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理念 新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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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紧锣密鼓,我市高中音乐教师正在积极学习、认真吃透新课标精神,努力按照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要求加速改变教学观念,树立新的教学理念,大胆进行全新的尝试。
一、 培养学生音乐兴趣
美国教育家克莱・贝德福德说:“你一天可以为学生上一课。但是,如果你用激发好奇心来教他学习,他终生都会不断地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心理中最活跃的因素。能否激发并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是优化高中音乐课堂教学的前提。
1. 突出音乐学科特点。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心灵的艺术……,是以音响的形式,引起人的情感共鸣,达到其审美作用。音乐课堂教学要从兴趣入手,调动学生的学习动机,充分利用音乐学科的特点优势、音乐作品的独特魅力,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来聆听音乐,进入音乐。通过阶段性兴趣的连绵集成定会产生强大的学习动力,与初中、小学生不一样特点的高中生就会形成关注音乐的好习惯,从而形成愿学、乐学、好学的学习氛围。一项学生调查表明: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越广,喜欢的音乐类型越多,他们就会利用各种方式更多地接触音乐,求知欲就越强,对音乐的感受力也越强。
2. 精练课堂教学语言。教师是教学情境的创设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精练的教学语言是达到审美目的的基本手段。教师的课堂语言不要“轻易地、通俗地翻译音乐”,对音乐的“诠释”须具有描述性,而不是解释性。教师在教学中应善于运用音乐性的语言,让学生陶醉在音乐里,使他们的情感得到释放,产生一种学中有乐,乐中有学的激情。同时,还要注意“深入浅出”的简洁语言――精讲多听。
3. 精选音乐活动。学生通过音乐活动直接获得经验,其教学价值体现在教学过程中的学习体验、自我实现和人际关系等方面。根据高中生年龄阶段的身心、智力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把音乐活动引入课堂。教师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会使课堂气氛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欣赏课上组织“小组资料搜集展示、听赏交流会”活动;唱歌、演奏课上进行“星光大道”、“歌手擂台”、“演奏家”、“自由组合乐队”等表演;创作课及音乐与舞蹈、戏剧表演课上进行“自编自演”、“沙龙音乐会”、“音乐短剧创编”等,从而更好地调动学生潜能,体验音乐美的过程,增加他们对于音乐学习的喜悦感。
4. 精制音乐教学课件。多媒体课件可以把教学所需要的各种图像、语言、音乐、影像以及文字说明进行整合,并自然、快捷、合理地展示给学生。与传统教学手段相比较而言,现代多媒体教学的实效性强,有省时、省力、灵活、生动、直观、节奏快、容量大等特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导入各种信息,并有机组合,做到“音像并茂”。这样,就会实现教学活动的生动和高效。当然,音乐教学课件的设计、制作和使用仅作为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辅助方式,不一定必须在每一节音乐课中出现或者在一堂课中时时出现,使教师变成“多媒体操作员”,为音乐设计了“图像的定义”,使多媒体课件成为束缚学生音乐想像力的桎梏。
二、 构建新的课堂音乐教学
高中音乐新课程的课堂教学、创新主要是体现学法的指导,改革传统的以“教”为核心的课堂模式为以“导学”为核心的教学结构,把学法指导有机地渗透于课堂教学之中,形成教与学的同步推进。这就要求教师根据教材、学生特点、教师自身素质等方面精心选择教学、学习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教学方法要彰显“情感性、体验性、形象性、愉悦性”的特点。
1. 在音乐鉴赏模块教学中,教师一方面应坚持以聆听为主的教学原则,做到泛听、精听相结合,整体听、局部听相结合。倡导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感知和体验,引导学生从具体作品的音乐形象、体裁、风格及旋律、音色、节奏、和声、力度、速度、织体、曲式等音乐性要素和作者、背景等方面,去进行形象化的感受和分析,并进行有关材料的收集和交流,举行各种形式的鉴赏心得和体验的交流,做到以美引真,以真促美。
2. 在歌唱与演奏模块的学习中,选择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因材施教,要在合唱与合奏活动中加强合作。要重视对作品的整体感受。要举行丰富多彩的演唱(奏)会。要组织学生采风,丰富课堂教学内容,这也是一种学习方法。
3. 在音乐创作教学中,教师要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鼓励学生从模仿开始,大胆探索即兴创造和创作实践。在如何选择素材和音乐创作的环节上,要从学生熟悉的生活范围与信息积累中,寻找音乐形象,进行构思和编创的示范,对学生进行形象的创作启迪。同时,强调学生的内心听觉与创造能力的同时发展。
4. 在音乐与舞蹈、戏剧表演模块的学习中,要由浅入深的进行练习和排练,有针对性地进行观看和观摩优秀作品,进行简易作品的创编,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创造性。
高中的音乐教学虽然划分为模块的教学,但是教师要有整体观念,教学中进行各模块的有机渗透,在某一模块的学习中,进行音乐学科与内部、其他姊妹艺术、其他学科的整合与综合,进行以音乐教学方式为中心的综合性教学。
三、 创新音乐教学评价
高中音乐新课程在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上体现了全新的方式。音乐教学的评价不但要适应全体学生,而且还面向教师和课程管理者。新的课堂教学评价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一方面看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否学得轻松,学得自主;另一方面看学生是不是会学,有没有学会。以上两方面只有达到和谐统一,才能产生理想的课堂教学效果,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挖掘、发展音乐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其文化素质及价值判断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人生规划意识等提供有益的参照。
由于教学方式的不同,内容的差异,其评价也必然是多样化、多角度的。评价过程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效果,因此运用好评价机制对于改善和促进学生的学习,提高课堂的效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1. 把握评价标准。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和技能始终是在学习和探索中不断变化和创新的。教师要以《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使教学评价努力达到准确、客观、公正。学生在聆听音乐作品时,与别人不同的见解,都应予以鼓励并加以引导。学生的多种答案,正是体现了个性的发展。教师应耐心听取学生意见和看法,让学生从多方面、多角度、多起点、多层次、多原则、多结果等方面思考问题,只有这样的课堂教学才具有挑战性,才能做到教学相长。
2. 善用评价结论。当前,音乐学科从小学到高中,对于学生的评价结果往往是一片赞扬。表面上看对于学生的自信心有所帮助,其本质不过是一种参与行为而已。学生的想像和创造能力,决不应该是仅仅体现在信口开河上,而是在人文科学范畴框架内的一种创新或发现。尤其在高中阶段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在知识探索方面出现错误的、模糊的见解一定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澄清,否则就意味着误导。
3. 创新评价形式。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方式往往只强调教师针对学生的他评方式而忽视学生的自评与互评。这显然不利于课堂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评价本身是对音乐学习过程的一种价值衡量,评价形式是实施评价的平台。教师要以“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自评、互评及他评等相结合”的新方式,使评价形式与授课内容和谐统一,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采取:学生自评、生生互评、教师讲评、师生共评等评价形式,活跃评价过程,提高评价效益,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的影响。
高中音乐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新理念的树立,新实践的实施需要我们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探究,不断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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