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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通用会计职业能力与专项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评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晓榕

  近几年我国高等会计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高职会计教育改革在多方面已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了与市场需求较为一致的高职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比较符合会计工作岗位对会计人员知识和能力的需要;但目前大多数高职学校对学生考核评价方面的改革力度不大,基本还是传统考核方式。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心目前应转向内涵建设,重点抓教学质量,不适当的考核评价会使课程设置“徒有虚名”,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方案的正确实施,影响毕业生的质量。如何对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无疑是十分迫切的重要问题。
  
  一、高职会计教育对学生考核评价的现状
  
  笔者认为现行考核评价方式能督促学生掌握理论知识、需记忆和理解的知识,能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分析能力;但现行考核评价方式对人才培养质量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
  (一)考核内容不利于学生对掌握会计技能的重视大多毕业生认为,学校考试内容主要是教师讲过的教材内容,学生学习以应试为目的居多,易助长学生“上课抄笔记、考试考笔记”的死记硬背书本知识的不正确学习方法;书面考试是必要的,能够督促学生复习与巩固所学的会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但主要考核吸收知识的多少及掌握所学知识的程度,较少联系会计工作实际,较少涉及相关会计技能操作,不利于学生对掌握会计技能的重视,不利于考核学生的会计专业性能力水平,与培养目标有一定偏离。
  (二)考试不利于学生对非会计专业性通用能力的重视大多毕业生认为,社会发展很快,知识更新很快,以前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有许多逐渐被淘汰,自身还要在会计工作中不断学习,工作后体会到具有学习能力比吸收知识的数量更重要,如现行会计准则要求必须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才能够适应变化的工作环境。目前,高职会计教育的考核内容仍依附教材,考试只限于知识本身,不能较好地考核学生自己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其他通用能力,而不断变化的现实社会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会计专业能力,还要具有非会计专业性的通用能力。
  (三)课程成绩评定不利于学生对实践过程的重视大多任课教师自己出卷、主要以单一闭卷笔试形式,考核成绩评定主要依据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或加之期中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至于学习中间过程则关注较少。其结果导致学生注重期末不注重平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较少,不注重对学生职业能力养成的实践过程的考核。对学生会计实践能力的考核只有会计综合模拟实训课程成绩,学生到企业实践,管理较好的学校主要检查督促学生是否到岗实习,难以检测和正确评价学生适应实际环境的能力及会计操作过程中的反应能力,难以检测和正确评价学生的各项会计技能,不利于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四)各校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专业水平没有一个基本要求,影响毕业生的基本质量高职高专开设课程及各门课程大纲各校自己制定,自行考试,缺少对学生基本质量(或会计基本能力)的检验。现有的大多数课程的试卷都由该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出卷,成绩评定仅由一位教师决定,考核内容及要求、评价指标随意性较强,对各校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专业水平没有一个基本要求。如果能够要求毕业生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证书,则是对毕业生基本质量的一个检验。近几年虽然许多学校已将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融入教学内容,但没有要求一定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职会计教育对学生考核评价改革的探讨
  
  对学生进行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学工作中的主导因素,是对学生质量要求的一种引导。针对目前考核方式存在的问题,根据会计职业的特征及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笔者借鉴德国、日本、英国的职业教育考核评价的经验,对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学生考核评价作两点改革探讨,以期适应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建立以能力考核为核心的评价模式,促进高职会计教育改革。
  根据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笔者将对学生的会计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分为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评价(即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和其他专项会计职业能力(即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之外的各项会计职业能力)。兼顾考核的“基础性、通用性与重要性、特色性的结合”,本文从高职会计教育对学生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评价和对重要专项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评价进行探讨。
  (一)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毕业要求,作为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考核评价(也即会计工作基本能力考核),保障基本的质量要求。
  (1)高等会计职业教育对学生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评价必须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或增加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接轨。
  德国、日本和英国BTEC的职业教育较为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较大的作用。其成功经验之一是建立了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职业教育培训与考核分离,社会统一考试。德国由国家制定企业职教框架计划,由行业协会根据这一框架计划制定职业考试标准。德国双元制职业学校的学生要经历两次重大考试,两次考试都是由国家行业协会出题,全国统一考试。形式都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部分在学校考,实操部分在受训的工厂考。理论和实操都合格才能毕业,才可以获得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毕业证书。日本教育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建立了完善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一是推行全社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是建立了明确的行业标准,为职业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了发展目标,有利于职业学校进行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
  英国BTEC教学模式是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一种职业教育证书课程,由英国爱德思国家学历及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考试并颁发证书,其中BTEC国家高级文凭课程,即相当于英国大学前二年的课程,相当于达到了相应专业的英国国家职业资格NVQ四级水平。目前我国各校各自为阵的考核,考核题目、评价指标随意性较强,缺乏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基本标准,质量没有保障,对此,可借鉴德国、日本和英国BTEC的职业教育经验,首先将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或加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作为对会计专业学生的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将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毕业要求。促使各校对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按照行业统一标准,有一个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同时实现教学培训与考核分离,各校良性竞争,教学质量有基本保证。
  (2)高等会计职业教育对学生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能够与会计职业资格(或加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接轨。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中小企业会计、基层会计人员,我国企业统一执行由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工作的主要方法程序都相同,即会计职业特征决定了对学生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与会计职业技能鉴定接轨具有可行性。此外,我国会计证资格考试已全省统一,并从90年代开始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制度,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已经形成,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要求。学校根据资格证书考试和职称考试要求通过实

施会计专业的基础教学和考核,学生能够通过会计职业资格(或增加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
  (3)实施高等会计职业教育对学生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与会计职业资格(或增加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接轨所需措施。目前每个学校各自制定或者找企业商讨制定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全部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还比较片面,从全局看,成本也高。德国的做法是经济部公布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其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我国高职会计教育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试接轨,可以在现有基础上,通过国家政策统筹,财政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评价标准和考核大纲;各省财政厅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计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增加技能考核,即包括会计理论与技能考核;各省财政部门负责、依托各省会计学会主持、企业和学校参与考核,并合作制定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中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培养的部分按照会计职业资格及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要求),编写针对一般通用会计职业能力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材;形成规范的会计职业教育考核与会计职业资格考核接轨的教育考核体系,做到职业技能鉴定机制与学校教学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完全接轨。
  (二)以课程项目任务或综合性项目任务为考核评价单位抽选重要专项会计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其形式以课程项目任务或综合性项目任务为考核评价单位,彰显各个学校会计专业培养的特色与质量水平。
  (1)以课程项目任务或综合性项目任务为考核评价单位。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路是,根据会计岗位工作任务对应所需具备的会计职业能力(各项具体会计职业能力构成)设置对应各学习课程。考核评价学生某课程(或综合性课程)成绩的依据是:考核学生学习该课程对应必须掌握的某项会计职业能力水平由学生完成对应的某项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质量决定。因此,按能力本位,引导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会计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各校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可采取每学期选择一个重要专业课程项目任务或综合性项目任务作为重点考核单位(如选择《财务管理》课程中筹资管理项目任务或综合性财务管理项目任务),考核学生具备该专项会计职业能力的水平。该课程项目必须能够体现教学目标要求,通过设计一项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尽可能选择接近真实的工作任务资料;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为学生提供展现自己能力的机会,考察学生完成职业岗位工作的情况,评价学生具有该项职业能力的水平。
  (2)重视课程项目任务完成过程和成果的考核评价。通过课程项目或综合性项目任务的完成过程和最终成果考核学生的专项会计职业能力,包括专项会计专业性能力和非会计专业性能力(如自我治理、与人沟通合作、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注重对学生实践过程的评价。通过对学生完成任务的实践过程,一是考核评价会计专业性能力:考核学生是否能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质量;--是考核评价非会计专业性能力及素质考核:考核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可通过走访、电话、发信等进行社会调查,也可以上网、到图书馆等查找资料、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总结来完成课程项目任务;同时考核在完成任务的工作中与人交流的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自己学习的能力、责任感等。通过考核评价过程引导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对实践过程的重视,使学生能在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和锻炼专项会计专业性能力和非会计专业性能力。
  重视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可以借鉴英国BTEC模式考核,以证据为依据,以成果为标准,要求学生在完成课程项目任务的过程中收集、积累资料,保存证据(如工作计划、工作笔记、工作日记、报告、总结或设计方案、凭证、获奖证明等资料),学生用证据来汇报自己的学习成果、展示自己某项会计职业能力水平,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学生重视综合应用会计知识和会计技能获取完成课程项目任务的实际成果,有利于学生对掌握和应用会计技能的重视。
  (3)考核评价主体。以课程项目任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专项会计职业能力的考核评价,不同于传统的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核,其考核范围较广、内容较多、结果不唯一,评价相对复杂,不能由一位教师来评定成绩。较合理的考核评价应包括学生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校内教师考核组评价及企业会计专业人士评价。首先,课程项目任务结束后,个人或小组提交报告书,包括每个学生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的自我评价(分析和总结自己的收获和不足),小组对每个成员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表现的评价。其次,校内教师考核组评价是教师团队给学生的评价,教师根据学生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中的表现、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最终成果的质量,考核评价学生该专项会计职业能力,集体讨论后评定学生该课程项目成绩。最后,由企业会计专业人士评价或社会考评部门评价,主要针对学生需在企业完成项目任务和最终成果的质量评价。综合三方考核评价主体的评价,评定成绩。
  
  (编辑 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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