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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高校贫困生资助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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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推行和大众化,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弱势群体及其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成长成才,也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国虽已基本形成资助贫困生的政策与措施体系,政府、社会和学校也都采取了相应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在运行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我们应尽快找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制的弊端,从而建立一套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制。
  关键词:贫困生;贫困生资助体制
  中图分类号:G526.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9(C)-0131-02
  
  高校的贫困生群体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以来大学校园里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它普遍存在于中国高校中,无论从社会环境角度、贫困大学生自身成长角度,还是从整个社会长期和谐发展来看,如何积极、稳妥、有效地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事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局,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的重中之重、关键中的关键。
  一、现行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的认定和资助程度难以把握
  由于学生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管理部门往往只能依据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据的“贫困证明”及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来判断是否为贫困生,是否应该受到资助以及资助的程度。但事实上由于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一些“贫困证明”含有较多水分,有些学生尽可能少报或不报家庭收入,并不完全真实的描述家庭情况,难以完全认定学生是否真正贫困和贫困的真实程度。
  (二)帮困助学体系的结构不合理
  目前的帮困助学体系,内容比较充实,“贷、奖、补、勤、助”从各个方面帮助同学解决生活困难。但帮困体系内部的结构还不是很合理,很多关系还未理顺。有的同学由于勤工助学占用了太多时间,耽误了正常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由于刚毕业工作后工资不高、家庭负担太重,造成以前助学贷款无法偿还。所以,不能只关心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发放的总量,而要进一步合理优化帮困助学体系的内部结构。
  (三)无偿资助不利于学生未来的发展
  随着国家助学金的金额越来越高,资助种类越来越多,一些困难学生渐渐对助学金产生了依赖心理,认为得到政府和学校的补助是应该的。更有一些学生伪造困难证明,以此申请助学金。助学帮困,是以助学为主,物质帮困工作仅仅是助学的后勤保障。如今很多高校将助学帮困工作简单地看成是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忽略了引导学生去主动寻找解决经济困境的方法,从另外一个方面助长了困难学生对于助学金“等、靠、要”的心理,这对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和走出校门后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四)重物质资助,轻精神资助
  在对大学贫困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学校更多的是考虑解决其生活上的经济困难问题,而往往忽略了其个人感情、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大学贫困生的心理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困难学生进入高校以后的自卑、孤僻、自我封闭等情绪,是较难发现的,然而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有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问题。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制的建议
  (一)加强对贫困生资格评定工作
  首先,学校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贫困生评定资助工作,给每一个贫困生建立资助档案,做好其家庭、经济来源及其在校受资助等情况的统计、登记、核实工作,然后对其身份进行评定,做出困难程度判断,划分出等级,这样学校可以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好的帮助。其次,我们还应建立一套对学生真实经济状况与受资助状况的监督机制与动态管理机制。随时掌握贫困生的生活状况及受资助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深入到学生中间,摸清底细,对贫困大学生有切实的了解,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二)借鉴国外有益的助学贷款制度
  目前,我国对助学贷款已经做了较大的调整,相对以前更趋于合理化,但当前国家助学贷款推行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有些学生还款的意识不够强,因而造成了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银行操作成本比较高和风险比较大的问题,致使国家贷款工作受阻。
  美国的助学贷款制度一是形式多样,包括联邦政府直接向学生和学生父母发放的贷款;国家金融机构向有金融需要的高校学生提供的低利率长期贷款;私人金融机构向学生和学生父母提供的贷款。二是还款期限长,安排灵活。从还款的期限来看,一般规定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收到最后一笔款项之后开始还款,期限通常为十年,但因存在还款宽限期、暂缓支付贷款展期等因素,实际上还款期限都在十年以上。从还款安排来看,学生毕业后可以每个月还固定数额;可以开始还的比较少,然后逐年增加;还可以根据个人收入增减,采取灵活的浮动还款方式等。三是还款约束力强。联邦政府加大对拖欠者的惩罚力度,惩罚措施主要有:将拖欠者的情况报告给信用局,记入学生信用记录;失去申请延期还款及债务免除的资格;拖欠账户会被转给专门的追讨机构进行追讨,拖欠者除需要缴纳滞纳金、罚息以外,还要承担追讨费用;授权税务部门从个人所得税返还款中扣款,授权雇佣单位扣除一定比例工资抵充拖欠款;将拖欠者的名字在媒体上曝光;将恶意拖欠者诉诸法律,并由拖欠者承担审判费、律师费等。
  我国的助学贷款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要拓宽贷款途径;二要发挥生源地金融机构的作用;三要建立强有力的还款约束机制;四要规定合理的还款期限。
  (三)逐步实现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的结合,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功能
  随着高等教育扩招和收费制度的实施,对贫困生实行大批量的无偿资助已经不太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转变观念,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的结合,注重资助资金的再积累,以便在更大范围内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经营性勤工助学基地是高校资助资金再积累的重要补充。激励、维护和帮助贫困大学生创业,开设立足校园内外、为同学服务的基地,例如:资源回收、二手市场、爱心超市、特色书屋等,由勤工助学部门管理,贫困生协助经营,所获得的资金作为帮困资金发放给参与经营的勤工俭学学生,并能为尽可能多的贫困生提供经济资助。
  (四)以精神资助为重点,物资资助为保障,开拓高校助学帮困工作新模式
  加强对贫困学生的人文关怀。一是思想路线教育,使困难学生意识到自己当前的贫困状况仅仅是暂时性的,树立他们努力学习,以后战胜贫困的信心。二是生活作风教育,使困难学生意识到自己所花费的金钱来之不易,促使困难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并借此养成良好的学风和创业精神,同时引导他们形成知感恩、知回报的心理。三是挫折教育,困难学生进入大学后,面对经济条件比自己好很多的同学,会自然带有挫折感,高校的人文关怀工作应当引导他们正确地看待客观物资条件,培养不怕艰苦,勇于挑战的奋斗精神和永不言败的气质品格。四是人生态度教育,倡导自力更生,使困难学生意识到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当前的贫困状态。
  随着国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关注,我国助学帮困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也将越来越得到加强。对于困难学生来说,物资上的被动接受仅仅能够解决他们暂时的经济困境,而引导他们主动形成自立自强的品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奋斗精神,才有希望使他们以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为社会做贡献。
   作者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怡真.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究[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4):46―48.
  [2]王建中.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对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6):143―144.
  [3]赵炳起,李永宁.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的困境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6,(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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