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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从10月1日起,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将在全国施行。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增强了指挥的实用性,提高了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利于树立交通警察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
  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由原来的11种减少到8种:即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将很少用的重复的两种停车信号、两种直行信号分别合并成一种停车信号、一种直行信号,取消“左大转弯信号”,保留了使用频率高、交通参与者熟悉并了解的手势信号。
  
  新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简化了“直行信号”、“左转辅助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减速慢行信号”中交通警察的头部动作,简化了原“前车避让后车信号”的动作,并将其修改为“变道信号”,使手势信号更加简洁明了,提高指挥效能。
  施行新修订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还对使用指挥棒指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交通警察在夜间及雨、雪、雾等光线较暗或者照明条件较差等天气条件下执勤时,可以用右手持指挥棒按照手势信号指挥交通,明确了指挥棒指挥交通的法律效能。
  
  8种手势信号具体为:
  (一)停止信号: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
  (二)直行信号: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摆动,准许右方直行的车辆通行。
  
  (三)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准许车辆左转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掉头。
  (四)左转弯待转信号: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准许左方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沿左转弯行驶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转弯信号。
  (五)右转弯信号: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与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摆动,手掌向左,准许右方的车辆右转弯。
  (六)变道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
  (七)减速慢行信号: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车辆应当减速慢行。
  
  (八)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靠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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