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念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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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树杰
什么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为什么要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为必修课程。这一课程的基本理念是怎样的,又有着什么样独特的教育功能。这是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有着正确的认识,才能提高教师的课程意识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新一轮课程改革充分肯定了此前我国中小学设置活动课程的意义和作用,并总结了几年来实施活动课程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并作为必修课程”的主张。作为对以往教育计划中实施的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和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设置已经成为新课程的一个亮点和难点,正在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形成历史和实施要求,深入研究这一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教育功能,提高实施和坚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从活动课程到综合实践活动
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长期以来都是学科课程一统天下,只是近年来,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才出现了活动课程的设置,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又将活动课程规范、发展和提高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课程的设置,既是对传统教育课程体系结构性的突破,又是变更既往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实践,体现了近年来教育思想和课程理念的发展趋势,
那么,什么是活动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二者有着怎样的区别和联系,为什么当前要在基础教育阶段设置这样一类活动性质的课程呢?
一、活动课程的设置是落实素质教育的产物
当前,人类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知识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又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不断创新,高新技术迅速产业化。吴季松在其所著《知识经济》中指出:“今天世界的竞争已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面对科技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要想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脐身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坚持“科教兴国”,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无疑对教育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研究教育,无论如何都应从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着眼,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考虑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建设问题。
1 教育要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宗旨
所谓素质教育,本质上就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这样的目标,教育就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无疑应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少数精英学生;要促进学生各具特色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片面发展,更不是单纯发展应付考试的能力。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而不是将学生培养成只会被动学习,机械接受知识的学习机器。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教育的现实中,随着“应试教育”愈演愈烈,许多方面却偏离了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片面追求升学率,单纯应付考试,忽视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经过层层选拔淘汰,使许多人以失败者的角色走向社会;即使对于少数成功的佼佼者,重视的也只是知识的获得,忽视能力的培养和情感、态度、世界观的养成;过重的学习负担严重地挫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样的学生走人社会又怎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呢?这种情况与当代教育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和人格本位的转变是格格不入的,与我国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更是大相径庭,因而受到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批评。对于这一切,战斗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更是感受颇深。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使教育能够更好地促进入的发展,适应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学校的干部、教师在探索实施各种教学模式的同时,进行了许多课程改革和课外活动的实验。并最终得到了这样一种共识:要实现“科教兴国”,必须实施全面素质教育,而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就必须对传统的课程体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实施学科和活动两类课程同时并举的新课程体系,就是这样一条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
2 活动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切人点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中小学的活动课程是由学校实施的课外活动发展而来的。我国中小学向来就有开展学生课外活动的优良传统,但把课外活动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则是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1981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教育计划(修订草案)》中,第一次将课外活动列入教学计划。1986年起,在我国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五四”制和“六三”制教学计划的中学部分也列入了课外活动的内容。为充分发挥课外活动的教育功能,在1986年到1990年的“七五”阶段,一些教育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对学校课外活动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全国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课题中,由温寒江教授主持,各地一批重点学校的校长、教师参加的《课外活动与新教学体制的探索》课题,对以课内教学为主、课内外相结合的新教学体制进行了深入研究。由中国科普研究所和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承担的<青少年课外科技活动研究》课题则吸纳了大批活跃在各地的科技辅导员,对中小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些研究的重要成果正像课题结题时出版的《青少年课外科技活动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是证明了在中小学开展科技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培养人才,培养学生素质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提出了课外活动不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补充,而是对传统班级授课制的一种结构性改革”。1990年12月课题结束时提出了将活动课程列入义务教育阶段正式课程的建议。这些对课外活动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是对活动课程进入教育计划的前期论证。
1992年8月6日,由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 (教基字[1992])首次采用了“活动课程”这一名称,明确提出学校“课程包括学科和活动两部分,活动在实施全面发展教育中同学科相辅相成,各地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随后,于当年11月16日颁布了《关于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的意见》(教基字[1992]30号),这份文件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法规性质,标志着将过去松散的、自发的、随意的课外活动以法规的形式纳入课程方案之中,进入了学校的课时安排。
回顾上述活动课程的形成过程不难理解,活动课的设置既不是天外来鸿,也不是人们的突发奇想,它是在以往学校中广泛开展的课外活动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只不过是把过去课外活动中好的、行之有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加以总结和提高,以课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加以强化罢了。
活动课程的设置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也绝不是偶然的。联系当时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人们就不难发现,它是适应我国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需要,为克服基础教育中学科课程一统天下的局面,为改变应试教育倾向形成的严重弊端应运而生的。活动课程一经出现,就以其注重学生的直接经验和体验,强调学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优势,以及关心学生能力的增长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切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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