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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道(三题)(短篇小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柏昌

  我 与 狗
  
  舅舅一把我送回家,我就发现自己被父亲骗了。
  “大黑”不见了。
  院落里的洋梨树下,没有它的身影。
  “大黑呢。”我问妈。
  “大黑呢?是呢。”母亲说,她也才刚刚发现它不在了。
  于是,母亲便呼唤起来了:
  “黑儿――黑儿――”
  母亲的声音很柔软,如同呼唤我的名字:“荣儿――”
  只要一听到母亲的呼唤,“大黑”便摇着尾巴,“绅士”般迈着慢悠悠的步子,走近来。它知道,女主人惟一的差使就是找她的儿子。而大黑又总是和我在一起,当然是在它没有接到父亲的命令和差遣的时候了。于是,它便吻吻我的手。
  “妈,你有什么事呀?”大黑的意思也是让我代它回答。母亲便“啊”一声,头依旧埋在花撑上。
  这便是母亲与狗的联络方式。
  父亲的声音短促、有力,而且总是重复着两个声音:“来!”或“去!”对父亲莫名其妙的呼唤,“大黑”总是心有灵犀。它挺直尾巴、支楞着耳朵,颈毛偶尔也会竖起那么几簇,全然一幅整装待发的斗士姿态。或快步走向主人,在父亲身边站定、静候。或应声夺门而去,旋即没了踪影。对于父亲的“去”与“来”,它的理解力与执行力,都是无可挑剔的。倘是春天,它便应声去我们家的菜园。我们家的菜园瘦瘦长长、孤零零地挤在一片大田(主要用来种玉米、小麦的土地,俗称大田)中间。这儿原本是不适宜种菜的。不过父亲以自己高明的侍弄土地的本领,把它变成了村子里数一数二的园地。村里人都说,你看看那园子弄的,土细得像箩筛的一样。先前,我们家原本是有一块非常肥沃的园地的。那是租种龙口最有名的也是最大的一家地主的。后来被莫名其妙地土改出去了。在父亲的眼里,一个没有园地的人家,日子是没有办法操持的。园地是农家的钱搭裢。父亲赶集的时候,肩上就背着这样的钱搭裢。于是,一家人便为了重新得到一块园地节衣缩食,终于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9石玉米换了那块原本不是园地的园地。我的大姐上树撸榆钱(榆树的花,很甜,可以吃的),眼前一黑,便从那高高的榆树上跌落了。母亲总是不停地重说着这事,园地是你姐用命换来的。父亲架风障、草 子盖,我们家的园子总是比别人家的早绿十来天。那时,园子里的黄瓜、豆角、小葱、韭菜什么的,都油亮亮的涂抹上了诱人的绿色。特别是那刚刚顶着黄花的嫩黄瓜,几乎可以勾引得小孩子掉下几颗牙来的。这时,大黑半蹲在高高架起的瓜棚上,昂着头,眼睛很亮,俨然一个卫士般巡视、守护着那一片葱绿。时而还会“汪”一声,“汪”得雄浑有力、苍凉高亢,极富震慑意味,在菜园里荡起了绿色的漩涡。若是在秋天或夏天,它便会直奔打谷场。场园上堆满了收获的玉米、山芋、花生、黄豆或者麦子什么的。父亲很少对它说“来”的。只有在赶集卖菜的时候,才偶尔唤它同行。而且也只是在去辛店、小门口两个集时,才“来”的。辛店集有盗马贼,大黑是专门去守护我们家那条大灰驴的。小门口则是因为距离远,回来时要在夜色中穿行很漫长的一段偏僻而崎岖山路,且常常有野狼、野猪、山狸子出没。
  “我爹呢?”我又问母亲。
  “哦!狗也许跟着赶集去了。”妈说。
  “什么集?”
  我总也算不清那些集的日子。什么“三、六、九,小门口。一、四、七,辛店集。二、五、八,黄家洼。单日府(蓬莱,古名登州府),双日城(黄县城)天天大集一条龙(龙口)。”
  我问父亲去了哪个集。母亲也说不知道。
  大黑呢?还是一个解不开的迷。
  我总也摆脱不掉那种被阴谋了的感觉。
  洋梨树下空荡荡的。
  我总想痛痛快快地“哎”一声,却无论如何也“哎”不出来。
  每天和大黑总要“哎”上一次、两次的。当然,也可以不“哎”。只要一“哎”,它就会跑过来,吻吻我的手,或者贴贴我的脸。
  至于我和大黑之间的日常交流,完全是一种尽在不言中朋友式的默契。或许是因为它长我三岁的缘故,它对我的行为、动作理解得几近精确,极少失误。当我赤裸着上身、穿着短裤、手拿专门打鱼铁链的时候,它便先我三、五步,直奔家乡北面的小河。我若是拿了带网罩的长杆,它也会先我一步,直奔那片长满了杨、柳、槐、榆、楸、 桐、皂角树的林子里,去捕捉那些俯在树干上趾高气扬鸣唱着的知了。它最感兴趣的,也是随同我做这两件事。因为,它不仅可以在小河里欢乐地扑腾,而且还可以展示它那灵巧的身手。我清楚地记得,它曾经捕捉到7条鲢子、5条鲈板、11条鲇鱼。它也很挑剔,喜欢吃鱼,却绝不吃生的。它知道,鱼还是做熟了的香。我捕知了的时候,它便在草丛中寻找蚂蚱。蚂蚱用火烤了吃,也是非常香的。久了,它不仅能捉许多,而且居然也能分辨出哪些蚂蚱是可以吃的,哪些则是有毒的。每每捉到一只,它便冲我“呜”一声(声音是从喉管里发出的,嘴里含着蚂蚱)。我便扯掉蚂蚱的“衣裳”,放到小铁桶里。它在捉蚂蚱的时候,表现出了无尽伦比的灵性。在草丛、灌木丛中腾挪、扑跃,或用蹄子直接将其按在地上,或用嘴在空中将其擒获。特别是那种浑身黄绿、颈项泛着浅金色的“大油蚂蚱”,是很难逮的。那双长长的大腿一弹,便有一人多高。振翅一飞,便是数百米远。我总想逮那么一只向小伙伴们显摆显摆,却始终没有如愿。最终还是大黑帮我制造了不止一次的显摆机会。有一次,大黑居然逮了3只。真的,大黑还让我威风地从大我一岁的顺子头上夺下了“王冠”,趾高气扬地当了三年孩子王。每每和大黑结伴走在街道上,我借“黑”势,人假狗威,小伙伴都冲着我傻笑。
  大黑几乎是我童年生活的全部。
  洋梨树下的空荡愈发没有边际了。
  我坐在门槛上,看着厢房的阴影一点点浸漫过来。整个院落都被笼罩了,只有洋梨树的梢头还残存着一抹殷红。
  父亲还没有回来。
  这时,我既希望父亲带着大黑早点回来,又害怕父亲回来得太早。太早,他是勿需对狗说“来”的。
  于是,我就定定地看着洋梨树那愈来愈厚重的空落。
  朦胧中,我仿佛又感觉到了它的头帖近我的脸时那毛茸茸的柔情。
  “饥困了。吃了饭去睡吧。”是母亲在抚摸我的脸。
  我说,我一点儿也不饿。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父亲依旧没有回来。
  不过,我有一种愈来愈清晰的预感:大黑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看来,不能要了。”
  父亲从来就不会说什么废话。
  那天,也是黄昏的时分,父亲坐在门槛上,说过这样的话。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那蓬松在他头上方的辛棘的烟缕倏然散开了。脸上那深刻的皱纹也明显地抽搐了几下。
  尽管我不停地向父亲解说着,爹爹,大黑是和我闹着玩的。你看,我的手腕那牙印早就没有了。不痛不痒的。真的。爹爹。大黑跟我可好了。您忘记了吗?它还救过我的命呢。我刚刚会爬的时候,差一点爬到猪圈里。是大黑叼着小肚兜,把我“抱”回来的。那天,您还专门跑到山上逮了一大串蚂蚱,奖励大黑了呢。还有,辛店集的那个盗马贼,刚刚要解缰绳,大黑就扑上去了……我知道,您比我都爱它,早晨妈给您煎一个鸡蛋,您经常故意掉到地下一半,随后便“来”一声,给了大黑。
  不过,那仍然是父亲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天,父亲坐在堂屋的门槛上,我斜倚在厢房的门框上。伏在洋梨树下的大黑似乎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异常。我看见,它的目光始终看着父亲,眼睛里也好像汪着湿润。
  厢房的阴影似乎让空荡的院落充实了一些。
  我很后悔,实在不应该和大黑开那样的悲剧性的玩笑。我知道,大黑尽管让所有的人怕,却从来没有咬过任何一个人。它那一口尖利无比的牙齿,那双燃着火苗般的眼睛,还有高大的身躯,耸挺的耳朵,高翘的尾巴,仿佛都在告诉人们,只要它想,就随时可以把任何动物扑倒在地,撕咬个七零八落。不过,他就是那样有威而不发,如同始终悬在他人颈项上的剑,更让人害怕。我也不止一次地问它:

  “你会咬人吗?”
  “汪、汪。”它的回答是肯定的。
  那天,我终于想试一试它咬人的滋味了。
  中午,它像往常一样,卧在洋梨树下眯着眼,颤抖着甜蜜的鼾声。我悄悄地走近去,掰开它的嘴,先是伸进去两个指头,后是三个、四个、整个拳头,最后边手腕也探进去了。初时,它眯细着眼,仿佛在品味着我们之间的亲密与玩笑。后来,它不停地摇耳朵、再用舌头顶我的手,一次次向我发出警告。它愈是警告,我愈是执拗地用手指搔动它的口腔,也许是时间长了的缘故,它终于忍受不住了,嘴那么轻轻地一合,尽管立时便张开了,我的手腕上还是留下了六个清晰的牙痕和我的一声尖利的呼叫。
  于是,六个牙痕和一声尖叫,便换来了父亲的那句话和大黑的悲剧。
  父亲终于回来了。没有大黑。
  “大黑呢?大黑呢?”我扯着父亲的手。
  父亲沉默着,手却有点抖颤。
  他卸完驮子,拴好驴,走进屋里洗脸的时候,我又第三次问,父亲却操着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大嗓门:
  “你能不能闭一会儿嘴!”
  我被父亲的大嗓门吓了一跳。
  我知道,父亲再也不会跟我说狗的事了。
  于是,我就去缠母亲。母亲告诉我,你爹太痛你了,实在不能饶恕大黑,把它送人了,是你爹登州府卖菜认识的一个朋友。那可是一个好人家,也像我们家一样爱大黑。大黑好像也知道自己犯了不容饶恕的罪过,你父亲把它蒙着眼睛、装进麻袋的时候,它老老实实的,连“汪”都没“汪”一声。你父亲怕它认识回来的路,把它留在了从来没有带它去的登州府。孩子,别难受。等过了这阵子,咱们再讨换一条。咳,也别埋怨你爹。他心里也不好受。大黑走了这五、六天晚上,你爹天天夜里打梦捶,嘴里还不停嘟囔着“来”。那梦捶打得狠呢,前天夜里,差一点把我的脚趾头打折了。
  我在母亲的诉说声中进入了梦乡。
  蓦地,一声浑厚、嘹亮的狗吠响起来了。
  多么熟悉的声音呀!父亲、母亲和我,几乎不约而同地醒了。我们好像也几乎是异口不同声向大黑发出了自己的呼唤:“来!”“咳!”“黑儿――”我还在揉眼睛的时候,父亲便踏拉着鞋去为大黑开门去了。母亲则默默地灶台那儿拾掇,为它准备接风晚餐。回到家里的大黑,一会儿用身子贴贴父亲,一会儿用柔软的舌头吻吻我的手腕,一会儿冲着母亲摇摇尾巴。
  它的饭盆里有半个黄色的玉米饼、红色高粱面粥,还有一小块白色的发面饼。
  “鱼呢?”
  两条小咸鱼是母亲为父亲明天赶集准备的。
  母亲不大情愿地捡了一条给大黑。
  “两条全给它吧。”父亲说。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大黑怎么会走过那陌生的50多里路最终找到了家的呢。
  父亲说,大灰驴一路上叫了三次。我也纳闷,向来不叫的哑巴驴突然就叫起来了。原来,它是在叫大黑呢。
  大黑又回来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与欢乐。
  惟一不同的是,我和大黑之间又多了一次见面礼――它总要吻吻我的手腕。
  一年后,合作化了。父亲也就不用侍候园子,也不用起早贪黑地去赶集了。清闲下来的父亲,精神却大不如前了。“人活一口气。”这是父亲经常愿说的话。气一不顺,父亲便活得日见艰难了。父亲先是感到胸闷、再是腿浮肿,那肿渐渐向上移,一直移到胸口。本来就很少说话的他,显得愈发沉默了,也极少走出家门。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到我们家的园地那儿默默蹲一会儿。
  每次出去,大黑总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父亲个子很高,走路显得晃摇得愈发厉害。“踢踏、踢踏”,脚步蹒跚而沉重。
  园地在合作社的统一规划下,又变成了大田。青葱的玉米连成了一片。
  哪儿是我们家的园地,业已很难辨识了。不过,父亲好像很难忘记。我们家园地的那15行玉米苗又黑又亮,显然比其他的高出半截。大黑的毛也好像长了许多。乍蓬着。连尾巴也沉重的耷拉着,怎么也翘不起来了似的。
  父亲蹲在田头,白色的烟缕在他灰白的头发上缭绕。
  大黑歪着头,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主人。
  不久,父亲便去世了。
  父亲去世前,留下了惟一的遗言就是:
  “把我埋到青石沟那儿吧。”
  我们家的祖坟本来是在庙后的。父亲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一生行事几乎都是遵从古训。至于父亲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都不明白。
  “那儿高。正好可以看见那片园地。”母亲说。
  是的,青石沟那儿确实很高,不仅可以看到我们家的园地,也可以俯视庙后、东南崖、南泊。有一天黄昏时分,父亲还特意领着我把我们家的地转了一遍,告诉,每一块地多大、怎么节省着买下的,适合种什么。他希望我记住。
  也不知道父亲死后第二天,大黑忽然不见了。
  我找遍了整个村落,还有我们曾经常去的小河和那片小树林。
  到处没有它的踪影。
  当我们坟上为父亲烧“五七”的时候,居然又看见了它。它静静地躺在坟旁的一个土坑里。
  坑不深,大概是它自己挖的。
  “哎!”
  尽管我在一声声呼唤,它却永远也不会“汪”了。
  
  你 的 狗
  
  我拿着两块山芋到小河边上找你的时候,发现你的眼睛很亮。
  于是,我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预感,也许你终于做出了一个新的决定,尽管我还不知道,那让你眼睛发亮的决定究竟是什么。
  天近黄昏了。夕辉把西边的天空渲染得一片殷红。一条血色小河在黛色的山峦上汩汩流淌。不远处,黄城集炼铁的小高炉那一耸一耸的火光,在暮色中的溪水里一跳一跳的。你和俯在你身边的黑狗“虎子”的影子忽明忽暗。
  我看见,你的身边还多了一个小小的包裹。
  “思吧岁吧。”你又说了许多年不曾说过的俄语“谢谢”。记得的,小时,你教过我的。
  我知道,自从你父亲死了以后,你只会对我偶尔说一句简单的俄语,像“好”、“你到哪儿去”什么的。你告诉我,在海参威的时候,你有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山东基诺夫”,意思是山东中国人。3岁随父亲回国后,你便有了一个真正的中国名字:“顺子”。父亲为你起这个名字,也是希望自己的日子从此一帆风顺。不过,你们的日子从来不曾顺过。
  你父亲16岁的时候便藏在一艘俄罗斯的商船上从烟台偷渡到了海参威。在码头上扛了十年的“大个儿”,直到累得腰椎都有点滑移了,才用自己积攒的钱开了一家专门卖伏特加的小酒店。抗战胜利后,他带着你回国了(你那俄罗斯母亲前一年去世了,患的肺结核)。父亲把一生的积蓄兑换成了6个金条。回来后,便用那6个小金条变换成了一个村落里最好的五间房子,还有12亩7分6厘地。
  我把两块还有点热乎的山芋递给你。我在放学回来的时候,你在我家的门前徘徊。就是为了等待我,向我讨要这么两块山芋。
  你一接过去,马上掰开一块塞给狗。虎子看着你,没有去咬。直到你先吃了剩下的半块,它才咬住了。
  “虎子总是这样。”你说。
  朦胧的暮色中,我看见狗的额上多了一块白。
  “它怎么了?”我知道,额头上的白布显然不是为了装点。
  “我真后悔。我就不应该对虎子说那样的话。”你说。
  随后,你告诉我,昨天,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了。我们都很饿。我确实不知道怎么活下去了。就对虎子说,怎么办?第二天一早,虎子就不见了。不过,我知道,它肯定去了青石洞。你知道的。那个青石洞曾经保过虎子的命。也就在两年前,村子里爆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所有的狗无一例外地都被放到村办大食堂的案板上。初时,偶尔还有人问过你:“黑顺,你的狗呢?”你父亲是黑地主,你的名字也沾上了“黑”光。“是呢,俺的狗呢?”虎子比你的命都重要,无论如何你也不会说出青石洞的秘密的。半年后,你的狗成了幸存者,又在村落里出现了。那时,大家觉得狗打不打是无关紧要的事了。中国的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热闹了一阵子,便冷了。冷了之后便忽然会觉得那热也没有什么意思。没有狗吠的村落也实在太寂寞了。于是,虎子的突然出现,反而增了些许情趣。至于它为什么要去青石洞,我却不知道。直到我走进洞里,看见它头上血流不止、奄奄一息地躺在那儿的时候,我才明白了。

  “我实在不应该说那样的话。”
  “它告诉我,它想死。”洞口的岩壁上留着一块殷红的血斑。我赶紧跑到山坡上挖了一小把青刺菜,揉烂了,糊在它的伤口上。我扯破衣服为它包扎的时候,它居然把头甩来甩去的,一边向我耳边吹气。我知道,它是在告诉我,它死后,希望我吃几天饱饭。虎子,你怎么能这样想呢?你难道不知道,你一旦死了,我还怎么活呢?
  在别人听来,你的话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过,我相信。因为,你与虎子之间的感情,我知道。你懂狗语,尤其是虎子的声音,我也知道。
  你把虎子训练出了一身超常的本领。
  虎子是我们家大黑的孙女。它是鼻涕家的“老吆”和大本儿家的“大黄”的合作生下来的。而老吆是大黑的儿子。论辈份,我本应该叫顺子爷的。有一次,顺子对我说:
  “虎子是你们家大黑的孙子,咱们扯平了。”
  就这样,我一直喊“顺子哥”。
  虎子确实是青出于蓝,也用自己的非凡本领证明了“一代确实比一代强”。它不仅具备大黑的全部本领,而且更灵性、更机敏。攀树、泅水、翻越篱笆,越野赛跑,在我们举办的众多赛事中,虎子尽领风骚、独占鳌头。无论是做什么高难动作,虎子好像总是无师自通。不过,虎子真正展示一身超凡绝技、让所有人大开眼界的表演,还是在三年前的那次鸡爪山三月三庙会上。
  传说从鸡爪山的山洞里曾经飞出过一只金鸡。为了祭祀、纪念金鸡,每年的三月三日,都要在山前举办盛况空前的庙会。那天商贾云集,人潮涌动。农家粮、菜、水果、山珍、野味、水产,一应俱全。还有点心、烟酒糖茶,家具,炸油条、蒸包子、山东大卤面,热气腾腾,还有叮当作响的铁匠炉,滋滋切割驴蹄、马蹄的镶蹄铁的。当然还要搭上那么三、四个临时舞台,几个有实力的票子唱起了真正的对台戏。这儿吕剧“王定保借当”,那儿是京剧“武松打店”,还有评剧“鞭打芦花”。谁家的台前人多,就是优胜者。不过,优胜也是白优胜,只是为了那么一句话:“三月三的演出中,我们村的观众最多。”当然,也很难形成定论。还有河北吴桥玩猴、演杂耍的。如此繁多的摊点,熙熙攘攘的人群,摆放、排列、鱼贯行进,却始终井然有序,尽管那时还不曾时兴穿制服的维持秩序的市场管理者。一种大家共同认定、自觉遵守的约定俗成,是最好的秩序。
  那天,你突发奇想,凑到了吴桥耍猴人的摊前。他对虎子嘟嚷了几句什么后,虎子便挤进了那个人群围就的圆场子。小猴刚刚窜过火圈,虎子也一跃而过。小猴刚刚放下骑的车子,虎子便一跃而上,骑着飞速转了三圈。耍猴人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了个“3”,问小猴:
  “几?”
  小猴还在愣神的时候,虎子便抢先回答了:
  “汪、汪、汪!”
  耍猴人只好双手抱拳胸前:
  “哪方大师,请给小弟留下点面子。”
  你打了声口哨,虎子便冲出圈外,随你去了。
  在耍猴人的眼里,那个眼窝深陷、湛蓝眼球的少年,无疑于天外来客。
  在那次庙会上,你创造了一个神话。
  天,愈发黑了,黑得一片幽静。溪流吟唱更加清亮了。
  你说:“我想走了。”
  “到哪儿呢?”
  “不知道。”
  “行吗?”
  “我比爸爸小半岁。不过,我和狗加起来,就比他大三岁了。”
  你记着父亲的故事,那个你对我重复了许多遍的故事。
  “还回来吗?”
  “不知道。”
  你也许不会回来了。我想。
  这个小小的山村留给你的记忆,都是痛苦。你父亲满心希望地回故乡,那片一生都梦牵魂绕的土地,渴望过上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买地、造房,可刚刚买来的土地上玉米苗还不到一尺高的时候,便变成人家的了。留给你和父亲的,全是罪过。这个佃农占70%的小山村,实在完不成土改工作队的指标,于是,你父亲便被指标进去了。你父亲是一个不怕吃苦的人,生活上的任何苦难都不算什么。惟一不能忍受的是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在那宣布他为地主的当天夜里,他便舍你而去、投井自杀了。那口井也是被废弃的井,村里人都说:你父亲仁义,连死都不遭践村里人的生活。
  父亲死的时候,你才四岁。在许多善良的人们关照下,你还是活下来了。11岁的时候,你便开始挣工分养活自己了。
  你很少说话。你的话全留与自己的虎子了。
  “达思维达呢呀。”
  你说,你该走了。
  我说,我再回家偷两块山芋给你吧。
  你说,两块已经很多了。
  于是,你又用俄语对我说了声“再见”,卷起裤管,走进溪水里。
  我一直站在小河边上,听着哗哗啦啦水声的沉寂,你和虎子的身影融入了对岸黑幽幽的护河林带。
  从此,你和你的虎子便从小山村里消失了。
  你去了哪儿?我不知道。村里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12年以后,我突然收到从家乡转来的一个包裹。是从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寄来的。里面装着一个镜框,镶着你和虎子的合影。你穿了西装,很精神。镜框是镀了金的。两侧还镶了两块小山芋,也是金子打制的。
  
  他们的狗
  
  朝阳门内有这样一片刚刚落成的居民小区。
  在一片拥挤的楼群间,一棵苍老的榆树孤独地站在那儿。树干有一抱粗,皱裂的皮七纵八横。硕大的树冠间,有一个挺粗的树杈已经枯干了。皮被多年的风雨剥蚀得非常干净,在一片郁郁葱葱的绿叶间仿佛一只丰腴的手臂,在指点着,诉说着。
  树下是一片刚刚铺就的草坪。
  于是,这儿便成了小区居民清晨遛狗的地方。
  她和她的棕色哈士奇公狗,总是第一个来到老榆树下。
  狗在草坪蹿跳嬉戏。她则在重新检点自己睡衣的扣袢。不知为什么,第二、三颗,她几乎总是系错。有时,会让她尴尬闪露出略嫌臃肿的小腹和那个深陷的肚脐。她不得不背过身去,对着那幢楼的墙壁重新调整扣袢的次序。不过,她好像习惯了,毕竟是一个年近50的女人了,人生的一切无非是过眼云烟罢了。
  不过,她总是第一个出现在草坪上的女主人。打从有了哈士奇之后,她便是第一了。因为只有第一,小区的遛狗人才能够无可争议地认定,自己是哈士奇的主人。丈夫刚刚把哈士奇作为礼物送给她的时候,她便把叫早的晨钟定了时,决心当第一了。时间久了,勿需闹钟叫早,第一也就非她莫属了。
  从一定意义上说,狗是一种背景,一种标志,一种象征,一种身份,一种价值,一种……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
  在这个以回迁住户为主的小区里,哈士奇显然是凤毛麟角。
  她从无数艳羡的目光里,享受着那一份骄傲与自豪。渐渐地,她也有了这样一种自我认定:我本人不就是哈士奇么。
  在一群乱七八糟的劣等狗里,哈士奇独享风流。
  一天早晨,一只金毛寻回犬突兀地并领先于哈士奇出现在草坪上,哈士奇的风流好像一下子被夺走了大半。
  它的男主人那一头灿烂的白发,亦如寻回犬的一身金毛一样,洋溢着迷人的风采。
  或许是物以类聚吧。两只名犬一见如故。
  它们在一起嬉戏玩耍。先是相互嗅、闻,再身体贴近、磨蹭,后双双搂抱、滚倒。而金毛寻回犬恰恰又是一只母狗,更加增添了相互间的吸引力。于是,那种戏耍便没有一点厌倦了。倘偶有一只杂种公犬试图染指金毛的话,哈士奇便怒毛冲冠,“汪”地一声断喝,那声威不亚于赵云喝断长坂桥的声威,于是群狗纷纷退避三舍。直到所有的狗都不敢出现在草坪上。
  草坪成了它们的天地。
  看着两只狗在草坪上戏耍,她笑了。
  他也笑了。
  “我那狗从来什么狗都不敢碰。”他说。
  “我那狗从来就不沾别的狗。”她说。
  “它们玩得挺高兴。”他说。
  “是呢。挺高兴。”
  于是,他们都笑眯眯地看着草坪上的两只狗。
  “您刚搬来?”她问。
  “两边住住。新鲜。”
  他告诉她,万国城那边还有一套房子。
  “您呢?”他问。
  “富力城那边,我住不惯。”她说。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只做了简单的交流。
  
  第二天,两只名犬几乎同时出现在草坪上。
  她又开始启用定时闹钟了。今天提前了10分钟。
  她还是想当第一。
  两只狗一见面就拥抱在一起。在草坪尽情地滚动着。
  一只狗刚刚踏上草坪,哈士奇“汪”一声,凶猛地扑了过去。
  金毛也紧随其后,“汪”地扑了过去。
  那只劣等狗自惭形秽地退去了。
  “真不好意思。”他说。
  “是呢。它们也太霸道了。”她说。
  两只狗厮缠着。忽而结伴奔跑,忽而腾跃,忽而仆倒。忽而绕着老榆树转圈。忽而哈士奇伏卧,任金毛跳跃而过。忽而金毛躺倒,任凭哈士奇抚弄。它们不断翻新着花样,玩得情趣盎然。
  “它们一下子便熟悉了。”他说。
  “是呢。它们成了朋友。”她说。
  他们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两只狗,彼此偶尔相视一笑。话依旧不多。
  
  第三天,她又把定时闹钟向前拨了15分钟。
  天还朦胧着残存的夜色。
  她换了一套名牌睡衣。昨天刚刚从赛特买的。同时,还买了许多安利的化妆品。一下子花掉了3个月退养金。不过,丈夫每月都会回家一次,卧室的床头柜上也总是整整齐齐地放着3000元钱。不过,丈夫回来的时间一般都在夜深时分。据丈夫说,每每回家,他都要爱恋地吻吻熟睡中的妻子。不过,她却照例把那湿漉漉的有点凉的吻当成哈士奇的了,便呢喃着“睡吧睡吧。别闹。宝贝。”于是便把那个毛茸茸的东西搂得更紧了。第二天一早,当她出去遛狗的时候,另一个房间正散发着轻微的鼾声。丈夫也总是让她随便穿点什么名牌、美美容什么的。丈夫在顺义、还是大兴(她无论如何也记不住到底在什么地方)开了个挺大的歌舞厅,花钱不用算计。不过,她没有花,而是在银行里专门开了个户头,存进去了。大概也有20多万了。
  她本认为,今天哈士奇肯定是第一了。不过,当她来到草坪的时候,朦胧的夜色中,传来了金毛一声温柔的“汪”。它在呼唤自己的朋友哈士奇。
  他的目光在她那名牌睡衣上停留了片刻。
  他是一个非常注重仪表的人。遛狗时也一丝不苟地着一身西装,系着领带。三天换了三件衬衣。
  今天,他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衬衣,把他那一头灿烂的白发辉映得愈发灿烂了。
  两只狗永远不知厌倦地厮缠着、咕哝着,说着只有它们才能理解、意会的情话。
  它们别出心裁地站立着拥抱在一起,在草坪上缓缓地移动着,仿佛一对配合默契的舞伴。
  “带上数码相机就好了。多漂亮的造型。”他说。
  “它们真聪明。”她说。
  他们觉得两只狗相互启发,都变得比先前聪明了。
  “朝外有家麦乐迪,环境挺好的。”他说。
  “是么?”她说。
  
  第四天,她索性把闹钟再向前定了半个小时。
  凌晨,闹钟还没吵,哈士奇却醒了,把她的半边脸吻得湿漉漉的。
  她一看,比定时还提前一刻钟呢。
  夜色黑得正浓。
  哈士奇在房间里蹿来跳去,还不停地抓弄着屋门,急着要破门而出。
  它好像听到了一声神秘的呼唤。焦躁得一刻也忍耐不住了。
  她匆匆地向身上喷了一点夜巴黎。第一次用香水,她自己都有点陌生得似乎辨认不出自己的气味了。
  一到草坪,两只狗便亲密地“汪”在了一起。它们先是厮缠在一起滚动了一会儿,然后便像先前一样,站立着跳了一支舞。舞一结束,金毛好像疲倦了,前腿俯在地上,后腿支撑着,身体前倾。哈士奇猛然上去,压在了金毛的身上。
  “嘿!宝贝!”她尖叫了一声,试图制止它。
  “没关系的。随它们吧。”他说。
  沉沉的夜色中,两只狗在草坪上悉索作响。很久。
  哈士奇显然已经听到了主人的喝斥。待一切都成为往事的时候,它开始寻找自己的主人,渴望得到她的原谅。
  草坪边,榆树下,竟然没了主人的身影。金毛的主人也不在。
  于是,两只狗同时“汪”起来。
  在一片浓重而沉寂的夜色中,它们“汪”得异常汹涌。
  
  后来,两只狗经常出现在相邻的阳台上。他们才发现,原来他们是同住一幢楼、共用一堵隔壁墙的邻居。只不过,她住一门,他住二门。他们也偶尔会同时出现在阳台上,相视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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