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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工作现状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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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的重要依据。为促进中国南瓜育种创新,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提高我国中国南瓜品种竞争力。笔者通过对中国南瓜列入保护名录后申请和授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归纳总结中国南瓜测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以期为中国南瓜测试工作及相关技术规程制定提供借鉴。
  关键词: 中国南瓜;植物新品种保护;DUS测试;测试指南
  中图分类号:S642.1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2871(2020)01-069-04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 同时具备新颖性、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1]。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质是保护“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人以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如同专利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它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2]。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的重要依据,也是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等案件判定的重要技术手段[3-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7年3月20日正式发布,2 a(年)后,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第39个成员国[5]。经过逾20 a发展,我国已形成较完备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南瓜属作物起源于美洲大陆,世界各地均有种植,其栽培种植历史悠久,种质资源库非常丰富。南瓜为葫芦科南瓜属一年生蔓生草本植物,栽培种及野生近缘种共有27个[6]。根据它的产地和植物学性状,南瓜一共包括30个种,经过长期的自然进化和人为选择,现代南瓜植物的栽培种主要有5个:中国南瓜(Cucurbita moschata Duch.)、美洲南瓜(Cucurbita pepo Linn.)、印度南瓜(Cucurbita maxima Duch.)、黑籽南瓜及灰籽南瓜[7];中国南瓜是南瓜属种质资源最丰富,栽培最广泛的栽培种[8]。中国南瓜以其丰富的营养价值,良好的口感而深受我国人民喜爱。
  为促进中国南瓜育種者创新,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提高我国中国南瓜品种竞争力。2015年5月21日发布、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2762—2015)《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南瓜(中国南瓜)》,为中国南瓜开展DUS测试奠定了技术基础;目前,我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已发布11批,涵盖191个属、种。西葫芦(美洲南瓜)被列入2005年5月20日发布的第6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南瓜(Cucurbita moschata Duch.)则列入2016年4月16日发布的第10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南瓜专指中国南瓜种;目前笋瓜(印度南瓜)等其他南瓜栽培种未列入保护名录,暂不能申请品种权保护。中国南瓜新品种权保护已实施3 a多,笔者通过对中国南瓜列入保护名录后品种权申请及授权情况、品种权申请主体情况、各省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同时归纳总结中国南瓜测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为中国南瓜测试工作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制定提供借鉴,同时让南瓜育种家更加了解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测试情况,为该领域深入研究发展提供助力。
  1 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测试现状
  1.1 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及授权情况
  现阶段我国中国南瓜审查测试方式为集中测试,由审批机关指定测试机构进行中国南瓜品种DUS田间测试[9];目前,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上海分中心和岳阳分中心共同承担中国南瓜测试任务,完善中国南瓜DUS测试相关技术规程。
  图1显示,开展中国南瓜DUS测试以来,共有67个品种申请品种保护,同期西葫芦申请量为35个,黄瓜申请量为89个;2017年4月1日起,我国暂停植物品种权收费后,中国南瓜申请量相对2016年有明显增长趋势,2017年相对2016年增长了64.3%,说明国家已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育种者创新;此举得到了育种者的积极响应,也反应了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形成了良性循环。从第十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目录发布,中国南瓜可以开展集中测试,到2019年6月30日,中国南瓜已授权品种数量为0[10],侧面反应南瓜受理审查时间较长,未来中国南瓜测试流程应优化完善,加快品种授权速度。
  1.2 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主体情况
  表1表明,2016—2019年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主体主要为企业,申请总量达54个,占总申请量的80.6%,申请量明显高于科研单位申请量;个人育种家品种权申请总量为7个,也超过了科研单位申请总量;企业和个人申请总量是科研单位申请总量的10.1倍,表明中国南瓜育种主体过去是科研单位的状况已经改变,企业和个人育种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同时表1反映出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国外中国南瓜品种到我国申请品种保护。
  1.3 各省中国南瓜新品种权申请状况
  由表2可知,2016—2019年,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人范围涵盖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安徽省品种权申请总量最多,总数达27个,占总申请量的40.3%,且每年均有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山东省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总量居第二位,2017年该省有多达16个品种申请品种权保护;安徽和山东两省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量要远多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这可能与这两省从事南瓜育种企业多、蔬菜产业发展快、政府支持力度大及植物新品种权宣传到位等因素有关。
  2 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测试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不同种南瓜混作中国南瓜
  目前,我国南瓜测试指南仅针对于中国南瓜,2017年我国暂停征收植物新品种权收费后,极大促进了南瓜育种者创新积极性,南瓜新品种权申请量快速增加,但通过几年田间测试,测试员统计发现,2018年新增23个南瓜测试品种中,有6个品种不属于中国南瓜范畴,占当年新增中国南瓜测试品种总数的26.1%;2019年新增24个南瓜测试品种中,有7个品种不属于中国南瓜,占当年新增中国南瓜测试品种总数的29.2%;由于现阶段,光从种子形态特征无法有效辨别申请品种是否为中国南瓜,要辨别必须进行统一条件下DUS田间测试,再根据中国南瓜性状特征终止这些非中国南瓜田间测试,而这些非中国南瓜大部分为印度南瓜种,这个辨别过程会造成大量人力、物力浪费。申请者将大量非中国南瓜混作中国南瓜主要原因是现有南瓜测试指南的局限性,而其他南瓜种育种者有积极的申请品种权意愿,故抱着试一试心态把其他种南瓜混作中国南瓜申请新品种权,以期通过DUS测试,授予其新品种权,从而保护其育种成果。   2.2 一致性不合格中国南瓜品种比例偏高
  中国南瓜2016年进入第十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可接受各方寄种开展官方测试,2017年中国南瓜正式开展DUS田间测试以来,因一致性不合格原因终止7个申请品种测试,占鉴定为中国南瓜已开展田间测试品种的15.6%,这些品种不合格原因包括子叶性状分离、果实纵切面性状不统一、果实皮主色性状分离;侧面反映这些品种育种家迫切希望获得品种权的心态,未等自己选育品种的性状稳定,便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导致辛苦选育的品种不能获得授权,同时也给测试员的工作增加了负担。
  2.3 受理审查时间长
  随着植物新品种权暂停收费,新品种权申请量呈井喷状态,申请量从2016年的2 523个,增长到2018年的4 854个,申请量猛增造成受理审查时长相对过去明显增加;中国南瓜品种申请新品种权需初审通过,方能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中国南瓜集中测试需进行至少2个独立生长周期。测试中心根据分中心分工及生态区特点将测试任务安排至对应分中心,一般于每年4月开始田间测试,所以申请中国南瓜品种权保护的育种者须在拿到提供繁殖材料通知书后尽快按要求提交种子,以保证能赶上当年田间测试。正常情况下,田间测试2个生长周期后,分中心进行DUS三性判定并出具测试报告,再由测试中心复核,具备DUS三性的品种进入授权程序。农业农村部每季度发布一批授权的植物新品种,故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暂无1个中国南瓜品种被授予植物品种权;而美国采用申请人提交DUS测试报告的书面审查方式及部分发达国家间测试报告可购买形式,对提升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受理审查时效性,丰富测试方式都具有借鉴意义。
  2.4 中国南瓜标准品种、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需完善
  我国幅员辽阔,共有12个大生态区,不同生态区环境差异较大,中国南瓜品种在不同生态区域测试,性状表达存在一定差别,目前根据不同生态区开展中国南瓜DUS测试的具体技术规程如中国南瓜操作手册、拍摄技术规程尚未制定完善;同时标准品种在不同生态区表达也存在偏差,会给DUS测试结果判断增加难度,提高失误率,影响DUS测试的标准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3 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有关建议
  3.1 加快其他南瓜种列入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进度
  中国南瓜、美洲南瓜已纳入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印度南瓜等栽培种南瓜还未纳入保护名录,但这些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南瓜育种家迫切希望其品种能够得到保护,现阶段他们将这些南瓜混作中国南瓜申请品种保护,给中国南瓜测试及田间管理帶来极大不便,因此加快相关南瓜种测试指南研制,并争取将这些南瓜种早日纳入保护名录中,让各南瓜种测试更有针对性,保证南瓜测试评判标准的统一性及准确性。
  3.2 中国南瓜测试任务需集中化
  目前,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作物涵盖191个属、种,集中测试任务主要由27家分中心和3个测试站承担,中国南瓜测试主要由两家分中心负责,而中国南瓜测试任务相对较少,每年新增二三十个申请品种,每个分中心测试量有限,缺少样本完善其测试操作手册、拍摄技术规程等测试标准;同时不同分中心分布在不同生态区,相同标准品种和测试品种在不同分中心性状表达可能存在差异及测试员间评判标准不统一,会给中国南瓜测试带来很大挑战,建议在不影响申请品种性状表达的前提下,中国南瓜测试集中在一家分中心,保证测试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及标准品种、测试品种性状表达的同一性。
  3.3 加快研制中国南瓜测试操作手册及拍摄技术规程,完善现有中国南瓜测试指南
  中国南瓜DUS测试开始时间不长,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都未及时制定。受环境和地域影响,中国南瓜测试难以保证高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水稻等大田作物基本都已开始根据测试地域生态区制定适合本测试地域的测试操作手册和拍摄技术规程,中国南瓜也应加快相关进程以提高中国南瓜测试水平;同时,现有中国南瓜测试指南部分性状定义不明确,一些数量性状分级较模糊,建议指南研制单位同承担中国南瓜测试的分中心联合修订指南,保证测试指南在DUS田间测试中更具实用性[11]。
  3.4 完善中国南瓜已知品种数据库
  已知品种数据库是摆脱过去利用遗传系谱或凭经验筛选近似品种的根本途径,是解决品种信息查询、DNA指纹筛选和品种间对比等的有效方法[12]。它杜绝了申请人提供近似品种的种种弊端,是提高品种保护与管理科学性和可靠性的基本保障[13]。DUS中国南瓜已知品种数据库建立时间较晚,收集品种数据不多,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共收集已知品种94个,因此加快完善中国南瓜已知品种数据库,同时测试体系尽快出台中国南瓜品种鉴定SSR分子标记法,对着手构建DUS中国南瓜已知品种DNA指纹图谱数据库,进一步提高中国南瓜测试水平,争创国际一流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5 提升中国南瓜测试人员能力
  我国DUS测试作物众多,专业要求高,而测试体系中没有南瓜专业科班出身测试员,所以在加强DUS测试技术的同时,测试员务必提高自身中国南瓜专业水平,夯实南瓜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南瓜表型性状研究工作,提升性状表达状态分级精准性,保证中国南瓜测试工作精益求精,确保测试结果判定的可靠性及测试体系的权威性。
  4 总 结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中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DUS测试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的重要依据,也是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市场鉴定和维权打假等工作中重要的技术支撑。笔者就这几年来中国南瓜测试品种权申请及授权情况、品种权申请主体情况、各省中国南瓜品种权申请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简述了中国南瓜测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五点建议,旨在为中国南瓜新品种保护测试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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