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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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一个全新的农业经营服务体系,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本文深入工作实际,总结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及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有关问题,并作以分析,提出了具体解决途径。希望通过进一步研究,提高工作认识,从而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近几年,农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适应了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提升,但在实际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越来越少,而原来以家庭土地承包为单位的小农户经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业发展需要,必须要找到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来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因此,为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需要,发展一定数量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经营能力强、具有足够农业生产资料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来从事农业生产,来推动土地集中、规模连片种植,走集约化、产业化道路,成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经营者市场意识不足,管理落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多数是种植大户的农民出身,经营模式单一、对建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不足,多数发展只是在起步阶段,部分经营者因管理水平跟不上,运营成绩下滑,生产经营难以维继,甚至出现入不抵出现象。
2、經营者不配合基层业务部门,难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点分散,经营模式多样,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不及时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造成信息不对称,部分信息农业农村部门无法掌握,难于指导。同时,由于基层业务辅导部门,经费有限,监督较难。
3、经营者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贷款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发展受季节性影响,投入资金回笼时间较长,为了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运转资金,需要通过贷款来获取,但受有效担保抵押物不足限制,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有限,往往无法取得足够的贷款,有的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造成农业生产受阻。有的想退出本行业,但受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影响,出现了进退两难局面。
4、经营者后备力量不足,发展堪忧。由于农村和城镇同样面临老龄化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年龄大多数在50岁左右、有的地方占比达85%,还有相当一部分60岁以上的农民在坚持生产、欠发达的地方占比达10%,中青年以下劳动人员占比不足5%。农民的下一代多数不会农业生产,也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选择外出打工或从事其它行业的较多,有的地方人口转出率高达40%,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比较严重。
5、地区培育不平衡,辐射不到位。农村部分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量不足,部分乡村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社覆盖率不到5%,带动能力较低,无法满足当前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现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参差不齐,农忙季节,农村部分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出现真空,提供服务能力不够。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
1、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指导补贴资金使用方向,推动国家各种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优先支持和培育具有带动性强,影响面宽的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发挥补贴资金最大作用。同时,加大对中小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倾斜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以此加快和提升农村整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水平。
2、做好培训和宣传,加大培育力度。在科技推广上,加大投入力度。利用阳光工程,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工作,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速度,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壮大农业科技支撑能力。通过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培训,提高其人员业务水平和市场意识,造就一批懂科学、善经营和管理的新生代农民,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软实力。
3、打造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培育乡级服务管理员,提升基层公益性农业综合服务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搭建“一站式”社会化服务超市。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
4、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搭建“互联网+农村金融”“农贷通”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信贷产品,畅通金融资本注入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通道,利用“新农直报”平台,扩大农业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发展后劲和融资能力。
5、加强农村经济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在管理方式上,以“社(组)”为单位,加大培育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力度,改变目前自由发展的管理方式,增强种粮大户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意识,增加社(组)或村创办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数量。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和带动农户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在社(组)、村、乡建立土地托管服务信息管理员,培养建立土地托管服务组织。通过土地托管,加快土地入股合作社或流转到家庭农场发展进程,集中整合农村土地经营优势资源,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科技兴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加快农业产品商品化、加快农产品品牌创建速度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现代快进程的加快,农村急需培育一批高质量、服务型、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带动农户共同发展,以不断适应未来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作者单位:130500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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