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还是“妥协”解读菲利普.罗斯《美国牧歌》的主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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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雪琳
菲利普・罗斯是当代美国文坛非常活跃而又极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26岁时发表《再见吧,哥伦布》(Goodbye,Columbus,1959)而一举成名。临近20世纪末,他的《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1997)更让人耳目一新。就像有些评论家所指出的,《美国牧歌》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哲学论文,它是在几个关键词的围攻中展开的一场角逐,其中“妥协”与“反叛”正是它阐述与分析的两极。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人称“瑞典佬”)成为人人仰慕的棒球明星,妻子多恩是美貌绝伦的新泽西小姐,家族控制的手套制造业在海外也设有子公司和分厂。他希望作为沟通美国主流文化与犹太传统之间的桥梁。但在他快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完成几代移民的宿愿时遭到意外打击,弄得家庭分崩离析。正当这些犹太移民顺利融入美国社会时,越南战争和国内矛盾打断了进程。具有强烈反叛意识的女儿梅丽扔下的那颗炸弹彻底毁灭了一家人的美国梦。
“瑞典佬”的父亲娄・利沃夫代表老一辈移民,努力维护犹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对于他们这些第二代移民来说,其美国梦就是在符合犹太人传统价值观的前提下获得事业上的成功。他们在融入美国社会的过程中不得不接受外界强加的价值观。他们的成长历程,本质上是自我身份否定与肯定、解构与建构的过程。身份,是个体对自我认识的体现,对身份的认同代表着个体对自我所处种族与文化特征的接受和认可。威廉・布鲁姆(Williams Bloom)曾指出:“个人努力设法确认身份以获得心理安全感,也努力设法维持、保护和巩固身份以维护和加强这种心理安全感。”在主人公眼中,移民身份是一块命运强加给他的、影响他成就自我的污秽,他强烈地反抗这个试图将他吮吸进去的强大的“我们”,他以为,只要摆脱这个无所不在的身份标签,他就能实现“原始的我”――主人公“瑞典佬”棒球明星、成功企业家,还娶了美貌的新泽西小姐为妻,从而通过对生活的自我构建完成自我本质上的净化。但在他快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时遭到意外打击,弄得家庭分崩离析。是谁或是什么东西该对一个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和进行评判?美国哲学家玛丽一路易斯・毕肖普曾说:“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自我和世界之间的关系是首要的,生活就是连接和改善这种关系的一种过程。”从本质上来说,人就是一种关系的存在,如何看待自我和世界的关系可以从根本上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观。在主人公眼里,自我和外部世界是一种冲突和对立的关系,他无法遵循外部世界的现有秩序来取得自我与环境的相对和谐,而只有通过主动构建服务于自我的外部环境来降低外界对个体发展的限制与压迫。因此,他成年后的生活中,希图通过重新塑造一个自我来赢得他想要的自由。然而,外部的自由可以通过改造自我的努力加以实现,内心的自由却不能接受谎言与背叛,他追求自我的努力在带给他巨大成功的同时,也使得个人的完整性不复存在。现实是残酷的,他在追求自我认同过程中,必须付出沉重代价。同化(assimilation)也意味着普通化(ordinariness),罗斯在作品中表现的正是美国犹太人具有的边缘人对主流文化无所适从的矛盾心理,因为他们一方面不得不否定自己的传统,另一方面又下意识地限制自己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参与。在他身上,作者把“追求”与“妥协”间看似截然不同却又千丝万缕的关系作了精妙的展示,在强势的社会文化环境下所产生的心理矛盾是一种纠结状态,选择对身为移民的复杂面人为地加以剔除来追求在强势文化下对自我的认同,只能使人性陷入一种不真实的污秽当中。“瑞典佬”的悲剧也在于他未能真正面对自己,甚至不了解他自己。
如果说“瑞典佬”是为自我而向社会妥协的悲剧人物,那么多恩――小说中的又一个企图追求自我认同的角色,则更多地染上了让人反感的色彩。“瑞典佬”的天主教妻子多恩是从选美竞赛中脱颖而出的现代“灰姑娘”,她凭借自己的实力赢得如意郎君和丰厚家产,总算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然而,她并不是一个平面化的人物,她一方面渴望通过自己个人的努力实现美国式的成功,一方面,她非常在意身边人对她的看法,为了把自己塑造成现代“灰姑娘”而不遗余力。这些对被人认可的向往和她想要主宰自己生活的意识总是在她心里互相冲撞。她的行为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自我意识,而被外部力量的所谓“正当的追求”所控制。后来家庭的变故让多恩心灰意冷,使她痛恨周围的一切,包括自己美丽的容颜。多恩在家庭遭遇灾难时显露出势利天性而只身逃离。她在“瑞典佬”最困难的时刻转身投靠当地乡绅沃库特,爱上这位美国传统文化的代表,甚至不惜为其整容,以表示抛弃过去一切的决心。她希望能重温浪漫的美国梦,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精神上的退却和屈服。
小说中“瑞典佬”的女儿梅丽在越南战争的阴影里长大,美国梦早已破灭。她本出身于上层社会,梅丽的家人享有富裕、安定的生活,有豪华别墅、私人工厂。但是梅丽这一代人在成长阶段必须忍受更大的压力。越南战争渗透社会的各个方面,时刻都在左右人们生活。当时的人们内心焦虑、无所适从,即使作为少数裔的犹太人也不例外。电视上越南人自焚的画面在梅丽幼小的心灵上投下阴影,涌进她家客厅(他们平静生活)的是“火焰的光环、端坐的和尚、他栽倒前的液化”。没有了向往许久的美国田园,只有愤怒、暴力、反田园的绝望――场美国内在的狂暴。这些成长经历使得她对于生活有了另类的认知,在残酷的生活中得到“反叛的斗志”,开始重新塑造一个自我。梅丽投入积极的反战活动,她艰难地用口吃的腔调怒吼:美国空军将越南婴儿炸成碎片,把客厅变为战场,把莫里斯顿高中变为战场,将当地邮局炸掉。
从表面上看,自我身份的转变与更替是如此的简单,然而实质上,个体生命的存在与接受却是绝对的无比复杂,或者说是异常的艰难。这需要一份绝决和勇气。梅丽的人生跌宕起伏以及她对自我身份的思考说明了这个道理。难怪卡西尔说:“人被宣称为应当是不断探究他自身的存在物,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查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恰恰就在于这种审视中,存在于这种对人类生活的批判态中。”当梅丽逃离中产阶级舒适生活,投身于反战组织的活动,并由杀手转变为宗教狂热者后,她在自由宣泄对社会的愤懑时不再口吃,甚至成为能言善辩的教义宣讲者。她在逃亡生活中成了一名耆那教徒,彻底断绝与父亲所代表的美国文化的联系。“瑞典佬”和女儿重逢后才恐慌:他已真正失去她了。目睹女儿的所作所为和家庭的巨变,“瑞典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能,他这种貌似的大人物有根本的弱点,不可能真实地面对自己;他拒绝面对美国梦的破灭。他甚至觉得对正直和纯洁的追求是一种幻想。这幻想是极其可怕的,是疯狂的。在他的眼中,妥协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本性,因而是不可逃避的。真正可怕的并不是这种人性的妥协的存在,而是企图将它加以净化的追求。然而梅丽在世人看来反叛的生活其实是一种更接近本真的自由,因为她了解人生最重要的知识一人是完整的,自由的。正因为这样,她进行了一场自我构建的反叛行为:她在逃亡生活中成了一名耆那教徒,彻底断绝与父亲所代表的美国文化的联系。她甚至生活在他人眼中的卑贱污秽的下层生活圈。梅丽在他人看来的反叛生活其实是她为自己构建的一种追求。她不是对自己出身和历史的否认,不是为了创建一个更大空间的“我”,而是对原有上层生活方式的彻底颠覆,是对文明背后的诸多谎言事实认清后的反叛,是人生态度的一次主动选择。
总之,在《美国牧歌》中,罗斯以“妥协”与“反叛”作为探讨人性的双面镜,将他的笔触伸向对现代人生活的困惑和意义的思考――反叛该如何进行?妥协是否可以避免?在这两极间,人该怎样保证内心的完整?罗斯在书的结尾处无可奈何地写道:“是啊,他们的要塞被撞出了裂缝,甚至在这个安全的旧里姆洛克。既然它被打开,就无法再合拢,他们永远不能复原。是谁,或是什么东西该对一个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和进行评判?这些是我大多数作品所关心的问题。”罗斯通过他自身的理解,将一份开放的答卷呈现在读者面前,激起人们对于人的复杂性的再次反省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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