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推进:三个层面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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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洪亮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新课程框架的突出亮点,为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实践创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但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推进的现状也不容乐观。2008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校比例不足51%,还有超过22%的学校虽然开设了课程,但课时被其他学科课程占用,初中的情况更不尽如人意。
课程推进的困难存在于三个层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不知道从何抓起:学校管理者不知道究竟该做什么:一线教师不知道综合实践活动课有什么要求。这三个层面的问题必须得到整体解决,才能有效地推进课程,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层面分别提出一些建议,供不同的对象参考。
一、课程管理的重点工作
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国家规定、地方指导与校本开发的课程。所谓“国家规定”,是指教育部只规定这门课程的必修性质,规定它的课时总量,规定它的主要领域,但却并不规定它的具体内容,更不像学科课程那样有具体的教材。课程开发、实施和管理的主体是学校。但是,学校对这一门新的课程十分陌生,如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只是根据国家规定简单要求学校“开课”,学校将面临很大的压力。在国家和学校之间,地方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职能。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一级应该重点完成两项工作:
(一)重建制度。虽然学校在重建制度的过程中也分担着一定的职责,但是如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事先提供总体性的政策和制度框架,学校的课程管理将会面临难以克服的困难,并会逐步走向无序。在实验的过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学校对于地方性课程管理制度重建的呼声已经十分强烈,这些制度包括落实课程方案的各项行政配套制度、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教师的选拔任用制度、工作量的确定和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与教师发展相关的表彰奖励和晋级制度、有利于学生开展各类活动的社会保障保险制度等等。
从江苏的情况看,目前地市、县区行政与教科研部门在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制度时,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学校进行课程计划的指导。不少学校认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每周只要安排1课时就行了,因为原本的3个课时中,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各占用了1课时。实际上,江苏全省虽然要求在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信息技术、劳动技术课程,但它们的课时应该占用地方课程的空间,而不是综合实践活动。教育部的方案明确要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要整合使用。
(二)加强指导。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新的课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专业机构应该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指导。包括这样三项工作:
1、内容指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静态编排”要求在三个层次上保持均衡:自然探索、社会亲近、自我发现。失去均衡的综合实践活动很有可能千篇一律地关注“垃圾”、“污水”,或者被窄化为“参观考察”活动。课程内容的“动态编排”要求考虑到不同年级之间内容安排的重点和顺序,提高课程的整体质量,防止学生因为在不同年级重复开展类似活动而对活动本身失去兴趣。
2、程序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的程序虽然会因为活动内容和目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开展一个完整的活动需要经历的阶段程序却是相对一致的。程序指导可以有效减少学校在开展活动时可能出现的混乱。
3、实施指导。实施指导的内容很多。如在活动编排指导中,要求学校把“长线活动”与“短线活动”、“主干活动”与“延伸活动”结合起来,增强课程实施的灵活性:在组织指导中,要求学校以行政班级为主要的组织单位,兼顾年级、学校的整体安排;在指导教师的任用方面,采用“班级固定、年级协作、学校协调”的方式。切实解决课程实施当中的可操作性问题。
二、课程开发的重点任务
有大量的中小学虽然不乏改革的理想与热情,但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行动而至今尚未正常开课。即使是那些正在开设课程的学校,也常常只是用少数“经典”活动作为点缀。校长们会抱怨说:这个星期的活动结束以后,下个星期该组织什么活动呢?要使综合实践活动成为一门常态化的课程,学校必须进行课程开发,形成课程方案。其中有四项关键任务:
一是动员全校师生共同确定课程目标。具体化的课程目标应当在培养目标的总体框架下,反映本地、本校在开设这门课程当中的特殊追求;反映学校办学传统和办学方向的要求:反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之间的关系:反映不同年级在课程目标上的梯度要求。课程目标的形成要经过自下而上的讨论、交流,要让学生和教师有机会表达对这一门课程的认识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学校做出统一的表述。
二是明确人员管理方式。课程开设之前,学校必须先行成立专门的课程开发与管理机构,确定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管理方式。课程管理方式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学校当中与课程有关的人员的安排方式。从先行实验的学校取得的经验来看,要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走向常态化,校长必须较早形成课程意识,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同时,对人员的有序安排也非常重要,相关问题包括:学校领导如何介入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各部门的职能如何具体定位?教师如何安排到各个班级的活动小组当中?学生活动小组是在班级、年级还是在全校范围内建立?如何安排其他社区成员进入学校教育情境?等等。
三是确定内容框架。综合实践活动不像学科课程那样有现成的教材作为课程内容的载体。很多学校在安排课程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不知道如何选择和安排活动内容。实际上,学校在建立课程内容的结构时,可以采用“维度――主题――活动”的逻辑结构确定课程内容。所谓“维度”就是指“自然、社会、自我”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安排要保持均衡。所谓“主题”也可以称为“单元”,是指在某一维度当中的某一方面内容,如在“社会”维度之下,我们可以把“理解别人的生活方式”作为一个活动主题或单元。显然,一个维度可以生成无限的主题。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主题应该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特点、传统等因素统一安排,并合理分配到各个年级,以保证全校活动形成统一结构,形成学校课程特色。所谓“活动”就是在某个主题之下学生小组开展的每一次具体活动或完成的具体任务,如在“理解别人的生活方式”主题之下,某一小组学生可以开展一次“我与残疾人共度周末”的活动。在学校确定的主题之下,具体的“活动”应由班级和学生小组自主生成。
四是在活动程序上做出说明。活动程序与课堂教学的程序有很大差异,教师和学生在开始阶段都不太熟悉,但是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程序并不复杂,它所包括的基本步骤是相对固定的,如形成课题并成立研究小组、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开题论证与交流、实施研究方案、中期交流、整理分析信息资料、形成研究成果、终期交流与展示、终期评价等等。一所学校如果刚刚开设课程,那么课程指导小组应该就活动的基本程序向教师和学生做出清楚的说明,并通过相关配套材料来减少学生在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程序性障碍。
三、课程实施的重点行为
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行为方式。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组织学生“上课”有着根本的区别。但是在前期的实验中,把综合实践活动当作“课”来“上”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要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化,教师就要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活动方式和行为方式。
学生在活动中有三类典型的行为方式:体验、操作和研究。这三类行为方式虽然常常交叉在一起,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次具体的活动往往以某一种行为方式为主。这种既相互交叉又相互区分的关系,应该得到教师的重视。否则,一段时间当中学生完成的活动就可能流于单一,难以达到这门课程的整体要求,影响课程价值的发挥。
“体验”就是给学生提供亲身经历的机会,扩大学生的经验范围,让学生对自然、社会、生活形成更加丰富的感受。“操作”就是让学生亲自动手,实际去做。“研究”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开一个疑问,或者完成一个课题。
从前几年的情况看,各地中小学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比较偏向于“体验”式活动和课题“研究”式活动,很多教师一提到综合实践活动,就以为是“参观考察”或是“课题研究”。产生这种片面的理解正是因为没有看到三类关键行为具有相同的重要性。
为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建议,各地中小学要充分重视“项目教学”这样一种活动组织方式。“项目教学”也可以称为项目学习、项目设计等。项目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产品导向”,即整个活动过程要围绕一个实际“产品”的完成展开,要完成产品就必须进行实际操作。“项目教学”与“课题研究”存在明显差异,因为课题研究是“问题导向”的,研究过程完全可能没有多少“操作”的因素。学生活动方式过于单一,最终会消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殊优势。因此,教师在组织活动时,只有把“体验式活动”、“项目教学”和“课题研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才能保证学生行为方式的多样化、均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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