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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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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教育必须注重学生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本科生导师制的出现,让学生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专业指导,帮助法学学生提高实践能力,为培养真正的应用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文从校内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指导、司法考试指导、学生全面发展4个方面探讨了本科生导师制的作用。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 应用型人才 创新性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1(a)-0-02
  1 针对201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情况
  2016年初,根据学校安排,通过学生自选的方式,将学生分配给指导老师具体指导。在人数上,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这就建立了导师对学生的个别指导关系。通过大学生与指导老师的对接,使每位同学都能获得有效的指导,更有利于调动学习或实践的积极性。同时这种模式更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改变了传统高校老师与学生们上完课就完全无交流的陌生关系,集中讨论、互相学习、互相带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2 本科生导师制在促进应用型法学人才方面的作用
  2.1 導师制在校内实践环节方面的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老师较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运用案例教学法、时事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教学方式,通过课堂练习及课堂回答,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及文书写作能力,以期能帮助学生增强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这样的教学方式得到了学生的肯定,获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这样的大班教学模式,教师很难有精力关注每位同学,也很难亲自指导每位同学,结果导致部分同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机会,为部分同学逃避实践创造了机会,所以虽然实践课程设置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效果却不是特别理想。
  通过课外与学生的线上线下联系,使所有的同学都能获得有效指导,这样能调动学生实践的积极性,使他们愿意也能够有机会接触实践,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提高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水平。因此,老师与学生常常通过网络及座谈等方式,集体讨论时下社会中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讨论让学生们能主动查询法条以及相关科研论文,从而发挥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能帮助他们巩固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体系。学生在案例讨论中通过指导发现问题,并和指导老师在沟通中解决问题,在反复的训练中,提升锻炼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讨论方式还吸引了其他组的同学,希望加入我们的学习团队,这是对我们学习方式的肯定,也是对小组团队性建设的促进。
  2.2 导师制在毕业论文指导方面的作用
  在大三上学期结束时,老师给每个同学安排了一个小任务,希望大家在下学期开学时,能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社会现象或法律事件,自拟一个论文题目。原因在于,大三下学期马上要进行毕业论文选题,一般情况下,毕业论文都是分院专业导师拟定题目,由学生自选,这样的选题方式可能会让部分同学觉得十分茫然。这的选题方式一方面会打击同学们科研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可能因为自己专业知识不够扎实,最终完成的论文难以通过答辩。因此,这样的任务设置会督促同学们在专业范围内进一步地深入探索,获得更多的知识与技能。
  选题确定后,除了交代同学们在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地完成每一个步骤外,老师还会对一些同学的咨询提供解答,帮助他们理清自己的思路,完善自己的论文结构、设置论文中的亮点和特色等。最终,大家都顺利完成了大学中的最后一项“考试”,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如何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文章。
  2.3 导师制在司法考试指导方面的作用
  进入大三下学期,马上要面临法学学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由于法学毕业生今后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公检法以及律师行业,而无论是哪个部门,司法考试证书都将对他们今后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大三下学期,我们专门就是否该通过司法考试以及如何复习司法考试组织了一次座谈。大多数的同学认为司法考试通过后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法学学生必备的一项资格证书,但由于司法考试过关率较低,大多数的同学信心并不足。这时候,老师的司法考试经历对他们就有着较好的指导意义。首先,老师会耐心地给同学们解释司法考试的考情,虽然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不高,但是每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般第一天只占报考人数的2/3,而随着每场司法考试的结束,部分考生对自己的自信心不足,会打退堂鼓,不再去参加考试,因此,实际过关率要比想象中的高很多。另一方面,很多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是在职人员,他们的时间精力相较于我们大学生要少得多,所以,只要大家肯下功夫,考过司法考试并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备战司法考试至少需要6个月,所以,老师会鼓励同学们从3月开始准备,并制定每个月的复习计划,最好细化到每个小时。若自制力较强的同学,可以通过法法网、学法网,下载免费的司法考试讲义和课件,若自制力较弱的同学,可以直接报名一个培训班,跟着培训老师的进度,安排自己的学习。老师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大家推荐一些老师认为课程内容不错的司法考试培训讲师,并给学生介绍他们的授课方式,以供学生选择。与此同时,培训班的优势还在于,专业研究考试的讲师,能帮助我们分析今年的考试趋势,节省我们自己查找资料的时间,对于一些考查分值不高,但又不易复习的科目,如法制史等,复习的过程中可以直接略过。
  2.4 导师制在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老师会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不仅是响应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号召,更是丰富自己的阅历,为今后获取自己心仪的工作增加核心竞争力。在校期间,大家积极参加了不少法律专业内外的活动,如模拟法庭、大学生信息素养大赛、汉语拼写大会、民博会志愿者、生态知识竞赛、校园足球比赛等,通过这些活动,不仅锻炼同学们的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急应变能力,从而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部分同学还在相互的鼓励下,积极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如银行从业资格、教师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机动车驾驶资格、初中地理教师资格、国家级古筝证书等,为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创造了更为优异的条件。
  同时,在思想方面,老师也会通过自身的经历、身边的故事以及社会新闻案例,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培养大家基本的政治敏锐度、社会责任感,在2014级的同学中诞生不少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部等。
  2014级9位同学没有挂科,都已通过计算机二级,8位同学通过英语四级考试,2位同学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位同学获得会计相关资质、1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2位同学两次获得校级奖学金,2位同学获得模拟法庭荣誉证书,1位同学获得优秀党员称号,1位同学获得优秀班干、1位同学获得国家级古筝证书,3位同学通过司法考试、1位同学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等,这些荣誉是我们大家的骄傲,也是对老师努力的肯定。
  由此可见,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法学大学生提高其学生成绩、增强实践能力、提升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获取各种荣誉都有显著的影响。由专业导师对所带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对每个大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让他们明确目标,并根据不同学期的学习任务进行实践教学,创新毕业论文形式,能更好地实现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 陈余丹,何齐宗.我国本科生导师制若干问题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2012(1):36-40.
  [2] 卢燕.导师制在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运用[J].时代教育,2015(5):77-78.
  [3] 戈华清.导师制在法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探析[J].高教论坛,2018(4):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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