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省级公安智慧监管架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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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中基于大数据技术构建省级公安智慧监管架构体系,创建开放业务平台,提升业务模式,合理再造业务流程,解放警力。系统中,监所安防感知物联网负责动态信息采集;数据服务中心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实现人员、事件、案件等信息的关联分析研判,为风险评估、决策指挥提供数据支撑,反刍监所日常业务。实验结果表明,该设计达到了预期目标。
关键词:公安智慧监管;公安监管场所;大数据;安防感知物联网;关联分析;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02(2020)06-00-05
0 引 言
作为社会治安形势“晴雨表”的公安监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多方面滞后于公安监管工作形势发展需要。200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相继出现“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睡觉死”“摔跤死”“洗脸死”等被监管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仅2018年,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共接报看守所事故13起,其中脱逃事故1起1人,非正常死亡事故12起12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影响着国家安全。
2018年6月公安部下发《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智慧监管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明确提出监管工作应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防转变,运用监管大数据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有效管控、防患未然,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推进勤务模式转型升级,提高驾驭复杂监管形势的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1 智慧监管框架体系
在公安部公安大数据战略和智慧警务建设的总体框架下,遵循公安监管工作发展规律,确定公安智慧监管的建设目标为:构建“全领域智慧防控、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业务智慧指导”体系架构,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监管。
公安智慧监管四个智慧体系通过三个重点任务建设和
一个基础保障来构建实现。三个重点任务分别为数据资源建设、关键系统或者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公安智慧监管的目标任务如图1所示。
作为承上启下落地的重要一环,省级智慧监管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框架体系如图2所示。其中,监管系统综合业务平台和数据服务中心由监所管理总队统一建设,监所实战平台和监所安全管控物联网系统由各监所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该架构突显大数据深度分析和共享,物联网数据采集和智能应用,平台和数据的联汇贯通。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实时便捷处理业务流程,规范执法环节和管理精细度,确保安防无盲区、信息无孤岛,并通过大数据应用提高数据应用价值,实现全面立体化的“智慧监管”创新。
省级公安智慧监管建设从下面三方面进行论述。
2 监管业务综合平台
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依据《看守所执法细则(2013版)》《看守所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监管系统业务工作丛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立足于省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和监管场所业务需求,采用“开放平台框架+应用”的模式构建,为监管业务提供统一的大平台。开放平台框架提供统一的运行环境、數据交换机制以及用户和权限认证机制,各监管业务岗位根据业务和职权需求,定制应用挂载到开放平台框架中,供监管用户使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充分使用执法办案平台、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全国律师基础信息库等已有资源库,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口对外提供数据服务,实现权限范围内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由开放平台框架和定制的应用组成,根据不同用户权限开放不同应用模块。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总体架构如图3所示。其中,应用包括定制应用以及应用的展现形式;开放平台框架包含平台基础功能、支撑基础功能运行的服务以及整个平台数据管理。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由定制应用APP和开放平台框架组成,如图3所示。其中,定制应用包括展现层和应用层两部分;开放平台框架包含服务层和数据层。
(1)数据层
数据层用于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数据管理,本平台包含两类数据:监管数据,平台内用户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数据;公共资源库,已有数据资源。
(2)服务层
服务层为应用层的各类APP提供服务支撑,包括:数据交换服务,为上层应用与数据层进行数据交换提供服务支撑;业务流服务,将监管工作中的各类业务流程化,根据用户的操作请求,调用对应的业务环节模块进行处理,以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安全服务,实现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权限管理,并为数据传输安全提供支撑;日志服务,对平台操作痕迹的记录,从用户登录平台开始,就进行操作日志的记录;报表服务,用于管理监管业务相关的各类报表;终端管理,对监所内的智能终端进行管理;数据接口服务,按照权限向各定制应用APP进行数据共享;消息引擎,主要对监管平台内各类消息的管理,主要包括用户间的消息发送和查看、所内各类通知的管理、以及各类预警信息提示的管理。
(3)应用层
应用层为展现层提供后台支撑,将总队业务APP和看守所业务APP进行分类管理。各定制应用APP按照接入标准接入平台。
(4)展现层
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定制的应用APP人机交互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PC端浏览器,输入指定网址后链接到平台,使用合法认证方式登录后,根据预先设定的权限,使用规定的应用模块。二是以智能终端中的应用APP形式,固化特定用户权限范围内能使用的应用模块。智能终端包括:监室内智能终端、监室外智能终端、一体机、手持终端等。
3 数据服务中心
以监所管理的“防控、管理、服务、指导”4项业务为核心,通过“业务数据化”“数据知识化”“知识实战化”“实战智慧化”四大环节,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形成“智感、智算、智数、智思、智服、智管”的6个智慧化业务能力,科技赋能,不断促进各地监所管理水平的升级进化。省级数据服务中心架构如图4所示。“智感、智算、智数、智思、智服、智管”的6个智慧化业务能力具体包括: (1)智感。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的感知神经,具体包括智能视频监控、音频采集、安全检查、监区门禁、监室安全警戒、应急报警、电子周界、武警安防、电子腕带、生物特征采集与应用、防误放、外出防脱逃、车辆外出管控、交互终端、附物管理、电教化、民警安全警戒、岗位终端应用、管教谈话、访客管理、自助提讯与律师会见、信息发布等若干个安防感知模块为基础,实现“智能感智”能力的构建。
(2)智算。智慧監管“智慧中枢”的物理基础,具体实现监管业务计算、网络、安全资源的云化管理,实现弹性伸缩“智能计算”能力的构建。
(3)智数。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的知识源泉,利用分布式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管各系统、各业务模块数据的汇聚融合,围绕监管业务中的被监管人、监所设施、监所管理业务、案情情报、监管队伍,构建监所管理的专题数据库,建设省级市“监管综合数据库”,构建监管业务数据的“智能数据融合管理”能力。
(4)智思。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的思考内核,利用标签画像、机器学习、研判模型、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针对监所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分级分色预警防控、监管服务的提效增能、监所管理的流程优化,以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为业务流转的载体、以智慧监管三维实战平台为展现承载的容器,构建省级监管的“孪生数据监所”在数据世界实现监管业务一对一映射,利用机器学习技术学习监所业务规律,构建省级“监管智慧思维”能力,实现监管业务从线下操作到“双线并行、线上融合”的方向推进。省级监管“孪生数据监所”如图5所示。
(5)智服。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的驱动力,以监所管理过程中的运行状态全维分析、监所警务情报研判、安全风险智能预警、运行效能动态分析为目标,构建搜索、全息档案、人员评估、监管报表、指令流转、智能预案等基础工具,提升监管民警的过做效率,构建省级监管的智慧监管大数据服务平台,形成“大数据驱动”的监管业务智能升级新生态,如图6所示。
(6)智管。省级智慧监管“智慧中枢”的运作模式,以被监管人员在监所内的全生命周期活动分析预警为例,以历史同类被押人员数据为基础,进行机器学习生成人员风险评估模型,针对被监管人员各阶段异常行为特点,提供智能预警。结合监所内数据(历史被监管人员收押、过渡期、各类谈话(例行谈话+八必谈)、违规行为、案情变化、出所就医、会见、生活购物等)和警务数据(前科、社会关系、业务属性等)构建人员全息画像,对待分析被监管人员的各类风险进行预警,如在收押阶段,针对待收押人员的特殊属性,模型智能提供高风险人员全息背景分析;在过渡期,针对被监管人员的情绪波动、异常现象,对人员自杀风险进行预警;在谈话过程中,针对谈话对象的异常特征进行分析对被监管人员情绪的异常波动提供预警等,构建省级监所智能管理新模式,如图7所示。
4 安防感知物联网
围绕监区安全、身份和行为感知、精细管理、民警执法、便民服务5大方向,使用传感技术,进行全方位立体智能感知,实现精确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在监区部署高清网络数字摄像机、拾音器、相控阵雷达周界防护网络、智能门禁设备、监室内外智能终端等先进监管物联网设备,全方位立体化管控整个监区,提升监管场所安全防范能力。部署被监管人员/民警位置和状态感知终端、智能多媒体电教系统、智能监室内外终端、智能门禁系统、智能音视频感知系统、外出押解指挥系统等智能感知设备和终端,实现对被监管人员、民警、车辆、监区环境的全方位立体管控,实现对监管场所的精细化管理。建设智慧监所三维实战平台,是集监管场所前端所有安防子系统的显示、交互、报警等功能于一体,统一集成在一个框架下完成相应的设备操作及管理,为监所安全提供统一的三维可视化管控系统。三维实战平台通过数据采集、数据传输和数据汇聚等环节获取到各安防子系统的数据,通过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诸多功能模块,满足监所监控中心用户可视指挥调度业务需求,实现监区一体化联防。
安防感知物联网架构图图8所示。
5 结 语
全省范围内,构建监管业务信息化全局一盘棋,进行统一建设。统一数据格式,规范业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标准,并实现全局范围内监管大数据大平台的支撑作用,最终达到全省数据统一共享、业务模式标准一致、信息化管理规范精细。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实时便捷处理业务流程,规范执法环节和管理精细度,确保安防无盲区、信息无孤岛,并通过大数据应用提高数据应用价值,实现全面立体化的“智慧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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