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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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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1993年和2005年两期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研究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并对森林资源变化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辽宁;森林资源;变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S7文献标识码:A
  
  新世纪随着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林业改革不断深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新一轮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显示(2005年),全省森林资源呈现出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林种结构得到明显调整、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速的态势。
  一、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一)取得的成效
  1.林分质量有所提高。林分郁闭度、平均胸径、每公顷蓄积量、每公顷年均生长量是评估林分质量的重要指标。通过与前期数据对比,几项林分质量指标均有所增加,林分平均郁闭度为0.63,增长5.00%;平均胸径10.1厘米,增长5.21%;每公顷蓄积量53.89立方米,增长20.86%;每公顷年均生长量1.72立方米,增长14.67%。森林资源通过积极培育和严格保护等措施,森林质量有所提高。
  2.林种结构得到明显调整。在全省林分面积中,防护林与特用林比例由前期的22.28%上升到本期的63.79%;用材林与薪炭林比例由前期的77.72%下降到本期的36.21%。林种结构得到了大幅度调整,全省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得到实施。
  3.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速。在林分中,非公有制权属比重由原来的8.53%增长到28.17%,提高了19.64个百分点。近几年,新造未成林面积中绝大部分为非公有制造林,随着全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林业比重将大幅度增长,非公有制林业将有更大的发展。
  4.天然林资源得到恢复性发展。“十五”期间全省通过实施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封山育林封山禁牧等措施,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保护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天然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面积由前期198.45万公顷增加到211.88万公顷,增长6.77%;每公顷蓄积量由前期的45.72立方米提高到53.64立方米,增长17.32%。
  (二)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
  1.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随着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林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局面,经过几年努力,在营造林进度、质量和成效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速生丰产林工程总面积达到94.1万公顷。全省年均营造林面积自“九五”末期的10.8万公顷,提高到31.0万公顷,增加了20.2万公顷,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大幅度提升。同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加速了非林地向林业用地流转进程。工程建设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林业用地与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的持续增长。
  2.实施了天然林保护政策措施。2001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天然林禁伐,标志着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开始进入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新时期,每年降低森林蓄积消耗200万立方米。2002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的通知》[辽政发(2002)12号],提出落实天然林经营管理基本政策“以森林分类经营政策为基础,按照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科学经营、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确保天然林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对天然林实行严格管护,实行封山育林封山禁牧,经过几年努力,天然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林分面积增加6.77%、林分蓄积量增长25.26%、林分每公顷蓄积量增长17.32%。占全省林分面积与蓄积近50%的天然林得到了休养生息和恢复性发展,促进全省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森林质量及森林多功能的全面提高。
  3.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是《森林法》规定的我国森林采伐利用的基本政策,全省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采伐。
  4.完善森林保护支撑体系。全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及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火保障体系,“九五”至“十五”十年间,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国家控制标准,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滥砍盗伐、违规占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森林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治,实现全省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的持续控制,为森林资源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林分质量总体水平不高
  全省林分每公顷年均生长量为1.72立方米,比全国2.40立方米低0.68立方米。林地生产力水平不高,提高林地生产力还有一定的空间;全省林分每公顷蓄积量53.89立方米与全国平均水平84.73立方米相比低30.84立方米;全省林分平均胸径较小,只有10.1厘米,与全国平均水平13.8厘米相比低3.7厘米。
  (二)森林资源分布不均
  全省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呈现东多西少的特点。东部指长大铁路以东地区,即抚顺、本溪和丹东市全部,鞍山市的岫岩县,铁岭市的西丰县、开原市和铁岭县,共25个县(市、区);西部指长大铁路以西辽宁省其它地区,共75个县(市、区)。辽宁东部25个县(市、区)的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与西部的75个县(市、区)的面积基本持平,而东部的活立木总蓄积、林分蓄积远远超过西部,反映出辽宁森林资源东多西少地域分布不均衡的特点。
  (三)森林经营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全省森林大部分处于中幼龄林阶段,急需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经营水平。一是全省低质低效林面积为74.49万公顷,占林分面积的17.06%,这部分林分亟待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潜力。二是全省郁闭度过密的中、幼龄林面积105.22万公顷,占全省林分面积的24.10%。这些林分由于林木密度过大,分化明显,已严重阻碍了林木的生长,亟待进行透光和生长抚育。三是一些地区造林初植密度过大,树种选择不当,形成的森林质量较低,急需进行森林抚育和更新改造。四是一些地区对科学经营森林不重视,导致中幼龄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欠账等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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