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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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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活得舒不舒服,只有他自己知道,正如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说到舒服,大家可能脑海中立马会涌现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陶渊明的舒服。陶潜觉得“采菊”舒服,林则徐就不一定认同。林则徐可能觉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才是真舒服,即使因此被发配伊犁,那也是“求仁得仁,又何怨”。
  舒服是什么样子?真不好说。有人觉得喝酒聊天舒服,有人觉得听音乐舒服,有人觉得“各人自扫门前雪”舒服,但也有人觉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舒服。言人人殊,那这文章怎么写下去?我觉得,在尊重个性差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提炼出几点共性的东西,供大家参考?
  既然人生境界是有层次的,那舒服的样子,也是有层次的。猪吃了睡,睡了吃,目的只是长膘,那只是猪的舒服,我们作为万物之灵,自然不能等同于猪的层次。那么,怎么样才能做到高层次的舒服呢?杨朱为我,拔一毛利天下不为也,杨朱也的确舒坦,只获得,不付出,但这种舒服,毕竟有点自私自利;墨子为人,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也。这是墨子的舒服,这舒服的层次就很高,因为不仅自己舒服了,也让别人舒服了。这不是伟大的境界是什么?
  由此可见,舒服有层次的高低之分。而人之为人,不仅要想到自己舒服,也要考虑到他人,所以,这舒服的样子,应该就包含利己,同时也要利人,至少是不损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很好,但太苛刻,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利己兼利人,这就需要心里为他人留一个位置。譬如,你坐在公交车上舒服自在,而站着的老人却摇摇欲坠。这时就应该把座位让出来,自己站着。自己站着,是变舒服为不舒服,但看到老人坐得安稳,这肉体的不舒服换来精神上的愉悦,不舒服又变为舒服,精神上的满足和自我欣赏,觉得自己还是个好人,真舒服。
  所以我说,舒服是一种个人感受,但也不全是个人的,与他人,与社会,还是紧密相连的。只求个体的舒服,而忽略了他人和社会,这个体的舒服,就是大家都不舒服的根源,你这个只求个体舒服的人,必然成为众矢之的。到那时,想求舒服而不得。比方说,你闯红灯,对个人说,节省了等待的时间,舒服了。但对广大司机而言,你的舒服简直是他们的梦魇。万一出了事,司机无端要承担责任,这对司机不公平。
  自然,在不损人的前提下,在道德与法律的限度内,求舒服的方式可以多样。有人求舒服,吸毒,这违法,自然要禁止;有人求舒服,同性恋,法律管不到,但在中国社会的土壤中,总是与道德、伦理不相吻合,这样的舒服还是不提倡的好。除了这些外,在道德与法律的限度内,求舒服,就不妨百花齊放。有人觉得登山舒服,就去登山;有人觉得散步舒服,就去散步。像我,既不登山,散步也不多,觉得还是坐在家里读书舒服。只是有时静极思动,也自驾游。强行规定哪一种舒服,哪一种不舒服,像过去,规定唱革命歌曲舒服,唱流行小调就是靡靡之音,不舒服,这就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太宽了。
  总之,舒服是自己的事,他人无权干涉。但同时,也要兼顾他人和社会,兼顾道德和法律。你舒服了,同时不妨碍别人舒服,这样的舒服,是值得提倡的。而你用你的不舒服,换来他人和社会的舒服,最后你在他人和社会的舒服中感到自己的价值得到实现,自己获得更大的舒服。这,不仅值得提倡,简直要歌颂了。
  (编辑/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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