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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过春节有哪些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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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人们忙碌了一年,就盼望着这几天痛痛快快休假,辞旧迎新、亲人团聚。所以,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春节放假”依然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期盼,因为它代表着团圆、平安、吉祥、幸福。在我国古代,政府是怎样规定春节假期的呢?
  官员初一必须给皇上拜年
  唐朝时期,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元正(春节)、冬至,各给假七日。”相当于今天的黄金周,但它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即大年初一前后各放二天假。唐德宗李括在位时,还颁布过一个奇特的春节休假政策:单号上朝,双号休假:但官员并不能享受完整假期,大年初一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上朝给皇帝拜年,退朝后再跟家人团圆;春节期间地方官必须在衙门值班,家人只能来单位过年。诗人韦应物诗《元日寄诸弟》:一从守兹郡,两鬓生素发。新正加我年,故岁去超忽……日月昧还期,念君何时歇。抒发自己为官后,新年不能回家团圆,在冷清的衙门对家人的思念之情。
  宋朝春节叫元旦,也是大年初一前后各放假3天,共7天:加之元宵节放假7天,共有半个月;宋太祖的父亲腊月初七祭日,放假3天:宋仁宗母亲腊月初十生日,又放假3天。加上冬至、天庆节各放假7天,一个超长春节假诞生了。但首都官员初一不得休假,除夕守岁后,第二天凌晨穿戴整齐前往皇宫,参加“正旦大朝會”,给皇帝拜年;辽、高丽、西夏、于闻、回纥等地外交官也得大年初一前来献礼;宋朝地方公务员,还有特殊假期福利:腊月二十“封印”,回家省亲过年,来年正月二十回衙门“开印”办公。
  明清时期,公务员春节休的是“黄金月”,尤其是清朝,冬至、元旦、元宵节三个节假日加上封印休长假,前后有约一个月时间。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
  民国曾不让过春节
  到了民国时期,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公历,废除农历,春节不放假。除夕、大年初一,政府机构正常上班,公务员若被发现不在岗,就有可能要下岗。为雷厉风行地贯彻这一命令,民国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制裁和处罚。后来因为受到社会各界的反对,南京国民政府才停止强制废除农历,除公务机关外,对于旧历春节的民间习俗不得过于干涉。从此,中国民间又开始名正言顺地放假过农历春节了。
  鞭炮燃放有规矩
  自从咱中国人用黑火药和纸发明了鞭炮,放各色各样的鞭炮就成了年俗之一。
  放鞭炮好还是不好7这是各说各有理的事情,咱不跟着讲究了。只说放鞭炮有什么实际的危险:首先是污染空气,然后是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尤其是在古代,那时候的建筑多为木制,极易被鞭炮引燃。那么古人是如何在过年的时候做防火工作的呢?
  首先是鞭炮本身不能有危险性,爆破威力太大的在城门守卫那里都通不过。再有码头、桥头、路口的检查人员,都会将有危险性的鞭炮拦在城外。
  再是集中燃放,规定燃放地点。因为建筑多为木制,而且街路狭窄,所以古人对燃放大型鞭炮有严格的时间、地点界定,一般都是在重大节日。
  即使有这些规定,因燃放鞭炮造成的重大火灾还是不绝史书,开封、成都、太原的老城都有这类火灾纪录。而因鞭炮造成火灾最惨重的教训,是明朝正德、嘉靖年间,太监在宫里放烟火引起火灾,烧毁了数间大殿和多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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