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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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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千多年以来,藏传佛教像一朵圣洁的雪莲花,绽放在气候极端恶劣的中国青藏高原,鲜为外人知晓。它的整个形成、发展过程始终与政治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最终影响了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溶入了藏族人民生活的全部。研究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对于了解西藏的历史文化和政治发展则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藏传佛教;西藏;政治
  中图分类号:D6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3(C)-0166-02
  
  谈到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许多人的第一反映是政教合一制度,因为从各类文献史料和著述文章中,对西藏的宗教和政治提到最多的就是政教合一制度,也将此作为西藏宗教与政治的独特表现和历史结果。但通过学习马恩原著,发现恩格斯在《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一文中说到,“在新教国家里,国王就是总主教,他把教会和国家的权力集于一身,这种国家形式的最终目的是黑格尔所说的政教合一”[1],即国王与教主集于一人之身才是真正的政教合一。在这一制度之前,则要经过政教分离的阶段。按照这一观点,我们就以藏传佛教的发展为线索来探讨她如何与西藏政治发生关系并最终走向融合。
  一、藏传佛教的形成及初期的发展
  佛教传入西藏以前,古藏族先民信奉一种名叫“苯教”的原始宗教,苯教在当时的西藏影响很大。据西藏佛教史籍的神话传说,佛教约在公元5世纪中叶即拉脱脱日年赞在位时传入西藏地区。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在其父囊日松赞统一雅鲁藏布江南北诸部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吐蕃王朝。但旧有的苯教不断干扰松赞干布,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吐蕃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文化内涵以维护日益强大的国戚。7世纪中叶,松赞干布为与周边国家建立巩固的友好互助关系,先后与尼泊尔、唐王朝联姻,他迎娶的尼泊尔赤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都分别从尼泊尔和唐朝带来一尊佛像。后来,王室发现佛教有利于新生的吐蕃政权的巩固,于是极力倡导兴佛。佛教初入吐蕃后,遭到苯教的强烈抵制。赤德祖赞即位后,再次与唐联姻,供养佛像,迎请汉僧,组织译经,大力扶植佛教。赤松德赞继位后,因为年幼由苯教贵族辅政,王朝下令禁佛。这是藏族史上第一次禁佛运动。赤松德赞成年后,为防止苯教势力过大,进行反击,宣布废除禁佛令,恢复佛教庙堂和译经活动。赤松德赞又派人迎请密教大师莲花生入藏,莲花生带弟子25人到西藏弘法,以神咒和神通力降服了恶魔妖魅。莲花生不反对藏地原始宗教――苯教,而是将苯教的一些教义和仪式融进了佛教,这样使苯佛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缓和,形成了一种新的、有自己特色的形式――藏传佛教,至此,藏族人纷纷皈依佛教,并始终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一直居统治地位,而莲花生则成为了藏传佛教的创始人。
  二、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建立
  公元13世纪,北方的蒙古族建立起强大的元王朝。1239年,阔端派他的将军多大那波率领一支军队进攻西藏。蒙古军队从青海打到藏北,多大那波控制了前藏一些地区,并设立了个别驿站,旋即率军北返。这次攻入西藏是一次试探性的军事行动,其目的并不在攻城掠地、实行武力征服,而是旨在实地了解西藏政教情况,从互不统属的各个地方势力中寻找一个可以代表西藏的人物,随后,蒙古贵族最后选择了萨迦派领袖班智达。随后,萨班便向亲友弟子和西藏各地僧俗首领发出多封信件,传达西藏归附蒙古汗国。萨班顺应当时全国历史发展的总潮流,努力推进西藏地方建立起统辖关系,基本上未通过军事征伐,从而使西藏地方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得到了保障,封建经济得以持续发展。
  1251年,蒙哥继承了汗位,其弟忽必烈得到了昔日阔端的封地,成为西藏地区新的主宰者。萨班的侄子八思巴则继承了教主和地方领主的双重身份,成为西藏一代新的宗教领袖。忽必烈即位后,即封八思巴为帝师,并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授玉印。在元代,帝师与前朝国师根本之不同,还在于帝师不仅使一种荣誉,而且具有很大的实权。因而,帝师实际成为了西藏地区的最高领袖。在忽必烈将西藏地方政权交八思巴掌握之后,便实现了西藏的政教合一,从而也为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的最终融为一体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元后期,由于中央政府干预能力的下降,更由于萨迦派自身的分裂,藏地重新陷入了混乱状态,噶举派势力发展很快,特别是噶玛噶举和帕竹噶举成为重要的地方势力。公元1368年,明代元而起,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基本上沿袭了元代的制度,继承元代尊崇佛教领袖,通过地方封建实权人物统治西藏的政策,大力扶植佛教,但改变了原来独崇萨迦派的办法,实行多封众建,进一步制定了西藏僧官制度,这样,西藏地方互不统属的地方行政单位,便都直接受明朝廷的管辖,统一于明朝中央。佛教各势力的发展,随着各教派势力的膨胀,宗教上层依附个地方势力追求利禄享受,极大地败坏了宗教的声誉,也造成了西藏社会政治和宗教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宗喀巴发起了“宗教改革”运动,创立了以戒律为本、显密并重,上继噶当,融合各教派为一体的新教派――格鲁派(黄教)。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在藏传佛教界引起了很大震动,整肃了教团内部散漫、腐化之风,故格鲁派产生之后,立即受到了汉藏统治者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其组织发展迅速,势力很快超过了其他诸派。明朝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中诸派系采取多头扶植,使其相互钳制的政策,故宗喀巴宗教改革完成以后,格鲁派发展虽然很快,但尚未取得绝对统治地位。
  明朝后期,格鲁派竭力争取朝廷的支持,巩固与扩大自己的势力,但到了15世纪末至16世纪前期,格鲁派的保护、支持者帕竹阐化王政权迅速走向衰亡,仁蚌巴、辛夏巴相继兴起。为求发展,达赖三世索南嘉措全力向蒙古诸部传播黄教,受到了蒙古民众的欢迎和崇奉。1588年3月,索南嘉措在内蒙卡欧吐蜜地方圆寂,由蒙古贵族主持,指定俺达汗的曾孙云丹嘉措为三世达赖的转世灵通,四世达赖也成为了诸世中惟一的非藏族人。1616年云丹嘉措突然死亡,有传说是崇信噶玛噶举的藏巴汗派人杀死了他。藏巴汗当时握有西藏政教大权,他怀疑四世达赖在用咒法使自己生病,故下令停止达赖活佛的转世系统,还多次率兵攻打格鲁派寺院,使格鲁派的发展受到重大挫折。1641年,达赖、班禅2人密计,邀请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发兵入藏,杀死了藏巴汗,统治西藏约24年的藏巴汗政权从此宣告结束。1642年固始汗统治了全西藏,登上了汗王的宝座。便迎请五世达赖喇嘛到日喀则,将卫藏十三万户奉献给五世达赖喇嘛,同时将卫藏地方的赋税作为格鲁派的供养,又把藏巴汗的宫中财物全部奉献给五世达赖喇嘛。固始汗本人只抓军队及官吏的任免,而把卫、藏地区行政事务托付给达赖喇嘛的第巴管理。达赖喇嘛的亲信强佐索南群培被固始汗命为第巴,因达赖喇嘛居于哲蚌寺甘丹颇章,这个建立于1642年的由格鲁派管理的西藏地方政权,史称甘丹颇章政权。固始汗及其继承人借助格鲁派的力量内抚外平,使一度混乱纷争的西藏局势得到了统一和有序,为格鲁派在西藏政教舞台上取得统治地位铺平了道路。
  1644年5月,清军入关,开始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的统治,清政府从当时西藏实际出发,一方面敕封和硕特蒙古领袖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慧敏固始汗”让他以汗王身份代表清朝中央管理西藏地方;另一方面则给黄教领袖以崇高的荣誉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2]。这样,清朝正式将西藏的宗教、行政大权分别授予五世达赖和蒙古始汗,从此,由藏传佛教格鲁派治理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正式确立。

  三、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的相互作用及影响
  藏传佛教作为西藏传统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意识形态,与中国和西藏历代政治关系密切。虽然宗教只是一种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但任何宗教都有政治属性和政治作用。宗教的政治作用的进步性或保守性,决定于教会组织的政治倾向和扶助宗教的政治集团的社会属性。是人支配宗教,而不是宗教支配人。具体来说,藏传佛教与西藏政治的关系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藏传佛教的传播与发展始终离不开政治势力的支持和推动。没有政治的需要就没有藏传佛教的发展,两次灭佛运动中藏传佛教遭遇惨痛打击;元王朝为实现西藏的归附和治理大力扶植藏传佛教中的萨迦派,使其占有对藏传佛教、西藏政治的绝对统治地位,保证了元朝的大一统;明朝实行的群封众建、以夷制夷、因俗化导、为我所用的政策,保证了国家西部边陲的稳定,促进了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发展;清政府通过封敕名号、尊崇佛教、赏赐钱财、“兴黄教柔顺蒙古”[3]等手段以及建僧官制、金瓶掣签等制度,既大大推动了藏传佛教的传播与发展,也加强了中央对藏传佛教的控制,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这些,都表现了宗教依附于政治而不是政治依附于宗教的关系。
  二是藏传佛教为实现西藏政治统治提供了条件和手段。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种意识形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容易俘获人们的思想,凝聚民众的心理基础,成为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例如明朝时期的西藏,藏传佛教是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除了因果报应,三世轮回,藏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君臣父子、刑法律例。所以虽然同为中国版图,但纲常名教和大明律典对藏民并不起作用,他们不知皇帝而知活佛,不怕监狱而怕地狱。因此,对于这里的教化明朝没有用儒学,而是用藏传佛教。正如当时的礼官刘春讲到:“乌思藏远在西方,性极顽犷,虽设四王抚化,其来贡必有节制……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旧,设立乌思藏诸司及陕西洮、泯,四川松潘诸寺,令化导番人。”
  三是藏传佛教在与西藏政治不断融合中实现了自我发展。佛教传入西藏初期,为获得封建贵族的欣赏和支持,一方面加强与当地原始宗教苯教的融合,另一方面不断融入统治阶级的利益体系,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保证。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为获得西藏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汉藏统治者的支持,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宗教改革,虽然一定程度上是向政治统治阶级的妥协,但也在走向政治权力中心的过程中实现了自我发展,成为藏传佛教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深远的教派。
  在今天,虽然西藏社会通过民主改革废除了野蛮统治和残酷剥削西藏人民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但藏传佛教早已深入了藏民族的文化体系,成为其民族和人民心理素质的核心。在发展西藏政治经济、推动西藏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珍视藏传佛教带来的文化思想成果、尊重藏族人民长久以来的宗教信仰,注重藏传佛教在新世纪新社会背景下的新发展,将藏传佛教的发展融入到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继承、开拓与创新过程,让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顺应民心、传承文明,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础系政治学理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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