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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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选择,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在多个国家实行的制度,在我国已经全面推开。随着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推进,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统筹基金的累计结余也成了社会各界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如何衡量和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抗风险能力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现状
(一)医疗保险起步晚,期初统筹基金结余率偏高。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政府部门在制定医保政策时遵循谨慎性原则,为了确保基金不出险,制度改革初期药费的报销比例保持在较低范围。笔者所在的县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2001年3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参保人群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当时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处于基金积累阶段,因此当年统筹基金的结余率高达73%,随着政策的逐步调整,统筹基金当年的高结余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具体数字见下表:
(二)片面的以基金的累计结余数作为政策调整的依据。
较高的基金累计结余给社会层面带来的错觉是: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大量结余,另一方面老百姓的医疗待遇偏低,个人负担较重。由于基金的累计结余数一般通过行业报表获得,而行业报表中所反映的累计结余数应是正常收支形成的结余和一次性补缴收入形成的结余,报表所反映的数字往往偏高。因此仅凭医疗保险累计结余数判断基金结余的高低相对片面。截止至2009年底,笔者所在的地区十年间统筹基金已形成累计结,余1.46亿。面对较高的基金结余,迫于政府、审计部门及社会舆论的压力,2007年至今,笔者所在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每年都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一方面,退休人员可报销费用的报销比例高达98%;另一方面,政策已无上调的空间,高报销政策打破了收支平衡,给基金的支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当“非典”来袭、SARS病毒大肆传染时,给医疗保险基金敲响了防风险的警钟――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医疗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它到底有多大的抗风险能力?有多强的支撑能力?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如何在确保基金长久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
二、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加大基金抗风险能力
面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现状,建立储备金制度已势在必行。事实上,笔者所在地区目前为止还未落实具体的风险储备金制度。如何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
(一)明确界定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水平。
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首先要对统筹地区的基金结余处于何种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目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率水平的衡量标准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的有关规定: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过多状态,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为结余不足状态。
上述指导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1、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当年收入与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的收入包含在当年收入中,最终形成的累计结余难以区分当年收入与历年补缴收入。2、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基数如何界定?以上月支出数还是以测算期前12个月的平均支出数作为基数,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也不统一。
笔者建议在具体实务操作时可分步进行:首先,结合业务软件,在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剔除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行业报表中增加附注栏,专门用于妻儿老小基金累计结余的构成情况。其次,以前一个月的统筹基金支出数作为基数测算平均支付水平。最后,根据计算结果结合《指导意见》确定所在统筹地区的基金结余状态。
(二)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储备金机制
笔者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也可以参照建立储备金机制。在保证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参保人以及未来参保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参保人员的发病率及医疗费用的增幅等指标,确定结余率的控制的范围。
实际操作中,如果统筹地区基金的结余水平为正常或过多状态的,可提取风险储备金。通过建立风险储备金,合理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医疗保险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对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理解确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单纯的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降低基金的结余的方法势必会爆发基金支付的风险。因此,要科学地进行分析,了解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实际构成,通过建立储备金制度,有效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基金长期平稳地运行。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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