分的满足,并通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来逐步实现这种理想目标。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效率;必须通过各种制度建设来实现人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任何时候都需要高度重视效率和公平问题,不必把二者当作发生冲突的双方来认识和处理。对公平范畴应当从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结果等方面全面认识,而不能混同于平均分配。
  我国现阶段在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人们依法拥有包括自身劳动能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有权通过劳动或提供其他要素对社会做出了贡献,并取得相应的收入。这属于权利和机会公平范畴。社会通过税收等手段从人们的贡献中扣除一部分收入,用于满足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其余部分形成个人收入。这属于规则和分配结果公平范畴。一个人的贡献越大,收入就越多,这样才能保持权利、规则公平和分配结果公平的协调一致,也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因此,收入与贡献保持合理比例,是目前条件下判别分配结果公平的基本标准。不同产业、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与贡献比例应当保持一致,如果一些产业、地区和人员的收入占其贡献的比例明显偏高,另一些明显偏低,就说明分配不公平。撇开非法收入等问题不说,现在国内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人的收入与贡献不相称:有的人贡献大却收入低;有的人贡献小却收入高。此外,人们的成长环境、就业机会、财产状况、贡献条件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依靠个人努力难以完全改变的差异,使得个人努力与对社会的贡献常常不成比例,分配体制和办法中也存在某些不公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贡献大小以及由此决定的初次分配差距是由自身努力和外部条件不同引起的,通过一定的再分配调节措施来缩小初次分配差距,尽可能消除由个人努力难以改变的外部条件不同所引起的收入差距,是完全合理的,可以视为对因机会、权利不够公平而扩大收入差距的一种补救。因此,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调节人们的收入,无论对提高效率和实现公平都是必要的。☆
  
  主要参考文献:
  [1]詹姆斯・E・米德.效率、公平与产权[M].施仁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
  [2]阿瑟・奥肯著.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M],王奔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PaulA.Samuelson, William D. Nordhaus: Economics-16th ed.Copyright (c) 1998 by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
  [4]布拉德利・希勒.当代经济学[M].豆建民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5]米尔顿・弗里德曼,罗斯・弗里德曼.自由选择[M],胡骑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7]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朱志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8]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重译本)[M].高鸿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9]冯・哈耶克.自由宪章[M].杨玉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10]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Subjunctive Conflict of Efficiency vs. Equality
  Zheng ZhiguoAbstract: The conflict of efficiency vs. equality spoken by west scholars is a subjunctive conflict. Its main conclusion is based on some assumed conditions that have never been confirmed. They define that the intensions of efficiency and equality are output maximization and average distribution; suppose or acquiesce in that people pursue the two ideal goals; deduce the conflict of efficiency vs. equality from the function difference of market for them; understand the influence of change of income gap on efficiency vs. equality unilaterally. We should get rid of the thinking patterns made by subjunctive conflict of efficiency vs. equality.
  Key words: efficiency; equality;subjunctive conflict;distribution
  
  [ 收稿日期: 2007.9.26 责任编辑:陈健生 ][中图分类号]F0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306(2007)11-0077-0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944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