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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用 点石成金的神奇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 瑜

  伊索寓言中有则《公鸡和宝石》的故事:说有只公鸡在扒地,要给自己和母鸡寻找食物吃,不料却扒出了一颗宝石。它对宝石说道如果不是我找到你而是有人找到了你,就会把你捧为宝贝,但是我找到你却一点用处都没有,哪怕得到全世界的宝石,都不如我得到一粒麦子。
  我们可能会笑话这只公鸡的愚笨,但笑话别人就是笑话自己。同理延伸,知识产权就是宝石,一般的企业都有机会得到,但如果不能充分运用,那么其价值就确实不如一粒稻谷,相反如果运用得当,便可达到点石成金的效果,从而为权利人带来滚滚财源。那只公鸡并不愚笨,只是还需要转换思维方式,用更灵活、更高效的办法达到终极目标。
  
  知识产权运用,曾经是种救命稻草
  
  知识产权运用在我国以前一直不受重视,直到去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后,关干对知识产权的运用问题才真正进入我们的视野。以前一提到知识产权运用,我们看到多数观点都是抱怨我国的企业忽略知识产权,以致在这方面处处受制,或是忧心忡忡地认为国外企业已经在很多领域跑马圈地用知识产权抢占了技术发展的至高地,人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了几百年,而我们只有几十年,因此我们在知识产权方面当然是很落后的。其实并不然,尽管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但是国外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也只是在近些年才受到重视,即便是世界顶级的跨国公司也不过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行尝试,而且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开始实在是迫不得已之举。
  IBM公司每年从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高达十多亿美元,着实令我们羡慕,但其实他们也是在1990年才将专利许可战略作为扭亏为盈战略的一部分开始尝试的。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的专利许可费收入至今累计已达令人咋舌的40亿美元,目前每年的许可费收入在8亿美元左右。1999年5月,德州仪器公司又签署了一项半导体专利使用许可协议,这笔交易使该公司在未来10年内总共将获得10亿美元的许可费净收入。然而就在十多年前,德州仪器公司则面临破产的边缘,为使公司免于破产才被迫开始从事专利许可交易。不料由此一发不可收拾仅1992年公司因经营专利许可证就盈利3.91亿美元,比其当年经营其他业务的总收入2.74亿美元高出43%。另一个例子,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在1990年大规模实施经营专利许可证业务,从而避免了破产的命运。而在此之前,事实上该公司所有宣布破产的文件都已经签署了。毫无疑问,专利为公司赢得了时间,使其得以完成重组进程,之后很长一段时期,该公司3/4的利润还是来自经营专利许可证。
  从历史来看,绝大多数的企业在面临困境时,通常更习惯于用有竞争力的资产来扭转局面,而往往忽略挖掘自有专利资产的潜在价值,而意外碰上专利权的金矿时,多数凭的也只是运气――无意中抓住了根救命稻草而已。
  
  知识产权运用,神奇的点石成金术
  
  1950年,我国科学家吴仲华创立叶轮机械三元流动通用理论,得到了国际学术、工程技术界的一致认可,称其为“吴氏通用理论”。英国利用该理论发明了喷气涡轮发动机,转而向我国转让了此项技术,邓小平同志为此曾感谢英国对中国的支持,结果英国科学家却向中国致敬。后来邓小平同志回国找这个人时,却发现还在五七干校养猪。如果那时我们能重视知识产权,中国在航空发动机方面应该会更早就有一席之地。
  1958年,上海邮电一所提出了蜂窝无线通讯理论,就是现在手机通讯技术基础的基础,但是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当我们和美国高通公司购买cDMA技术时,高通公司要求每部手机支付高达8000元人民币的专利使用费。尽管我国最早创立了原理,但是喷气涡轮发动机的技术并不属于我们,尽管我国最早提出了蜂窝无线通讯,但是手机对于我们还是属于舶来品。知识产权如果不运用就不能发挥其价值,而发现它的人就无异于那只发现宝石的公鸡――轻易将宝石抛弃。
  过去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讲到成功的典范都是外国公司的,失败的案例都是中国的,事实并非如此,国外忽略知识产权运用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当苹果公司被起诉IPOD产品侵犯了某公司专利权时,苹果找来个老先生,说这是他们曾经的员工,该技术是他发明的。这个技术曾让苹果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但发明家本人呢,由于不会运用,始终穷困潦倒,连苹果公司送给他的IOPD坏了都没有钱修理。另一个例子,卡拉OK是日本人发明的,其发明者也没有注意知识产权的运用,以致失去了成为亿万富翁的机会。
  其实中国人或中国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运用大获其利的案例并不少。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来潮,全球富豪的财富纷纷大跳水,而中国却有个人异军突起,个人财富高达一百多亿,那就是美特斯邦威的老总周建成。周建成是知识产权运用的顶级高手,仅仅依靠一个商标,以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虚拟经营模式,竟打造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还有一个人,一个没有受过太多教育的江苏人李文清,在穷困潦倒、年过半百时开始创业,他从一件失效的专利中挖掘出新专利技术,并且将这些比较简单的专利打包成几个地方的标准,从此将工厂开到全国各地,却不用投资一分钱,而是直接以其技术入股取得30%的股权――不再需要亲自参与生产,不用担心销售,坐享公司30%分红,真是知识产权运用的成功典范。清华同方曾扶助一个即将解散的课题组,并对其技术投资少量钱进行孵化结果如今该公司产品已经卖到80多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高达70%,年赢利高达几个亿,这就是同方威视公司。
  美特斯邦威的老总周建成仅仅依靠运用一个商标就将个人资产做到一百多个亿,而李文清仅靠十来个简单的专利打造的标准,便可以向各地的合作者收取30%的权利“租金”,清华同方公司以比较微小的投资,通过对技术的孵化,短时间内造就了年赢利几个亿的公司,知识产权运用点石成金的神奇力量的确可见一斑。
  
  知识产权运用,如何将权利变为利益
  
  知识产权仅从法律上看是一项权利,大部分知识产权的权利获得都需要支付费用,而且维持该权利还要不断交钱,因此如果不能妥善运用对于权利人而言反倒多了一项财务负担,似乎实在不是什么好的权利。另一方面,只要能够将知识产权运用得当,就势必会为权利人带来滚滚财源。如何运用有很多的方式,下面简单介绍几种与资本相关的知识产权运用方式:
  
  (一)如何用知识产权入姿
  1998年,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邓中翰以两个专利入股占35%的股权,从此开了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入股的先河。简而言之,以知识产权入资就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一种形式,今年4月30日国资委发布的《关

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资本化运作。知识产权资本化,即将知识产权直接变为成立公司时的出资,对于那些想创业的技术人员而言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因为这样一来减轻了他们现金出资的压力,大大降低了成立公司的门槛。想想如果邓中翰当时不是以专利入股,而是将专利卖掉,也许最多只能卖到百万以上的价格,但是当中星微上市以后,当初的两个专利折成的股份却是以亿美元为单位来计算了。邓中翰的专利经过资本化增值至少几百倍。资本化后的知识产权其价值远高于将知识产权简单出售的价格,这是知识产权资本化巨大魅力所在。
  虽说谈到知识产权资本化人们会觉得多少有些新鲜,但其实我国法律很早以前就有相关规定。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各自的实施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均规定可以用“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涵盖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的内容。《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我国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从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到直接表述为知识产权,认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法律规定其实已经存在了几十年。
  以知识产权入资的比例以前规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2005年《公司法》修改后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实际已经将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提高到注册资本的70%。在实践中各地还有自己的一些规定,比如在2005年公司法修改前,北京中关村科技园的九个小园区关于知识产权入资都有自己不同的规定,就入资比例而言从50%到100%都有。对于是否就入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规定也不一致,有的规定知识产权如果作价在100万元以内的,只要股东之间认可就可以,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评估。另外,各地方对知识产权人资政策也并不一致,在准备以知识产权入资成立公司前,应当咨询当地工商注册部门,以当地的政策规定为准。
  
  (二)如何用知识产权获得贷款
  可口可乐的老总说可口可乐厂房即使被毁掉,他马上可以重新建起新厂,这是因为他可以用”可口可乐”这个商标进行质押获得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国外特别是欧美一些国家已经很普遍,但我国银行业未能表现出相应的热情。“秦池”商标评估价值曾经高达几十亿,但是该企业却被一个只有几百万的欠款案打击得从此一蹶不振,拥有几十亿元的无形资产却不能获得贷款以解燃眉之急,抱着金饭碗还讨不来饭吃。
  我国政府已经积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以推动用知识产权融资问题。2006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牵头在湖南湘潭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有意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挥更大的作用。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意见》中提出试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007年7月,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从此企业可以通过品牌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抵押而从银行获得贷款了。2007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提出,知识产权许可费可以作为应收帐款。
  各地方也在积极寻求有益的解决之道。2006年10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率先推出“展业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2007年6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交通银行签署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框架协议,设置了总额为20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到目前为止总共为37家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发放贷款总额达到了4.02亿元。2009年5月6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北京银行在北京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议》,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由北京银行拿出50亿元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专项资金。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仅是北京市一个地方在积极推动 其它地方进行的努力我们也可以看到报道。比如《中国知识产权报》2006年9月15日报道说《“桐君阁”抵押借贷2580万元》:9月12日,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抵押方式为其控股企业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担保贷款2580万元,该公司用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桐君阁”知识产权质押给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而江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以其商标质押在九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取得2000万元的贷款。
  
  (三)知识产权如何证券化
  知识经济推动金融创新,不同的时代潮流推动了西方发达国家相应的金融创新活动。如1960年,信用卡的使用开启了信用卡应收账款的证券化。1981年,按揭贷款催生了房屋贷款证券化。1992年,陶氏化学公司以知识产权为支撑获得贷款,开创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先河。1997年1月,美国摇滚歌星大卫・波威通过在美国金融市场出售其演艺生涯中创作的300首歌曲的出版权和录制权,获得了5500万美元。该笔融资被穆迪公司评为“3A”级,所发行的票据为期15年,平均期限约为10年,利率为固定的7.9%,后来全部被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这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一家总部位于旧金山、名为GIobal Asset Capital的高端投资银行公司1999年表示,他们准备以制药公司未来的专利许可收入为标的资产 对其实行资产证券化,并向投资者公开出售证券,这是首个利用专利进行表外融资的案例。
  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迅速。在美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设计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已经成为证券化的对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将其作为未来的一个“新趋势”。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还没有开展可以想见不久的未来也将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另一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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