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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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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非洲猪瘟防控的角度介绍了基础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薄弱的原因及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旨在提高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现状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9)12-0053-01
  我国首例非洲猪瘟发生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国上下动物防疫机构及兽医履职尽责,扎实开展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蔓延,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做出了突出贡献。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承担着动物防疫工作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基础工作,健全的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对动物疫病的防控至关重要。特别是处在动物疫病防控最前沿、最基层的乡镇动物防疫人员,在这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是纵观这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乡镇动物防疫队伍薄弱问题突出,要吸取经验教训,着手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1  乡镇动物防疫队伍薄弱的原因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猪肉消费大国,生猪养殖主要在农村,承担畜禽防疫任务主要是乡镇动物防疫工作者。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乡镇动物防疫队伍逐渐薄弱,严重滞后现代生猪产业的发展和动物疫病的防控。
  1.1  机构不健全
  就湖北省而言,由于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导致乡镇兽医站撤销,仅有两名公益性人员负责乡镇一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和监管工作,人少、事多、事杂,不仅要承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还要承担其他一些公益性社会事务,导致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难度增大。
  1.2  人员不稳定
  乡镇兽医站撤销,动物防疫人员由以前的专职技术人员变成现在的聘用人员,由于工作环境差、劳务报酬低,社会保障难落实,导致动物防疫人员极不稳定。
  1.3  同工不同酬
  乡镇公益性防疫服务监管人员没有国家正式编制,承担着与国家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相同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量,但是却没有享受同样的各项福利和政策待遇,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1.4  技术不先进
  由于乡镇动物防疫人员无编制、无保障,一些大中专兽医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从事动物防疫工作,随着原有的一些高龄兽医技术人员的自然退出,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及时更新,也无法和现代畜牧业生产接轨,基层防疫队伍的技术水平越来越滞后,严重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1.5  责任难落实
  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同工不同酬、技术不先进,导致动物防疫的各项责任很难落实,从而影响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2  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措施
  通过这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各级政府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都充分认识到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但不能仅停留在认识上,务必真抓实干,切实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2.1  健全机构
  《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因此,各级政府要將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纳入工作日程,依法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机构,确保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效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2.2  稳定人员
  对在乡镇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防疫人员,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劳务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确保他们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解决后顾之忧,从而稳定人员。
  2.3  同工同酬
  对乡镇公益性兽医人员,要按照其所承担工作的工作责任和工作量,给予乡镇同等公务员的工作待遇,做到同工同酬,从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性,更好的履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到动物防疫工作中。
  2.4  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国家出台鼓励畜牧兽医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乡镇动物疫病防控一线工作的激励政策,吸引一大批年轻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充实基层,确保这些年轻技术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并通过不断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2.5  落实责任
  主要是政府要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在乡镇设置动物防疫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二是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将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经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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