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二十八宿残简新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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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敦煌汉简中有一组记二十八星宿名的残简,公布至今虽不断有学者研究,但始终未能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本文结合秦汉时广泛存在的二十八宿配日法,认为这些简原本可能属于一部二十八宿配日表,在进行择日或占卜等活动时起到辅助作用。同时,根据月序推算其所属年代为新莽时期。
关键词:敦煌汉简;二十八宿;日书
中图分类号:K877.5;P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9)03-0110-08
Abstract: There is a group of Han dynasty slips from Dunhuang with the names of the twenty-eight lunar mansions that has yet to be satisfactorily analyzed, though several theories have been put forward. Considering that calculating the days of the month with the twenty-eight mansions was widespread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se slips might originally belong to a calendar-like table with dates marked by the names of the various mansions, and that this timetable would have played an auxiliary role in divination activities and selection of auspicious dates. According to the lunar sequence, these slips can be approximately dated to the Xin dynasty established by Wang Mang.
Keywords: Han dynasty slips from Dunhuang; twenty-eight lunar mansions; daybook
敦煌汉简中有书写二十八宿名的残简凡十二枚,今依《敦煌汉简》编号排列如下,该书漏收的一支简附在最后。
这些残简为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时所获,初由沙宛整理,他去世后由其学生马伯乐接手,中国学者张凤辅助整理。张凤回国后首先公布这批材料[2][3],劳干的相关研究即以此为底本[4]。不过张书出版之时马伯乐的整理工作尚未完全结束,因此后来公布的整理成果与张书有一些不同,如上举简2359在张书中尚为未加拼缀的两支简,马伯乐始将它们上下拼合[5],这也为大庭修以及中华书局本《敦煌汉简》所承袭{2}。马伯乐的整理工作做得极为细致,每简释文之前都详细说明该简的长宽以及完整程度等,从数据和字迹看,这些残简原属同一篇内容当无疑问。此外,马氏对每支简外部形态的观察也极为仔细,如简2368从图版看上端平齐,似乎完整无缺,但马伯乐指出其上下皆残损,上端还有被烧的痕迹,因此在释文前加省略号(相当于残断符号)。若非目验原物,仅通过照片是无法获知这些信息的。遗憾的是,马氏的一些意见并未被国内外出版的论著所吸收,故本文一开始所录释文除参考诸家释文外,还特别吸收了马氏的意见。
这些木简自掘获至今已逾百年,但对其性质和用途的认识却未能取得统一。而另一方面,随着简牍学的发展,很多问题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藉助相关成果来重新研究这些残简已经成为可能。下面拟先介绍此前学者的研究,然后尝试提出我们的看法。
张凤的释文于每支简分别题作“某某宿历表”,比如“东壁历表”、“斗女历表”等[3]28-31。劳干认为“此项残简,当为历书中应用,不必加以疑问也”,依据是“近世民间历谱,除记载年、月、干支、建除、吉凶宜忌以外,亦复记二十八宿星次”,这应当也是张凤题名的依据。劳干还用很大篇幅对这些残简进行分组和复原。他认为每支简上的星宿原本是连续的,即按文献所记二十八宿的順序顺次书写,只是为了要使每支简上的星宿凑成十二之数以代表十二方或十二时,而故意省略掉了其中一些星宿名。他推测具体方法是二十八宿按黄道度数分为十二节(每节约30度),再于每节中取一标准星书于简上,其余则省略。他还推测原简大概有十二组[4]105-110,不过其分组和复原方案推测成分较多,且过于繁复,难以尽信。《中国简牍集成》将木简视作《二十八宿名》残篇,无具体说明[6].何双全认为其内容性质为“星占”,统属于日书名下[7]。然而残简只有星宿名,并无对应的占辞,很难判定是星占,且以日书统摄星占也不合理,故其说亦不可从。陆平认为:“日书中所见星宿多用以纪日,有些神煞是用星宿日表示的。所以我们推测这些简和港74(引者按:指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汉简日书第74号简)“虚日”简一样,是以星宿纪日法记录一些神煞每月所在的。所以我们把这些简列入疑似日书简。”[8]接着他根据睡虎地日书甲种《除》和《玄戈》两篇归纳出一个二十八宿序列:斗、须女、营室、奎、胃、毕、东井、柳、张、角、氐、心,然后将符合这一排列顺序简列为一组,与之略有不同的则视为其变式,而对于余下的简,则根据简面残存星宿名归纳出它们所依据的星宿序列为:参、舆鬼、七星、翼、亢、房、尾、牵牛、虚、东辟、娄,另归为一组。实际上陆平所谓的第一个星宿序列是下面将要讨论到的月朔星宿,作为神煞运行周期既无先例亦毫无道理可言,而第二个序列则是由残存简文归纳得来,推理方式上难称严密。白军鹏赞同劳干、陆平把这些简分成若干组的意见,同时也对陆平根据残缺不全的简分组的可信度提出了质疑,他将这些残简归到《汉书·艺文志》“术数略”的天文类下[9]。马伯乐对残简也做过研究,只是因为其书用法文写成,没有引起太多学者的关注。他认为残简与占星术(astrologiques)有关,每简上的星宿分别与十二月相配,在解释星宿与月份的搭配规则时则与劳干的看法相似[5]20-21。 以上学者的研究,各有其不足,但又各有可取之处。比如,张凤、劳干将残简与后世历书相联系,亦即意识到这些星宿具有纪日的功能,颇具卓识。而马伯乐、劳干、陆平认为每支简星宿数为十二,也至为正确。他们之所以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主要在于没有对残简的抄写格式或阅读方式取得正确认识。特别重要的一点,这些残简中有三支简背部写有数字,劳干似乎没有注意到它们的存在,而陆平尽管注意到了这一点,但由于持有先入为主的意见,最终未能理解这些数字的含义{1}。其实这正是问题的突破口所在。
先秦时代存在二十八宿纪日已成为学界共识[10]。法国学者马克将中国古代使用过的星宿纪日归纳为三个系统:南宋以来官方历书中的二十八宿纪日法,佛经所载印度、波斯占星术的二十八宿(或二十七宿)纪日法,《日书》、六壬术及其它早期文献所载二十八宿纪日法[11]。中国本土的星宿纪日法,其规则皆是先规定月朔星宿,然后依二十八宿次序逐日相配,中间并无省略,残简星宿的排列方式显然与此不同。
如前所说,残简中有三支简背面写有数字,分别为:十(2368)、十一(2359)、十五(2357)。我们知道秦汉简历谱中有一种形式是以30(或29)支简,每简分十二栏自左向右顺次书写全年各月一到三十(或廿九)日干支,各简往往于简首书写日期序号{2}。尚民杰在讨论睡虎地秦简星宿纪日时认为曾存在一种以二十八宿纪日的完整年历,称作“星历”[12]。这一观点后遭到其他学者的反驳,后文将会谈到。我们认为残简原来可能就是某部所谓“星历”的一部分,残简将数字写于简背,作用等同于历谱的日期序号。这部所谓的“星历”原先应包含约三十支星宿简,阅读顺序与前举历谱相同,自右向左而非从上到下。如此则三支简分别为第十、十一、十五日之简。十一日简残存9个星宿名,是所有残简中保留星宿名最多者,上文已经提到星宿纪日是按“角亢氐房心尾箕……”的顺序连续书写,因此可以据之向前向后推出一至三十日之星宿,制表如下:
表中带灰色底纹的星宿表示简文与复原所得的星宿表相合,可以发现不仅十、十五日两简,剩余残简代入其中也分别都能找到对应位置(如最右一栏“对应简号”所示,仅存一宿的2361和《汉晋》49-2不列入)。当然由于残存星宿多寡不一,数目越少的对应位置就会越多,而且有些残简原先还可能同属一支简,彼此可以遥缀,比如简2358与2360、2357与2358等。可见由十一日残简推导出的“星历”可以完美兼容所有残简,证明它们原属一组,较之以往研究者分为若干组显然更为合理。不过仅凭此点,仍不免有凑巧的嫌疑,而且这些简都是残简,星宿对应月份也不明确。要解除这些疑惑,进而复原出“星历”的大致面貌,可再由月朔星宿入手。出土文献中有关月朔星宿的材料是探讨星宿纪日的基础,相关材料已有多份,新材料也不断涌现,如近年公布的北京大学所藏西汉术数简中就有两份。我们将这些内容列表归纳如下{1}。
如上表所示,月朔所值星宿总体相同,但个别月份有时存在相差一宿的情况。传世文献中也有关于月朔星宿的记载,同样也呈现出这种同中有异的情形,举如下两例:
前面我们据十一日简推得的敦煌残简九个月的朔日星宿为:虚、室、奎、胃、觜、井、柳、翼、角。与流行最广的《睡甲·除》系统相较只有虚、觜、翼三处不同,分别相差一宿,而这三处中,翼、觜与《北大·堪舆》同,《湛余经》也作翼,虚与《睡乙·直心》同。对于月朔星宿存在的差异,刘乐贤认为有的因为抄写错误所致,有的则是推算不够细心所致[10]56-57。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月朔星宿的选择可能与“日躔”有关。之所以存在不同,可能与采用不同学说或二十八宿距度体系等有关[13]。因此,由敦煌残简推得的朔日也完全可以成立,且是一种新见的体系,值得注意。进而我们可以肯定由十一日残简推导出的“星历”是合理的。
此外,出土所见历谱简常有栏线,其作用是使各简日期干支规整划一,便于查阅。而敦煌星宿残简每星宿名前正有刻画而成的栏线,这从下举三支简可以比较容易看出,且两划线间距基本相等。这点可作残简为所谓“星历”之残的一个旁证。
对比上面的月朔星宿表可知,十一日简所存星宿分别对应十二月至八月,那么岁首月份就有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四种可能。但历史上并无以九月、十一月为岁首的历法,而以十月为岁首是颛顼历的特征,太初改历后即逐渐废弃不用,西北汉简年代在此之后,故此种可能性亦可排除{4}。如此一来最大的可能是“星历”以十二月为岁首之月。乍看之下似不合理,实则标示了残简的所属年代。我们知道太初历袭夏正以建寅之月为岁首,而王莽篡汉后“改正朔”,则以建丑之月为岁首,与殷正同。《汉书·王莽传》载:“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为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时。服色配德上黄,牺牲应正用白,使节之旄幡皆纯黄,其署曰‘新使王威节’,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14]王莽即位之初所造度量衡如“新铜杖”、“新衡杆”、“新嘉量”等明确刻有“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铭文[15]。此外,在始建国四年和天凤元年颁布的两份诏书中都称“二月建寅”,据此推算亦可得“正月建丑”[14]4131,4133。陈垣、张培瑜皆据此排定朔闰。额济纳汉简2000ES7SF1:50 、2000ES7SF1:9A等五支简为同一历书之残,经学者研究为新莽始建国三年[16],其十二月朔日排列与陈、张二书同{1}。由于夏正十二月相当于莽历正月,所以置于首位。進而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十一日简首端虽有残损,但内容完整无缺,释文前不必加残断符号,马伯乐释文即如此。其二,这些残简为新莽(公元9—23年)之物,如考虑汉代地方实际采用年号往往有晚于中央改元的情况[17],则时间上限或当由始建国元年向后推迟一段时间。
下面再对其性质及用途略加讨论。不可否认,在出土简牍中至今未见这样一份所谓的“星历”,但在《道藏》中却保留一份相似的内容,见《金锁流珠引》卷21,题为《二十八宿旁通历仰视命星明暗扶衰度厄法》,所附表格学者称之为《二十八宿旁通历》[18]。原书排列稍显错乱,这里引用学者整理后的表格如下[19]。 上表实际上只用到二十七宿,缺少牛宿,且以二月为岁首,这都是受到印度天文历法影响的结果{1}。《二十八宿旁通历》虽名“历”,但却并不具备历法功能,刘乐贤指出所谓“二十八宿旁通历”很可能是一份一整年的二十八宿配日表[10]63。而标题中“仰视命星明暗,扶衰度厄法”已经基本指明了其性质,其后的说明文字云:
右具推一周年一十二月有三十日,算其所本身属宿,即从一日而始,毕于三十日,随月而配之。上古大真太上老君受元始道君之教也,文书谓之《二十八宿经》,有一十二卷二百纸,广大卒难寻究,后圣君降南山,令风旁通撰略并为要诀,教以志人,故因上圣所出旁通记也。
“南山”下又有注文云:
大业十三年下降长安南山,今名终南山,告风有唐李氏之王天下也。今撰略《二十八宿经》,为十二月三十日相配,则行旁通示人,算配本星,即视知衰盛。[18]451
读上面的文字知《二十八宿旁通历》的实际用途是方便人们根据出生之日推算自身所属星宿,然后视星宿状态推算个人命运的盛衰荣辱,究其目的是为占星术服务,而中国早期星宿纪日则是为选择术服务的,他们皆具从属性质,无法独立使用。因此,尽管二者时代跨越近千年,来源与归属亦各不同,但二者在形式、性质和用途上都有相通之处,可以放在一起进行比较。针对尚民杰关于星宿纪日及“星历”命名的意见,刘乐贤批评道:
这恐怕是出于对二十八宿纪日法的误解。从《日书》及后世关于二十八宿纪日法的记载看,这种纪日法只能在日序纪日法的基础上使用,显然是日序纪日法在前,二十八宿纪日法在后。月份有大小之别,或为30天,或为29天,這样,二十八宿纪日法无法与日序纪日法换算。于是,《日书》等文献只得将各月的朔日分别固定于某一宿上。这就是为什么二十八宿纪日占文,必定要与各月朔宿的规定配合使用的原因。如果二十八宿纪日法果真像历法纪日法一样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则《日书》根本就用不着对各月朔宿一一作出规定了……总之,古代的二十八宿纪日法,无论是中国早期系统、晚期系统,还是从印度、波斯传入的系统,都不是一种历法意义上的纪日方法,它们的基础或为日序纪日法,或为干支纪日法。因此,如将二十八宿纪日法视为中国古代日序纪日法和干支纪日法以外的第三种纪日方法,恐怕不尽妥当。至于由此而推断古代曾有过特殊的“星历”,就更不可取了。为避免误会,我们认为似可将《日书》的二十八宿纪日法改称为“二十八宿配日法”。[10]62-63
刘先生对星宿纪日性质的认识颇具说服力,我们完全赞同。星宿纪日内容,除前引有关月朔星宿的材料外,还有诸多散见材料,试举如下几条:
直(值)参以出女,室必尽。[睡甲2背B]
直(值)营室以出女,父母必从居。[睡甲3背B]
直(值)牵=(牵牛)、女=(须女)出女,父母有咎。[睡甲4背B]
中(仲)春轸、角,中(仲)夏参、东井,中(仲)秋奎、东辟(壁),中(仲)冬竹〈箕〉、斗,以取(娶)妻,弃。[睡甲5背B]
凡参、翼、轸以出女,丁巳以出女,皆弃之。[睡甲6背B]
凡取(娶)妻、出女之日,冬三月奎、娄吉。以奎,夫爱妻;以娄,妻爱夫。[睡甲6背A]
圭(奎)、□□、营室、……牵牛日及庚辰、辛巳,不可取(娶)妇、嫁女。[孔173]
尽管二十八宿配日的原理比较简单,但要熟练记忆某月某日所配星宿仍具有相当难度。对于写有月朔星宿的内容也许尚可据之临时推算{2},但对于上引散见材料来说,最便捷的无疑是有一份“二十八宿配日表”可以随时查阅。通过本文的讨论可知,至迟在新莽时期已经出现了这种表格。而鉴于星宿纪日在战国秦汉出土文献中的普遍使用情况,其最初制作使用时间可能更早。
附记:我们在阅读使用马伯乐法文著作过程中,得到周丽慧女士的帮助,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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