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当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发展悖论”: 小微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重要,但却没有获得与其重要性相匹配的市场地位,融资困境尤为突出。借鉴国外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国际比较;借鉴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发展悖论”: 小微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重要,但却没有获得与其重要性相匹配的市场地位,融资困境尤为突出。一方面,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 、吸纳城镇就业的80% 、技术创新的75%、GDP 总量的 60%、税收的50%,但另一方面,我国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经营成本剧增、融资困境凸显、扶持政策有限、企业发展质量不高等发展瓶颈。作为全球普遍现象,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金融危机后掣肘我国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大障碍。目前,对小微企业加以政策扶持的建议已取得越来越多的共识,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借鉴国外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真正落实到位,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国外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1.美国模式
  美国重视并强调市场在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注重为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提供政策支持从而解决出现的市场失灵问题。在管理上,美国设立有专门为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但其本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采取以下方式为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一是直接提供资金给小企业;二是协调其它金融公司或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资金;三是为小企业提供担保,帮助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小企业管理局设有专门为小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的辅导中心,从企业的设立到企业的管理,再到专业的技术培训,提供一系列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美国有全面的信用担保体系。除了全国性的担保机构小企业管理局外,还有区域性的、地方性的担保机构,由政府和第三方银行共同承担小企业的银行贷款风险。美国的资本市场比较发达,小企业可以直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美国的资本市场是多层次的,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业绩,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融资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在较低层次和较高层次间转换来进行融资。美国的二板市场对于企业的上市门槛要求比较低,为发展并不成熟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搭建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同时,美国的债券市场也历史悠久,发展比较完善,债券类型多样,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选择适当的债券类型进行债券融资。
  美国政府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美国有专门支持和规范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如《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融资法案》等,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支持。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还针对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降低公司所得税、实行加速折旧等。
  2.日本模式
  日本十分注重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设有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而且分工非常明确。小微企业金融公库主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贷款,重点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稳定经营;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主要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小额短期贷款,保证小微企业的日常周转;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可以为小微企业办理存贷款业务,外汇经营和发行债券融资等。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有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利息相对较低,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支持。日本的直接融资体系比较发达,从1963年开始,就成立了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场内交易市场;上世纪90年代建立了“日本创业板市场”,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融资;还设立了“第二柜台交易市场”,由于上市门槛较低,使得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上市融资。日本还发展了融资租赁业务,为小微企业在更新设备,扩大再生产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日本具备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日本设有信用保证协会,该协会具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性质,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日本的信用担保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两级共同担保,当所承担的担保业务需要代偿时,国家保险公库会承担损失的70%,剩下30%损失由地方性的信用保证协会来承担,由于有了政府财政上的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日本政府在中小型企业融资的过程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法律环境的营造,先后颁布了30多部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基本法》、《国民金融公库法》和《信用保证协会法》等法律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规范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并提供优惠政策支持。日本政府还为小微企业购置现代化设备提供财政补贴并提供税收优惠。
  3.德国模式
  德国建立国家性的政策银行,同时在各州分别建立政策性银行,一方面管理各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等;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更新设备或技术改造提供优惠贷款。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利用财政补贴和银行联手建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通过评估审核后即可获得发展基金的支持。德国的直接融资体系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是特别明显,小微企业更多的是依赖银行间接融资体系的作用。德国的银行可以说是一个“全能型”的银行。它既可以是小微企业的贷款人,也可以是小微企业的投资者,还可以是扮演中间者角色的受托投资者。德国法律上允许银行在进行正常的存款、信贷和结算等银行业务外,参与证券市场的融资活动,同时还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进行资本市场投资活动和开展信托业务等。
  德国的担保体系发展比较完善。政府对于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担保所占比例较高。对于有风险的企业或是在落后地区发展的企业,德国政府会直接参与提供担保,以解决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信不足等原因出现的融资问题。德国政府还为小微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担保公司,担保的支持作用很明显。德国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   德国政府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德国政府通过对《反对限制竞争法》的多次修订,打破企业垄断行为,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公平的发展环境。德国对小微企业发展所实施的减税政策支持力度相对较大,对于在落后地区新成立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免交5年的营业税,对于小微企业利用所获利润进行再投资部分免征财产税等。同时还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种财政补贴,鼓励技术创新,提供基金支持。
  二、启示
  通过对上述发达国家的制度和经验研究可以发现,尽管美国、日本、德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各有侧重,模式并不尽然相同,但是也存在很多相似之处,这些制度与经验对于帮助我国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融资环境的改善取决于政府立法体系的建设,除了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之外,更要重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设置专门机构或部门,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咨询培训等服务。美国的小微企业管理局以及日本和德国都分别设有专业化的政策性银行,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并解决资金上的困难。因此,我国政府也应该有针对性地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风险担保,通过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这样才能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帮助小微企业更快地发展壮大。
  2.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从美国和日本的融资模式可以看出,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开拓更多的融资渠道,丰富企业的融资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降低上市门槛,放宽发行条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才可以使小微企业不至于仅仅依靠自己的内部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为此,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中介和服务职能,为小微企业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或开发适合和针对小微企业的创新性信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资金方面的需求。特别是应该鼓励和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使其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做出一些贡献。另外,还应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在严格监管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让民间金融市场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有利选择。
  3.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上述3个国家的成功经验都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共同之处,即它们都有非常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的最大障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实力有限,同时又无法提供抵押和担保造成的,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正是能够解决这一障碍的关键。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担保机构少,担保环节多,收费高等因素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的难度,同时,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形式比较单一。政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简化担保手续,降低担保费用,提高担保机构的整体运作效率,为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在整个担保体系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不仅在监督管理上规范担保机构的运营,还应发挥调控优势,全面引领担保市场的资源分配格局,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担保效能,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王全义.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国际经验借鉴[J]金融证券,2014( 4) 94-95.
  [2]彭进.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10)57-62.
  [3]杨龙.[J]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建议[J]中国财政,2012( 12) 63-64.
  注: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融资模式创新研究》(14C0080)研究成果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16488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