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意愿分析及群体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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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提升公众减灾救灾能力,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协同配合,有必要分析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意愿,进行群体识别。基于气象减灾防灾数据管理相关情况调查获得的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聚类分析、卡方检验和均值比较等方法分析公众意愿,识别群体特征,进行人口统计学研究。相对于捐款和参与减灾救灾行动,公众在信息分享方面表现出更大的积极性。年龄、居住地级别对公众参与减灾救灾意愿的聚类分布有较为明显的影响;18~40岁的公众是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主要力量;居住在县(含县级市)的公众在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方面最积极,居住在直辖市的公众在捐款方面最积极。应当鼓励公众发布和共享灾情信息,管控不实信息,保护公民隐私;合理引导公众的捐助行为,提高捐赠款物使用过程的透明度;提供差异化服务,发挥不同群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中青年的骨干力量。
关键词:气象灾害;减灾救灾;群体识别;公众参与;信息共享
中图分类号:C921;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9)01-0085-11
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政府是减灾救灾的主体之一,现有的能力却无法满足巨大的减灾救灾需求。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规划指出,我国综合防灾减灾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当前,公众已成为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学术界有关公众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研究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影响因素分析。陈迎欣等分析了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影响因素,政策法规、媒体促进、主体成长、主体能力素质等都对主体的参与行为有正向影响。吴先华等对公众应对气象灾害风险的行为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气象灾害导致家庭经济损失的经历对公众应对气象灾害风险行为的影响最为显著。刘洪秀等发现,农户的防灾减灾意识、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感知、农户的经济实力以及政府的防灾减灾措施等对农户防灾减灾行为的影响较大。第二,灾害防御支付研究。张明杨等研究表明:认知资源的作用+分明显,如果公众对暴雨灾害风险的感知不断深入,对防御措施的了解不断增加,对防御制度的认可度不断提高,那么,支付意愿将不断增强。尹衍雨等指出,随着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风险增加,公众规避风险投资意愿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趋势。第三,公众参与评估。Samaddar等基于加纳北部的案例评估灾害管理中的有效公众参与,指导从业者寻求有效的社区参与方式。王建平等以“威马逊台风”灾区政府的志愿者使用为例,分析了灾区政府与救灾志愿者的合作。
然而,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时的具体意愿有哪些,有何差异,这些差异受哪些人口统计学特征的影响……种种问题现有文献较少涉及。因此,对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具体意愿进行分析,开展群体识别研究,有助于提升公众减灾救灾能力,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意愿分析
(一)数据来源
为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减少灾害损失、提高服务水平,2018年1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大数据融合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研究”课题组开展了气象减灾防灾数据管理相关情况调查。问卷通过百度公司在网络发放,最后收回有效问卷15384份。在问卷中,有关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内容如表1所示,涉及捐助、信息分享和减灾救灾行动等各方面。题项使用里克特5分评价法,1分表示非常不愿意,S分表示非常愿意。
在本次调查中,被调查者的性别、居住地等特征表现得比较均衡,年龄分布则很不均衡。18~40岁的被调查者占86.82%,4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较少,这一情况与本次调查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有关。
(二)意愿分析
将调查问卷的7个题项分为三类,其中,Q1与捐款有关,Q2、Q3、Q4与信息分享有关,Q5、Q6、Q7与减灾救灾行为有关。
1.捐款意愿
公众的捐款意愿近似符合正态分布‘不确定”的比例(45.91%)最高“愿意”和“非常愿意”的比例(共47.71%)明显高于“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共6.38%)。以上数据说明,灾害期间热心公众占多数。政府部门应当合理引導公众在灾害期间的捐款行为,使政府和公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救灾合力。
针对捐款意愿“不确定”的公众,为打消他们的疑虑,向全社会公开募得款物的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物的处理结果等措施非常重要。2016年8月31日公布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针对突发事件,“无法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如果慈善组织能够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将募得款物的来源、去向对全社会公开,可以打消公众关于款物使用的疑虑,提高公众捐款的积极性。
2.信息分享意愿
在本次调查中,关于信息分享意愿的问题有三个,分别为灾害预警信息分享意愿、个人定位信息分享意愿和家庭物质财产信息分享意愿,如表2所示。
根据表2的数据,在灾害预警信息分享方面,公众的配合程度很高,76.4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非常愿意”。因此,一旦有灾害事件发生,政府部门应当鼓励公众分享灾情反馈、灾害预警等信息,弥补官方信息发布的不足,减少信息发布盲区。同时,政府还应当制定管控不实信息的预案,防止谣言流传,影响救灾减灾工作。
关于分享个人定位信息和家庭物质财产信息,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愿意”,总体而言,公众对相关信息的分享意愿低于灾害预警信息分享意愿,这可能与公众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希望保护隐私有关。但是,对政府部门来说,拥有海量的、准确的个人定位信息有助于确定灾害影响范围,精准发布灾情信息,另外,公众提供家庭物质财产信息有助于政府统计灾害损失。因此,相关部门应出台有力措施,提高技术水平,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打消公众对泄露隐私的顾虑,在灾害来临之时,提高公众分享个人定位信息及家庭财产信息的意愿。 3.行动参与意愿
被调查者的行动参与意愿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50.62%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参与社区减灾工作,48.87%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成为救灾志愿者,这些数据都反映了公众参与减灾救灾行动的热情。相比之下,公众对参加救灾志愿者培训的意愿稍低(‘非常愿意”的比例是31.68%,“不确定”的比例是34.43%)。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参加培训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被调查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8~40岁,闲暇时间较少。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更加灵活的培训方式和更加丰富的培训形式,比如推出网上培训,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开展培训,利用课余时间进校园宣传等,方便不同年龄阶段的公众选取合适的时间参加培训。
总之,相对于捐款和减灾救灾行动,公众在信息分享方面的意愿更加积极,选择“愿意”和“非常愿意”的比例较高,Q2、Q3和Q4三个题项分别为92.53%、90.08%和87.98%。
三、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群体识别
对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公众群体进行细分,有助于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准确锁定目标群体,根据不同群体的特征制定不同的措施,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更精确的差异化服务,激发不同类别公众的积极性,形成更大的合力。将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属性作为细分因素,采取聚类分析细分公众群体,建立聚类模型,揭示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差异性。
(一)抽样方案
在本次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很不均衡,为和实际人口的年龄分布保持一致,采取分层抽样方法,在各个年龄层进行抽样,最后得到1391个样本。抽样后,样本年龄分布与《中国统计年鉴2016))中国人口的年龄分布基本保持一致。
从年龄分布看,18岁以下的样本占5.75%(假定参与气象减灾救灾行动的公众年龄均在14岁以上),18~30岁的占32.78%,30~40岁的占26.17%,40岁以上的占35.30%。抽样后的样本与实际人口的年龄分布基本一致。从男女比例来看,男性占50.0%,女性占50.0%,与实际性别比例基本一致。从学历结构来看,初中及以下的占10.1%,高中/中专的占30.5%,大专/本科的占56.3%,硕士及以上的占3.2%0调查样本的学历相对偏高。从居住地区来看,华北地区占26.4%,东北地区占11.3%,华东地区占14.8%,华中地区占13.4%,华南地区占19.3%,西南地区占9.2%,西北地区占5.3%,港澳台地区占0.3%。港澳台地区的样本偏少。从居住地级别来看,直辖市占10.7%,省会城市占23.0%,地级市占23.9%,县(含县级市)占25.4%,乡镇占10.7%,村庄占6.3%。从职业分布来看,比重最大的是“其他从业人员”,达40.2%。总体来看,样本基本反映了参与气象减灾救灾人口的分布情况。
(二)因子分析
问卷的题项之间可能存在相关性,如果直接进行聚类分析会因重复导致失真,使结果不准确,需要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相关因子,将多个题项转化为较少的若干个互不相关的因子。使用计量经济学软件SPSS对上述样本变量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到样本的KMO值为0.784,Bartlett球形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2256.019,说明本文设计的价值量表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提取三个公因子,对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累积方差解释率达69.716%,转置后的因子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影响公众参与意愿的三类主要因子为行动因子、信息分享因子和捐款因子。因子1中载荷系数较高的题项有“台风/暴雨预警后,您是否愿意参与社区减灾工作”“其他地区受灾时,您愿意成为一名救灾志愿者帮助大家吗”以及“您愿意在业余时间参加救灾志愿者培训吗”,这些题项都与减灾救灾行动有关。因此,将因子1命名为行动因子,反映公众参与减灾救灾行动的积极性。因子2中载荷系数较高的题项都与信息分享有关,因此将其命名为信息分享因子,反映公众在信息分享方面的积极性。因子3与捐款意愿有关,反映公众在气象灾害发生之后捐款的踊跃性。
(三)聚类分析
将得到的三个因子作为新变量进行聚類分析,用两步聚类的方法根据对数相似性将公众分为三大聚类:信息分享型、隐私保护型和积极捐款型,如表5所示。
信息分享型的公众在信息分享因子方面得分较高。他们乐于分享灾害预警信息,愿意提供个人定位等信息,在反映信息分享的题项Q2、Q3、Q4中得分最高,平均分分别为4.92、4.79和4.61;但是这个群体在捐款方面相对保守,在反映捐款意愿的题项Q1中得分最低,只有3.05。隐私保护型群体和信息分享型群体在信息分享方面的表现截然不同,他们注重个人隐私,不愿意提供个人定位信息,更不愿意提供家庭物质财产方面的信息,在题项Q4中的平均分只有3.48,与信息分享型公众有较大差别。同时,这个群体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意愿的得分也是最低的。积极捐款型群体在捐款意愿和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意愿两方面都是得分最高的群体,他们在所有题项中的得分均超过了4,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
信息分享型、隐私保护型和积极捐款型群体所占比例分别为45.70%, 23.70%和30.60%。这说明,在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过程中,大部分公众愿意分享灾害预警信息,提供个人定位等信息。公众的支持有助于推进气象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捐款型公众所占比例约为三分之一,这一群体是参与气象减灾救灾工作的中坚力量。
四、人口统计学特征对群体分布的影响
(一)卡方检验
使用卡方检验,分析人口统计学特征对群体分布的影响,卡方值越大,影响越大。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年龄、居住地级别(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等)对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聚类分布有较为明显的影响,而性别、最高学历、居住地区(华北、东北、华东等地区)和职业不会影响参与意愿,如表6所示。 使用Past hac testing检验,根据调整残差判断各组的差异。调整残差为正值说明观测频数大于期望频数,若为负值说明观测频数小于期望频数。若调整残差的绝对值大于2,则认为该数值的观测频数与期望频数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不同年龄和居住地级别的群体分布如表7所示,括号外的数值是实际频数,括号内的数值是期望頻数。
根据表7的数据发现,相对而言,18~30岁的公众更多的属于积极捐款型,隐私保护型较少。30~40岁的公众在隐私保护型群体中分布较少,40岁以上的公众在隐私保护型群体中分布得更多。居住在省会城市的公众在隐私保护型群体中分布较多;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信息分享型群体中分布较多,在积极捐款型群体中分布较少。
(二)因子得分均值比较
1.不同年龄组的因子得分均值比较
计算不同年龄组的因子得分均值,如表8所示。
根据表8的数据,18~30岁的公众的行动因子和捐款因子得分均值最高,30~40岁的公众的信息分享因子得分均值最高,而且组内个体差异相对较小。这说明这两个年龄段的公众是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主要力量,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这两个年龄段公众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他们的气象减灾救灾行为。
18岁以下的公众在行动因子和信息分享因子两方面的得分均值最低,组内个体差异相对较大,不过他们的捐款因子得分较高,仅次于18~30岁的公众。行动因子得分较低可能是因为这个群体的公众年纪较小,大多处于紧张的求学阶段,受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管理,行动相对受限。
40岁以上的公众的捐款因子得分均值最低,组内个体差异相对较大。这反映了该群体的部分公众在金钱方面持保守态度。
2.不同居住地组的因子得分均值比较
计算不同居住地组的因子得分均值,如表9所示。
根据表9的数据可知,居住在县(含县级市)的公众在行动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高,组内差异较小。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行动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低,组内差异较大。
居住在村庄的公众在信息分享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高,组内差异较大。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信息分享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低,组内差异大。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信息分享型群体中更多,这说明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信息分享方面表现出两极分化的情况。
居住在直辖市的公众在捐款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高,组内差异较小。居住在乡镇的公众在捐款因子方面得分均值最低,组内差异大。
五、分析结果与政策建议
(一)分析结果
为提升公众的减灾救灾能力,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协同配合,有必要开展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研究。首先,基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调查数据,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分析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意愿,从捐助、信息分享和减灾救灾行动三个方面进行描述。其次,基于参与意愿,使用聚类分析方法识别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不同群体,描述群体特征和群体差异。最后,用卡方检验和均值比较的方法确定影响公众参与意愿的人口统计学特征。调查样本量大,有效问卷达一万多份,保证了调查对象特征的多样性及丰富性,基本反映了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意愿。
第一,相对于捐款和参加气象减灾救灾行动,公众“愿意”和“非常愿意”分享信息的比例较高。第二,在灾害预警信息分享方面,公众的配合度很高。76.42%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分享灾害预警信息,65.71%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分享个人定位信息,57.01%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提供家庭物质财产信息。后两项数据稍低于第一项数据,原因可能是公众重视自己的隐私。第三,公众在捐款方面的意愿近似符合正态分布“不确定”的比例(45.91%)最高“愿意”和“非常愿意”的比例(共47.71%)显著高于“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共6.38%)。第四,50.62%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参与社区减灾活动,48.88%的被调查者“非常愿意”成为救灾志愿者,说明公众对参与减灾救灾行动具有很高的热情。相对而言,公众参加救灾志愿者培训的意愿较低(“非常愿意”的比例是31.68%,“不确定”的比例是34.43%)。第五,根据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具体情况,可以将公众分为三大类:信息分享型、隐私保护型和积极捐款型。三类群体的比例为45.70:23.70:30.60。分析发现:属于信息分享型的公众在减灾救灾时更乐意分享信息,在捐款方面相对保守;隐私保护型群体注重个人隐私,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意愿的得分在三类群体中最低;积极捐款型群体在捐款意愿和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意愿两个方面的得分最高。第六,使用卡方检验分析人口统计学特征对群体分布的影响,结果表明,年龄、居住地级别对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意愿的聚类分布有较为明显的影响。第七,18~30岁的公众在参与减灾救灾行动和捐款方面最积极,30~40岁的公众在信息分享方面最积极。18岁以下的公众的行动因子和信息分享因子得分最低,40岁以上的公众在捐款方面最不积极。第八,从居住地级别来看,居住在县(含县级市)的公众在参与减灾救灾行动方面最积极,居住在直辖市的公众在捐款方面最积极。
(二)政策建议
第一,鼓励公众发布和共享灾情信息和预警信息,管控不实信息,保护公民隐私。在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的产生者和发布者。由于微博、微信等新兴社交媒体的出现,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公众可以第一时间发布和扩散信息。近年来,很多突发事件的第一发布平台都不是传统媒体,更不是官方媒体,而是普通人通过社交媒体“爆料”,例如“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第一条消息就是一名普通网民在微博上发布的。因此,政府部门应当重视公众分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意愿,提供便利,鼓励公众向亲朋好友分享灾情信息,弥补官方信息发布的不足,减少信息发布盲区。同时,政府还应当及时核实公众分享的信息,发现并管控不实信息,防止谣言影响救灾减灾工作。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早出台措施,提高技术水平,打消人们对泄露隐私的顾虑,提高公众分享个人定位信息和家庭物质财产信息的意愿。 第二,合理引导公众的捐助行为,提高捐赠款物使用过程的透明度。灾害发生以后,热心公众占多数,政府部门应合理引导公众的捐助行为,促進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救灾合力。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捐款的公众比例很低,有相当多的公众在意愿选项中选择了“不确定”。因此,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公开募得款物的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物的去向等信息,提高公信力,降低公众的疑虑,逐步扭转公众的不确定态度。
第三,采取灵活便利的减灾救灾培训方式,吸引公众参加。根据调查数据发现,相比较参与社区减灾工作和成为救灾志愿者,公众参加救灾志愿者培训的意愿稍低。这可能是因为参加培训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而被调查者的年龄集中在18~40岁,工作生活忙碌,闲暇时间较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网上培训等,吸引更多的公众主动接受培训,提高公众参加救灾志愿者培训的意愿,进而提高公众参与减灾救灾行动的质量。
第四,提供差异化服务,发挥不同群体的优势和作用。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公众可以细分为不同群体,各自的特征不同。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仔细分析不同群体的特征,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更精确的差异化服务,合理发挥不同群体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在气象减灾救灾中充分发挥中青年的骨干力量。18~40岁的中青年公众不仅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主要力量,他们拥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行动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他们的减灾救灾行动,避免无序参与扩大灾害损失。例如定期组织学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科学知识、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习等,鼓励他们提供志愿服务,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参与社区减灾救灾行动。
六、结语
灾害事件发生后,仅靠政府力量不足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救助行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势在必行。在当前应对气象灾害的过程中,公众已经成为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公众参与气象减灾救灾工作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活动不规范、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发挥公众在减灾救灾中的积极作用,首先要识别参与气象减灾救灾的不同群体及其特征,充分发挥不同群体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民族凝聚力:其次要提升公众的减灾救灾能力,使公众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减灾救灾全过程:最后,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政府与公众协同配合,使单一主体的政府救灾模式向多元联动的社会减灾救灾新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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